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啊
全部2个回答 >拆迁补偿合同有无时效?
131****3917 | 2014-04-17 19:00:36-
143****5193 租赁合同是承租人和物业产权方(被拆迁方)的合作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物业拆除一般只针对物业产权方进行补偿,承租方的拆迁补偿,需要承租方与物业产权方(被拆迁方)进行协商,视租赁合同中关于双方合同未到期即终止(非不可控因素)的相关权利及义务或附加条款,或另外向物业产权方提出关于前期投入的装修或拆迁导致停业损失的补偿,提前退还押金和部分未到期租金等,均为合理要求。 2014-04-18 19:03:31
-
151****1445 要求开发商限期清除,否则可以申请收回该房产! 2014-04-18 11:40:47
-
136****4625 该房产还是你们家的的,可以找开发商协商处理,有合同吗,没约定违约责任难以追究责任。这样开发商吃亏啊,他们会给你办理的。深圳房地产律师周争锋。 2014-04-18 10:01:34
-
133****4788 我知道你担心的是诉讼时效过了,但是他们属于伪造合同,应该和诉讼时效没有什么关系,找一个好点的律师打官司吧,一定会赢,诉讼时效的问题楼上的已经回答你了,但你这个案子不用关心诉讼时效的问题,加油!! 2014-04-18 09:59:25
-
答
-
答
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主体资格 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第一项内容即是要明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主体是谁。一份合法有效的协议首要内容就是要有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资格。 拆迁协议中,主体是公民的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且无精神病等其他导致其不能正常思维的情况,同时,其可以作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当事人一方的**重要条件,也是对一般民事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之外的特殊要求,即是其应当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如果非房屋所有权人且没有被委托等其他有权当事人的授权的,其签订的协议将有可能归于无效。主体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法人的权力能力与行为能力始于登记,终于注销登记。且其能力的范围与登记的营业范围密切相关,如超出其登记范围且为国家所限制的行为,则其不得实施,即使实施亦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的特别要求,主要是针对拆迁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件》(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应当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未取得此许可证的,不具有拆迁人的资格,所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能导致无效。如该协议有其他内容且属于法人或组织能力范围的,该内容为有效;关于拆迁房屋等约定内容应当非属于拆迁协议的性质;如果该协议还有其他违法情况,如违反国家总体建设规划的,则该协议还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因此,认清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主体是否为合格主体,对协议的签订至关重要,双方合格则各方权利将易于保障,同时各方义务也易于实施。各方不适格,则容易导致不能意料的纠纷,使双方陷于认识之外的风险之中。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如果你有开发商给你的购房合同基本就没啥问题,只有备案了才会有合同不会一房多卖的,但一定要是商品房销售的那种格式合同,如你还不放心拿这这份合同到无锡房屋管理产权处去查,地点在复兴路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如果屋主与承租人无任何约定,则拆迁补偿款由屋主一人获得。但如果房屋拆迁时,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则屋主应当给予承租人适当的赔偿。另外,在拆迁租赁房屋的相关补偿分配上,可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答
一、概念区别:1、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2、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二、特征区别:1、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2、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三、所需材料区别: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申报材料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申请表、双方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分户平面图、银行进帐凭证、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预购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授权登记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预购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所购房屋是现房的须提交《房地产权证》、预购人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提交经重庆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2、房产证所需材料:(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