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买卖双方一方因各种原因未能购买预定的房屋。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客户购买一套二手商品房,已下定金,现业主反悔要求撤单,我该如何处理?能答应吗?
154****6959 | 2014-04-12 14:24:17-
153****9285 女业主说得对,全额退回买主的定金。协商不好可以跟卖方商量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卖方不支付你也没得办法 2014-04-15 0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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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498 业主说的只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原因客户暂时没有购房资格的话,此份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好的办法是找出业主为什么不卖的原因。把问题分析一下,告知严重性。 2014-04-12 1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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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贷款审批没通过,按照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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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住房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材料款发票,并取得所建住房产权证后申请贷款。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自建第二套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建住房房价的40%;2、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贷款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3、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4、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一人缴存公积金的为30万,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为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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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契税按3%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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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初步了解了买方反悔的原因,下面我们将针对每一种原因分别为您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如果出现上文所述的第一种情况: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买方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如果出现上文所述的第二种情况:由于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通常会到现场查看,所以,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举证非常困难,因此难获法院支持。为了避免产生房屋买卖纠纷,买方除了到现场仔细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现状外,还可以向附近居民了解该房屋的有关情况,到物业公司调查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获取房屋的维修信息。如果出现上文所述的第三种情况: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应要求卖方加快交易节奏,尽早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采用安全的房款交割方式,利用本市各区、县交易中心的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平台,以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利。如果在房屋过户中发生法院查封情况,应要求卖方提供担保,将被查封房屋置换出来,尽快办理过户,避免经济损失。如果出现上文所述的第四种情况:国家调整贷款政策是为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但并非全面禁止贷款。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本身是欲与银行建立借贷法律关系,而银行是否愿意向买方提供贷款,就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买方在买房前应向银行咨询贷款政策,了解自身资信,防止贷款不能,无法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行为发生。虽然卖方可以主张买方违约,但是在出售之前也应该善意提示买方,以免陷入纠纷。买方反悔肯定是基于一定原因的,此时想要解决买方反悔的问题那么就要先了解是什么原因而反悔,然后对阵下药,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问题。而在出现问题时,双方应该积极的协商解决,无论是谁的过错,都应勇于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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