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的合同作用也不是很大,这样你可以向原主人提出办理过户,到房管部门咨询过户的手续,因为各地方手续都不同,一般是:土地证、房产证、卖方夫妻身份证、买卖双方证明、签买卖合同、公证、税等。
全部8个回答 >请问房产方面法律咨询?
137****2147 | 2014-04-12 21:43:26-
144****8750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面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或其他替代物。根据(担保法)第89条和(合同法)第115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具体到本案当中,虽然房屋产权人之一声称自己不是唯一的房主而拒绝履行合同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作为房屋产权人之一在接受定金时就应当预见到另外产权人是否同意并告知买房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这是你们双方的意思表示,如果以此理由来对抗第三人显示由情由理都是站不脚的,所以买房人此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让其双倍返还定金. 2014-04-14 10:06:31 -
132****3502 你所谓的低价房是否是商品房,如果是就没问题。 2014-04-12 2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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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都已经卖了还增添什么名字?如果没卖都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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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答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常见问题: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就进行财产房屋的抵押,那么是违规的。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②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以及抵押人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就开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虽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是,当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还是没有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无法进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那么购买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当购买人能够代为清偿债务,并且对于抵押权进行消灭时,那么抵押权人应当协助办理注销登记,出卖人也应当在抵押权消灭之后,为购买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③夫妻一方如果是以子女的名义来购置房屋,但在房屋还没有交付使用或者是产权还没有登记时,那么父母作为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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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继承法律咨询答
房产继承法律咨询到人数越来越多主要咨询的问题,就在于继承之后该如何办理产权的转移,以及自己需要缴纳什么样的费用,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比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合法继承人,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等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是合法财产,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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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拆迁纠纷法律咨询答
没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在四川有的地方,下岗职工,失业了要么公司破产了。前提是国企。**近政府在做拆迁的时候,你有房的,会用现金与房产二选一。如果你愿意要房,企业拆迁的时候给你安排一套同面积的给你。要么一次性给你现金做为补偿。地方不一样规定不一样,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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