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两天给你留言的某地房产管理局的朋友。想了半天,我还是用我自己的语言来给你回答,不引用法律、法规条文。这样比较通俗,你也能简单的明白。一、离婚后,房产证在你母亲的名下,那可以证明,房产归你母亲所有,离婚时已分割清楚,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父亲无关。二、如你母亲再婚,该房产已属于你母亲的婚前财产,可由她自行处分,与你继父无关。但在婚姻存序期间,你母亲去世。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继父享有第一序列继承权. 如你母亲没有再婚,房产将由你母亲的亲生子女继承。三、所有有继承权利的继承人,签订好继承协议,到公证处做继承协议公证(包括放弃继承权利人)缺一不可。内容上要每个人自愿认可,表示同意,并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方可生效,如你认为继承分配不妥,可拒绝签字。四、如**终继承人只有你和你姐姐,并在你姐姐合作的情况下,可持继承公证到产权部门申请办理权属登记。五、房产证遗失,可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母女证明及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查档,挂失。原则上挂失后需先将房产补办给原产权人,才能进行各种变更登记。然而产权部门不可能给已去世的人登记房产颁发权属证书。所以,必须在第三点公证完毕后,按公证协议直接办理给各个继承人。六、如你怀疑房产已被他人非法转移,可持你的身份证,母女证明,和你母亲的死亡证明到产权部门申请查挡。如你根本得不到那几样证明,可请当地居(村)委会开证明材料(写明你与母亲的关系,并注明你母亲的死亡时间和申请查阅的档案),到产权管理部门时,加以说明,应该很容易能申请查档(记的查阅时要说清房屋坐落,和产权人(产权证上的)姓名)。七、如仍然能查到你母亲的房产档案,则证明该房产仍未被转移。如查阅不到,证明房产已被转移,则要申请查交易记录。
全部3个回答 >请问父亲去世后的房屋继承?
151****6361 | 2014-04-24 14:18:43-
137****3661 在你父母在世时让你父母做一份公证,说明这套房产只由你一人继承,这样你哥哥就没有权利再要这个房子了,如果父母有一方已经过世,即使做公证你也只能得到全部房产的87.5%(你父母每个人占50%,如果有一人去世,在世的老人和你兄妹共同分配这一半,在世的老人占一半25%,你兄妹各分余下的一半也就是每人12.5%),余下的12.5%是属于你哥哥的,只有你哥哥同意放弃这部分,你才能得到全部房产,或你给你哥哥经济补偿。如果这个房证上有你的名字,就要看你拥有的份额是多少,再计算余下的。至于遗产税现在还没有实行,其他的费用是按你房子的评估价来计算的,根据不同情况分为1%或2%,再有就是房证的80元工本费。 2014-04-25 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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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501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依该条规定的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
一、来源方面: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二、所有权性质方面: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有的财产”。
那么这样的话有几种情况:
第一、你爷爷和你奶奶的房子,是在你父亲和母亲结婚前就已经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配的话,你喝母亲都是顺序的第一继承人。房子再分配的时候,你和母亲两人各占房子的50%
第二、你爷爷和你奶奶的房子,是在你父亲和目前结婚以后才获得的房子的所有权,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那么分配的话,首先要先将房子的50%拿出来归你的母亲所有,剩下属于你父亲的50%的房子,在按照顺序第一继承人的方式,把剩余的50%平均分配给你和你的母亲。即**终你的母亲获得75%的房产,你获得25%的房产。
(前提是你奶奶和你爷爷的房子100%归到了以父亲的名下,也就是你奶奶和你爷爷都已经过世并且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希望我的解释对您有所帮助!!!%7E%7E%7E%7E 2014-04-24 1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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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你和你的母亲是你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你、你母亲对于你父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只有你们以上这些人不存在,或者放弃继承权,被剥夺继承权的,或者是你父亲有遗嘱把房子给你叔叔的。你叔叔才可以继承。否则就是对你财产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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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确认下父亲的个人合法遗产。然后看父亲有没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那么优先根据遗嘱,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继承。接下来,你需要去房产局了解一下,因为有的房管局只需要你提交公正文书,但是有的房管局需要你提交法院文书,这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一定要事先去了解下。父亲去世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一些证明和费用。如果你是法定继承人,那么你需要去你父亲户籍所在地,去开死亡证明,并且注销户籍。房产证和自己与父亲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也是需要提供给房管局的。而且,一般来说是母亲优先继承的,子女属于第二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不需要缴纳税,但是也需要支付证书工本费和登记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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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继承,首先需要对住房确权。就是确定住房是否属于这位父亲单独所有全部产权。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如果是婚后取得财产,这位父亲死亡,是办理继承一般住房产权手续,另一半属于母亲所有。死者死亡,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住房产权。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子女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做完公证。有子女和母亲一起到该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一半住房产权手续。在办理继承过户的同时,可以有母亲把属于自己另一半产权买卖过户,或者赠与过户给这位子女,使得儿子拥有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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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的规定儿子和女儿的继承权是完全一样的,如果说有什么差别那就是谁对父母尽得义务多,谁就可以适当多分,谁不尽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村里,你原来的一亩地赔偿的钱可以获得。你父母的地所补助的钱你是有权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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