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策规定,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 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农业户口**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农村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综上所述,非农业户口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和土地的所有权,只能租赁别人的承包地,而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权。
全部3个回答 >我是非农户口,在农村老家有房子,有房产证,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要搬迁,我能拿到补偿吗?
154****9440 | 2014-04-12 12: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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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184 我理解你的意思是“要拆迁”。你当然能拿到补偿款,是房子拆迁的补偿,跟什么户口没关系。父亲去世后土地使用权和房子就是遗产,如无遗嘱特别指定继承人,房子补偿款由你与母亲一人拿一半。土地补偿款不多,但只能给你母亲,因为只有你母亲才是村集体组织成员(根据那句话“母亲的户口在该房子上”再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只能由同一集体组织成员继承、卖受,同样是农村户口的别的村村民都不行),也可以由村里面另外划拨同样大小的土地盖房子,前提是原来的土地面积不超标。 2014-04-12 13: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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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想把户口迁移回父母所在地是不行的.原因是凡农业户籍,其在其所在的村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都有资格参与分配一份承包地,并有可能享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权,你已经将户籍迁移出去,脱离了该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再将户籍迁移回去,显然要和当地的农民抢饭吃,并且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30年不变"的政策,也没有土体给你分配,所以,一旦接受将你的户籍迁移回去,将引发一系列矛盾.鉴于此现实,当地派出所不会给你办理。 你**好找当地派出所的熟人,看能不能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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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30年来基本都是如此,只有一个“宅基证”——对于农民来说,只要有它也就可以了,如果遇到拆迁什么的,不会影响到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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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应该是是反过来的,先有土地证,才谈房产证。你所说的房产证,指的应该是你单位所拥有的单独证件吧,即便你们买了,也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另外……划拨土地兴建的土地,没有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什么的,是可以算违建的,城管部门是可以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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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1、一般情况下,要先有土地使用权证才会有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顺序不会变的;2、你既然有房屋所有权证,说明你们那的土地和房屋是统一管理的,所谓统一管理就是说房屋部门既管房子又管土地,这样你的产权证上会有房屋的信息,也会有土地的信息;3、另外一种方法是去看下**后一页加盖公章的地方,公章盖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字样还是“房屋”管理部门字样,前者也说明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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