首先明确这套房屋的产权,如果特殊情况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母亲去世后,母亲的那部分产权(50%)按遗产进行处理,而父亲的那部分产权(50%)不是遗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针对遗产部分,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母亲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若果只由您继承,那么其他继承人必须明确放弃继承权。可以让父亲、还有母亲的父母还有您一起去公证处,出具父亲及外公外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这样您母亲的这部分产权(50%)您就可以通过继承获得。针对这套房屋父亲的50%产权,如果过户给您肯定是要交税的,无论是赠与还买卖。所以想要现在获得这套房屋的全部产权,而不叫任何税费是不可能的。但是您可以和父亲协商,让他提前写好关于这套房产的遗嘱,在父亲百年后,他的这50%份额完全由您继承即可。父亲再婚,不影响这套房子的产权关系,房子属于婚前(再婚)个人财产,与继母没有关系,继母没有共同财产权利。
全部3个回答 >继父过世四年,母亲可否继承房屋产权,如何继承呢?
144****6520 | 2014-04-27 11:42:26-
146****1288 1、你母亲与继父的婚后财产是共有财产,前提是婚后的财产部分;
2、当你继父去世后,共有财产就划分为2部分,一部分是你母亲的财产,另外一部分是你继父的遗产;
3、做为你继父的遗产部分,则由你母亲与你继父的子女平均分配,而你母亲的那部分财产就是你母亲的。
4、你做为继子,与其亲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继承权利,可以继承你继父的那部分遗产中属于你的部分。 2014-04-27 16:31:33 -
153****3987 如果已经继承了房产,就必须办理房产证后才能过户给你。
若只是明确由你母亲继承,未办理任何手续,你母亲可以通过公证放弃继承权,改由你继承。
然后凭房产证和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税费。 2014-04-27 1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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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这套房屋的产权,如果特殊情况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母亲去世后,母亲的那部分产权(50%)按遗产进行处理,而父亲的那部分产权(50%)不是遗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针对遗产部分,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母亲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若果只由您继承,那么其他继承人必须明确放弃继承权。可以让父亲、还有母亲的父母还有您一起去公证处,出具父亲及外公外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这样您母亲的这部分产权(50%)您就可以通过继承获得。针对这套房屋父亲的50%产权,如果过户给您肯定是要交税的,无论是赠与还买卖。所以想要现在获得这套房屋的全部产权,而不叫任何税费是不可能的。但是您可以和父亲协商,让他提前写好关于这套房产的遗嘱,在父亲百年后,他的这50%份额完全由您继承即可。父亲再婚,不影响这套房子的产权关系,房子属于婚前(再婚)个人财产,与继母没有关系,继母没有共同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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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产权如何继承答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如有遗嘱应出示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他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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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属于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可以办理房产证,是可以合法继承的。按产权解释分析,小产权能不能是继承是分情况的: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民间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上根本没有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主要指两类:其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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