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合同怎么写的了,他单方面要,你不用理,他要是拖,根据合同,超过期限可以告他
全部2个回答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如何赔偿,额度是多少?滞纳金是多少?
133****1524 | 2014-04-24 12:33:16-
151****4140 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以至整个交易不能再进行,守约方可以追讨成交价的20%的赔偿;如果只是迟延履行,而不至于整个交易终止,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合约。 2014-04-26 09: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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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945 买卖合同**高的违约金限额一般为总合同价20%超出20%双方可核定调整;如果你感觉还是没有保障你可以采取补偿协议去提升!如果实际损失超过上述数额,你有权追加赔偿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风险已私信给你,请查收!!!谨慎!! 2014-04-25 2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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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9420 如果是迟延交房,则违约金一般不得高于租金的30%;如果迟延支付房款,则违约金不得高于所欠款项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一方不卖或不买,可以约定较高的违约金,**高可以不超过房屋总价款。 2014-04-25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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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068 滞纳金是必须要交的 2014-04-25 12: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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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189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滞纳金(Overdue Payment)指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2014-04-25 11:40:29 -
133****3119 1、定金是合同成立的保证,现在买房者不买了,可以不退定金;
2、20%的违约金,合同已经约定,如果诉讼过程中可以主张,但是,一般定金和违约金按一种情况收取;
3、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还是选择不退10万元的定金比较合适。 2014-04-25 10:21:14 -
134****7378 首先二手房合同违约金一般为支付定金的两倍。你说的拆迁照顾房应该是回迁房吧,没有回迁协议也没有房产证的房你也敢买?无论你写上什么,到时候他不跟你过户,而且不给你退钱,通过法律肯定非常麻烦。
建议你如果真的想买这套房,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找到开发商改底单,宁可现在花点钱,以后少麻烦。房产局没法给没有房本的房子备案的。有些东西即使写在合同里也不一定会百分百有效的。 2014-04-24 20:08:05 -
149****4893 不需要交滞纳金.但是要看公证书上签订的公证时效为多长时间.如果没过时效就直接更名过户即可.如果过了公证的有效期,你需要找到原房主重新补签公证书. 2014-04-24 19: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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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625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以上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2014-04-24 17:11:05 -
151****7290 您再仔细看合同就知道了,上面都写得很清楚,如果是买方违约,那么买方要支付2倍的定金给业主,如果是业主违约,将赔偿除了定金一倍的违约金. 2014-04-24 16: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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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9071 八十年代初,摆个地摊就能发财,可很多人不敢;九十年代初,买支股票就能挣钱,可很多人不信;二十一世纪,开个网站就能赚钱,可很多人不试。欢迎咨询了解**新电子商务QQ:601890283 2014-04-24 1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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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违约有几种情况:(1)不交货。(2)延迟交货。(3)交货与合同不符。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的方法包括: 1、要求卖方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是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做。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可通过法院强制手段强迫卖方履行以上义务。具体包括: ⑴ 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⑵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 ⑶ 提交替代物等。 在贸易实践中,实际履行不是常用的救济方式,仅适用于特定物或特定情况下的货物交易,如果不是这类交易物,买方**有效的救济方式是及时补进货物,或者放弃交易,然后索赔差价损失。 大陆法系侧重实际履行,英美法系侧重损害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是两者的调和。承认其权利,限制其行使。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实际履行应满足以下条件: (1)买方不得采取与这一要求相抵触的救济方法; (2)买方应给予卖方履行合同的宽限期; (3)当卖方交货不符时,只有这种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Fundamental Breach)时,买方才能要求提交替代物,交付代替物,更换货物的前提是不能把原物返还。如果买方因处分货物而无法返还原物,就不能退货或返还原物。而且应在发现交货不符时,将这一要求及时通知对方; (4)法院是否做出实际履行的判决依赖于该国国内法的规定。 2 、减少价金。 当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要求减少价金。《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不论价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减低价格。减低价格应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指卖方的所在地的时价。 在下列情况下,买方丧失要求减少价金的权利: (1)如果卖方已对交货不符采取了补救方法,买方就丧失了要求减少价金的权利。 这是指卖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37条48条在交货前和交货后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补救而被买方认可或不认可。 参见《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第三十七条 如果卖方在交货日期前交付货物,他可以在那个日期到达前,交付任何缺漏部分或补足所交付货物的不足数量,或交付用以替换所交付不符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所交付货物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做出补救,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第四十八条 (1)在第四十九条的条件下,卖方即使在交货日期之后,仍可自付费用,对任何不履行义务做出补救,但这种补救不得造成不合理的迟延,也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无法确定卖方是否将偿付买方预付的费用。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 (2)如果卖方要求买方表明他是否接受卖方履行义务,而买方不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对此一要求做出答复,则卖方可以按其要求中所指明的时间履行义务。买方不得在该段时间内采取与卖方履行义务相抵触的任何补救办法。 (3)卖方表明他将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通知,应视为包括根据上一款规定要买方表明决定的要求在内。 (4)卖方按照本条第(2)和第(3)款做出的要求或通知,必须在买方收到后,始生效力。” (2)买方拒绝了卖方对违约采取的补救办法或对卖方提出的补救办法,末在合理时间内做出答复。 