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私人土地一说,只能说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跟开发商合作,利用开发企业开发资质,土地收储进行招牌挂,按照正常程序可以办理预售并对外销售。
全部8个回答 >集体土地可以进行“商品房”开发公开销售吗?
135****6570 | 2014-04-16 10:01:09-
147****1679 商品房: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自建房的准确定义不太清楚,应该是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与商品房区别主要体现在土地性质的不同,民房的土地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也就没有土地证,是不能够买卖的。 在城市中买商品房,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也是自己努力奋斗的成果,而自建房的话,如果说是老了以后回家住住还行,或者说当是偶尔回家的一种休闲,因为总不能一直呆在农村的哦,以后你们的孩子还要上学哦,恐怕你们还是希望他能有好点的环境和教育体系,毕竟城市中的各种配套和设施都比乡下先进的多,有利于孩子以后的成长。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7E 2014-04-19 10:12:37 -
148****0805 这个不属于商品房开发的顶多算农村分房 2014-04-18 20: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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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842 商品房应该有土地使用证,只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 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按规定,期房购买应使用商品房买卖的标准合同,现房可以不用。在建的房子不难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现房呢?不一定!
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是要查看“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标准合同。购买这种房子,对购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见为实,但购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锐点儿,千万别心血来潮,买错了“现房”比买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
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不管它是盖好的还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销售,购房人除了要查看预售许可证外,还要特别留意自己买的房子是否已经被抵押。有的人以为某个小区已有人入住,或入住的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就以为买这种房子就万无一失了,实际上这里存在着某种误解。购房人一定要清楚房子按套拥有独立产权,可以分别抵押,别人的房子没问题,不等于您要买的房子也没问题。其实,房子盖好了又没有预售出去,被抵押的可能性更大。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尾房”。房子盖好了,还剩几套没卖出去,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房产证又没办下来,这种“无证”房不能说绝对不能买,但买时一定要查清楚,**好的办法是坚持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再付款,不见兔子绝不撒鹰。
购房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四个月内继续进行商品房预售;但自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超过四个月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这个规定等于说现在有一种已建好的房子,预售许可证本身没有过期,但由于取得竣工备案表4个月而没拿下房产证是不能销售的。 2014-04-18 12:18:24 -
137****4559 您好,二手房有房产证有土地证和契证就可以销售,一手房**少要有预售许可证 2014-04-18 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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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129 您好:
1、集体土地上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如果开发商品房,应该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以后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办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否则是不合法的。因此,不能使用于该《草案》,也不属于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2、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一般是指占用集体土地开办集体企业、进行乡村公共设施或公益设施建设等用途。
3、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14-04-18 09:10:47 -
131****4598 这个房屋是不可以做土地证的,是大证,不能分割到户的。 2014-04-17 18: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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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177 这种行为是违反国家禁止在农田上搞永久性建筑的规定,有关部门对此违章建筑将依法强制拆除的。 2014-04-16 14: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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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819 回答的正确,一般来说。市面上的都是预售。所以只要预售许可证就行了。。因为取的预售许可的前提是前面的四证都要齐全。。。 2014-04-16 11: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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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242 房本下来就可以出售了,越早出售约好,如果是您是唯一住宅,等满五年了,再出售更好 2014-04-16 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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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向销售与公开销售在销售对象和方式上存在差异。