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权中含有未成年人的2.抵押物于婚姻状况不清晰3.客户有违法记录及行为的 4.抵押物有查封记录的 5.抵押物现状为非银行债权 以上这些是一般情况下不能办理的,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全部8个回答 >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135****9909 | 2014-04-15 10:12:31-
138****5723 您好:办理公司的抵押和注销是一样的材料如下: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⑴ 企业营业执照; ⑵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⑶ 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⑸ 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⑹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⑺ 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⑻ 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备注:
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②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所形成的职代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③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提交企业章程。
④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提交企业章程。 办理时限:各类资料交验受理审查合格后,7日内完成有关工作,办理发证手续 2014-04-18 10:19:44 -
137****6241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要提供的资料清单一个人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如结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借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
3.收入证明及营业执照(黑色八字笔填写加盖公章,收入大写,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4.税收证明(月收入五万以上提供相应税收证明)
5.工行活期存折或卡(用于扣款或入账)
6.资产证明如房本,,车本存单等(非必要条件)
7.高等学历证明(非必要条件)
二.抵押房屋相关资料
1.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及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评估报告
3.贷款用途证明:如欲购房屋的认购书,定金发票等三贷款用途资料,与贷款用途相符的相关资料:如欲购房屋的认购书,定金发票等.其他银行基本上都差不多 2014-04-18 10:02:23 -
156****6058 房产证、土地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银行的抵押合同,还要一些银行出具的资料,包括授权书等等之类的,这由银行直接出具,银行的人员都知道的。 2014-04-17 19: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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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159 如果房产本人去的话只需房产证,身份证,(剩下的如果是抵押在银行的话,有银行材料,抵押给死人的话需做抵押公证),委托抵押登记需要办一个委托公证。 2014-04-17 17: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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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206 哪些房地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2014-04-16 09:12:09 -
146****1783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2014-04-15 10: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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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物权法》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登记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抵押权是从所有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了简化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同时也为了保证抵押登记的安全性,部分地方规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抵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为抵押登记机关;以地上无定着物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由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材料: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抵押合同;(5)主债权合同;(6)其他必要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抵押物是否符合准许进入抵押交易市场的条件;抵押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文件与权属档案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权属证书的真伪等,并由审核人签字在案。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登记程序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1.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3.审核(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E.权属有争议的;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A.身份证明;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4.登记(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5.收费发证(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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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银行取出的注销抵押登记所需要的资料 ②注销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③需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①上家的委托书 ②受委托的本公司人员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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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到当地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申办材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3、股东会议纪要; 4、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合同、价款合同、金融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5、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流程 1.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责任人:窗口第一受理人员; 2.审查:审查申报材料、与申请单位协调有关事项;责任人:审办股工作人员; 3.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依法发放登记证书;责任人:单位审批局长; 4.送达:送达申请人,责任人,审批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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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有经办人或代理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市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登记申请表》; 3.借款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4.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以共有房地产抵押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声明书,身份证件,并提交产权人婚姻状况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8.已购公有住房及经济适用房抵押的还须提供产权人的上市交易具结保证书和同住成年人的同意交易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