3、解除合同。 (1)根本违约。 所谓根本违反合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解释,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第25条。) 实际剥夺,英翻译为“实质上剥夺”,英文原文为substantially to deprive, 实质是在很大程度上的意思,实质剥夺是指买方重大利益的剥夺。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构成根本违约的要件是: ① 违约造成损害; ② 损害剥夺了买方重大利益; ③ 损害后果是卖方可以预见的,包括在订约时就可以预见。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宣布解除合同。 根本违约具体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① 卖方不交付货物、延迟交货或交货不符或所有权有瑕疵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② 卖方声明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货义务; ③ 在买方给予的宽限期届满后仍不履行合同。 (2)当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在如下情况撤销合同: ①卖方根本违约。 ②如果是卖方不交货,在一定合理时间内,还不交,或声明将不交。 (3)卖方已交货时。 如果卖方已交货,买方则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 ①在延迟交货的情况下,买方在得知交货后的合理时间内宣布解除合同; ②在交货不符的情况下,买方在检验货物后的合理时间内提出解除合同; ③在给予卖方做出履行合同或做出补救的宽限期届满后或在拒绝接受卖方履行义务后的合理时间内宣布解除合同。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宣布解除合同的声明,只有在向卖方发出通知时才发生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当卖方交付的货物中有部分符合合同时,买方应接受符合规定的部分;只有当卖方完全不交货或不按合同规定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一方能宣布整个合同无效。当卖方交货数量大于合同规定数量时,买方有选择权,全部接受或拒绝多交部分。 4、要求卖方交付代替物。 构成根本违约时,才可以要求卖方交付代替物。 5、要求卖方进行修补。 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自己修理,或请第三人修理,由卖方支付开支。 6、给卖方一段合理的时间,让其履行合同义务。 (1)“合理的时间”的意思。 这是针对卖方延迟交货而规定的救济方法。基本的意思有2个: ① 如果对方到期没有交货,也不能差几天就撤销合同呀!再延长一段时间吧! 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果发生不交货的情况,卖方不在买方规定一段合理时限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其义务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这时再宣告合同无效,既显得仁至义尽,又符合法律规定。 (2)各国的不同做法。 如果对方到期没有交货,买方是否一定要给卖方一个合理的额外时间,让其履行合同义务合同义务,而不能立即宣告撤销合同? ①英国的做法: 买方是否可以立即撤销合同,要看卖方违反的是什么条款。如果违反的是担保条款(Breach of Warranty)买方就不能撤销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是违反条件条款(Breach of Condition)就可以立即撤销合同。按照一般解释,商业买卖交易中的交货时间,属于合同的要件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交货应该认为违反条件,买方就可以立即撤销合同。 ②德国的做法: 卖方不能按时交货,买方应该进行“催告”。在“催告”中,给卖方一段时间,让其在此期间交货,如果再不交,买方就可以解除合同,或请求赔偿。 ③《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与德国一样。 如果延迟交货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就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但是,什么情况才经构成根本违约? 学者给了2个关于根本违约的例子: 案例1:为圣诞节进口火鸡,供圣诞节市场销售。交货晚了1个星期,圣诞节已过。是属于根本违约,买方可以撤销合同。 案例2:出售普通鸡的合同卖方应该于7月至8月装运,实际装运日期迟了一个星期,这段时间,市场没有什么变化。这不属于根本违约,买方不能撤销合同。 ④如果买方给了卖方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在此期间,除非得到卖方的通知,表明卖方将不会在此期间履行义务,买方不能对卖方采取任何补救方法。当然,买方不因此失去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为卖方毕竟没有按期交货。 7、卖方可以对自己不履行义务,自付费用作出补救。 (1)对补救的要求。 卖方自行补救,要符合如下要求: (1)买方还没有按规定撤销合同。 (2)卖方应该承担补救费用。 (3)补救时,卖方不得给买方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迟。 (2)双方注意事项。 同时,卖方如果要求买方明确表示是否接受卖方履行的义务,而买方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没有对这一项要求回答,则卖方可以在该时间内履行义务。这时,买方不得在此期间,采取与卖方履行义务相抵触的任何救济方法。就是: (1)卖方在准备上述履行时,应该事先通知买方。 (2)如果买方不答复,就是同意。所以,买方不得在此期间,采取与卖方履行义务相抵触的任何救济方法。比如,买方不得在此期间撤销合同。 8、卖方交付部分货物,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当卖方只交付一部分货物,或所交货物只有一部分合格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1)买方只可以对没有交的,或不合格的货物,采取退货,、减价、要求赔偿损失等方法。不能撤销合同。 (2)如果卖方只交付一部分货物,或所交货物只有一部分合格,构成根本违约时,可以撤销合同。 9、卖方提前交货或超量交货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1)如果提前交货,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绝收取货物。到规定的时间在交时,还应该收。 (2)超出的部分,可以收,也可以拒收。如果收了,按合同规定的价格。 10、请求损害赔偿。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认为,请求损害赔偿是一种主要的救济方法,并且,不因为采取了其他救济方法,丧失再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任何计算损害赔偿额,有如下情形: (1)实际补进(Cover)。如果买方撤销了合同,在撤销合同后一段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方式(指**低价)购买了代替物,买方可以取得两者之间的价格差额和卖方造成的损失补偿(如价格以外的,额外的开支)。这就叫实际补进。 (2)如果没有实际补进货物,也可以按当地价格计算,取得价格差额和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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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条款一般会在合同中说明,以合同为准,一般有以下2种1,适用定金罚则,即买方违约不退定金,卖方违约返还双倍定金2,比例罚则。以合同金额的10%为上限,就是说是100万的房子**高违约金是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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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房屋买卖行为,在二手房买卖中会发生很多纠纷,因此我们需要防范一些风险,对违约金的理解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而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金额的,则可按法律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数额的,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多大比例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法律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指延迟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额的违约金,这其实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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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合同法》,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规定为准,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未违约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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