销售商品房时,开发商必须持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法定证件,以保障购房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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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是自住商品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的一种,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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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自住房项目如果在所有申购家庭都选完房后,仍有剩余的“尾房”怎么办?据记者了解,目前出现“尾房”的自住房项目共有5个,房源1800多套。这些“尾房”的销售政策也已明确,首先进行二次选房,让所有未购买的申购家庭再选择一次,如果还有剩余,则采用普通商品房的方式,由开发商面向社会公开销售。5个自住房项目现“尾房”昨日,位于房山的原香嘉苑和位于大兴的当代采育满庭春MOMA自住房项目发布了二次选房公告。根据公告,原香嘉苑项目共有房源1401套,销售单价为10500元/平方米。截至11月30日,已签约房源705套,认购未签约111套,剩余可售房源585套。当代采育满庭春MOMA共有房源1482套,销售单价为9500元/平方米。截至12月2日,已签约房源1420套,认购未签约2套,剩余可售房源60套。据了解,目前出现剩余“尾房”的自住房项目共有5个,其余三个分别是位于顺义区的住总正华新国展满庭芳、中国铁建顺新嘉苑、位于通州区的富力惠兰美居。5个项目剩余房源共1800多套。其余三个项目也将在完成房源公证等程序后,陆续向社会发布公告。“尾房”公开销售不再摇号“由于目前自住房摇号都不设中签率,所有申购家庭都有选房的机会,在所有家庭选房、签约后,如果有剩余房源,将组织一轮二次选房,就是之前放弃的家庭还有一次机会来购买。”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在二次选房后,还有剩余房源的,将由开发商组织公开销售,不再进行公开摇号,也不再设置优先、非优先家庭,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的家庭以及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均可自愿购买。此次市住建委还要求,剩余房源销售前,开发商需制订销售方案报市住建委备案,并在市住建委官网及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剩余房源套数、户型、认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鉴于自住房定价、摇号配售的特殊性,同时考虑到已购房家庭的权益,公开销售时,剩余房源须按原价格销售。“如果公开销售的自住房更便宜,这显然是对之前摇号选房购买的家庭不公平。”业内人士说。回应市住建委:自住房不会取消元旦前后将有近万套自住房公开摇号选房北京的自住房政策还会继续吗?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他表示,自住房绝不会取消,只会不断优化。元旦前后还将有近万套自住房公开摇号销售。“自住房已经纳入了北京基本住房制度中,带有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房承担着 中端有支持 的职责。所以可以明确地说,自住房绝不会取消,只会优化。”这位负责人说。他介绍,在元旦前后,还将有11个自住房项目达到预售条件,近万套房源将公开摇号选房。至于下一步自住房的供应量,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合理规划。这位负责人表示,任何一种住房制度的推出,都不可能一开始就尽善尽美,肯定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自住房也一样。北京限价房刚推出时,也曾遇到申购家庭的大面积弃购。同时,北京的房价今年出现了平稳回落,这与自住房政策的推出以及大量供应也不无关系,可以说,自住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市场预期,稳定了房价。他表示,下一步政府将加强对自住房设计的监管,除了增加专家审查自住房设计方案环节,还将引入社会参与,“规划设计有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不同意专家的修改意见,我们会把设计方案公开,让媒体和群众来监督,如果媒体和群众说可以,那么你就能过关。反之,则一定要修改完善。”此外,有购房家庭认为一些自住房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强对自住房购房合同的审查力度。追问1自住房为何会出现剩房?为什么会出现5个自住房项目的1800套房源没人买?记者注意到,这些项目大都位于远郊区县,如顺义、大兴、房山等,地理位置稍差,而且自住房是每个项目都可以申请,那么它们相比城区里的自住房,必然对申购家庭的吸引力要小。而且剩余的房源中,大多是楼层、朝向相对差一些的户型,甚至有一些设计不太好的户型。“这也教育了开发商,自住房并不是 皇帝的女儿不愁嫁 ,如果你不好好设计和建设,百姓是不会买你的账。”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自住房不同于保障房,保障房是政府委托开发商代建,而自住房则是商品房属性,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设计和建设得不好,卖不出去,那么只能由开发商自己“兜着”。追问2开发商有机会“玩猫腻”?剩余的自住房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销售,那么开发商会不会把好的房源先“压”下来,留到**后直接卖?对此,专家表示,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实际操作看,都没有给开发商这个“机会”。“首先,一个自住房在摇号时,会公示房源套数和申购家庭的情况。而且摇号和选房的全部流程都是在公证机构的公证监督下进行的,选房时销售场所还会有一个销控板,哪套房源什么时候被选走,被哪位申购者选走,都是一清二楚,大家都可以看到。”专家说。此外,一个项目如果出现剩余尾房要面向社会销售时,公证机构还会核验每套房源,并对这些房源进行公证。而且剩余房源的情况也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追问3公开售自住房是否公平?自住房不用摇号,直接面向社会公开销售,这样是否存在不公平?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北京自住房的申购门槛,就是在京具备购房资格即可,只是设定了保障房和京籍无房的优先家庭。因此即便是公开销售,购买的对象依然属于自住房覆盖的群体。市住建委表示,公开销售的自住房,除了不再摇号外,购房资格审核、选房公证,以及购买后的产权登记、再上市等问题,均按现有自住房政策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是公开销售的自住房,仍然是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五年后转让的,要按与同地段商品房价差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追问4自住房是否已沦为鸡肋?北京自住房推出之初,就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这种价格比周边商品房便宜三成的房子,被认为是会打破头去抢的香饽饽。而如今,却有1800多套自住房被剩下了。这不免让人觉得有些意外,此前更有媒体称自住房已成为了“鸡肋”。那么自住房确实陷入了这种窘境吗?细细分析一下,根据市住建委的统计数据,目前北京已经销售的自住房有1.56万套,售出的有1.38万套,也就是说,88%的自住房已经被购买。相比商品房,这样的销售率高出了许多。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自住房都是一次性销售的,而商品房则是把全部房源分批来销售,也就是先放出一批,等消化了之后再放一批。因此自住房的销售与商品房不能等同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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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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