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应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起缴。不一定是拿钥匙情况。看你交房合同上面那个字是什么时候签下去的。垃圾请运费是可以收取的,但是如果您承诺自己清理装修垃圾,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现在一般都是预交半年或者一年。这个在条例里也没有规定说合法不合法。这跟产权证没有关系,产权证是您跟开放商之间的事情。而物业管理费是你跟物业公司之间的事情。从法律来说,物业公司是由业主聘用的。但是看你的描述,此物业公司应该是下属你们小区的开发公司的。所以一些问题上物业公司会帮开发商说话
全部9个回答 >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什么关系
143****6204 | 2014-04-10 09:47:49-
143****9277 开发商建完房出售出去后,交给物业公司负责日后小区的管理,如小区日后的卫生、绿化、小区年久后的破旧修建等。有的开发商有自己的物业公司,有的开发商则没有,这时开发商所建的小区就需交给别的物业公司来负责日后的管理了。物业公司在接受一个小区之前一定会进行小区内房子和各种设施的验收的,你自己在入住之前也是要和开发商一起进行验收的,如果是你刚入住就发现房子就裂缝,那说明你和物业公司都没有仔细认真的验收,但责任还是由开发商负责的,如果是很多年后你发现裂缝了,尽管去找物业公司,至于具体是有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负责,他们自然会讨论清楚的。如果物业公司不管,你再找开发商就行了。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开发商的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祝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2014-04-13 10:17:28 -
143****8126 先入伙通知上却是福田物业,是正常的.关键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有没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如果有协议并指明是戴德梁行,那么KFS构成违约.
反之,由于前期未成立业主大会,所以无法由业主大会指定物业管理公司.KFS更换物业公司并不构成违约.
物业费也贵的离谱2块钱,楼主并未说明其中是否包含电梯费等其他费用.
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物价局核实投诉.
"说楼下沃尔玛11月1日开业,也没有了消息",请楼主还是注意<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是否有对于此事的约定或有没有对推广宣传品(广告品)的免责条款.如果有免责那么KFS并不构成违约.
具本人经验,机会为0.1% 2014-04-11 22:39:45 -
136****0500 您好,物业属于服务于业主的一个部门,双方是互利的! 2014-04-11 20:48:42
-
152****2083 开发商雇的物业公司业主和开发商是买卖关系业主和物业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014-04-11 10:43:25
-
156****9239 呵呵,物业公司现在是服务与业主的,如果物业的服务不够让您满意,您可以联合业主去物业讨说法啊 2014-04-11 09:16:53
-
137****2222 这个关系很复杂啊,首先要维持好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否责物业就进驻不了小区,接管不了小区;进驻小区后又开始维护业主,现在的物业管理很差劲儿,本身业主没交费前就会对物业挑三拣四,一旦交完钱物业那边就爱答不理的,好多物业只认钱,面上功夫做的相当厉害了;
如果真想搞好三方的关系,首先就要从开发商第一道关开始把握住,不要光做面上功夫,不少的小区业主都是主动交费的,没有去催的,不要去应付就好,没有十全十美的,但是怎么也要满足业主十之八九吧!
人都是互利的,交钱只是想得到应该得到的,不是交完钱得到面上的活儿;比如楼道里一面墙体被砸坏了,物业只把表面做了一下,没有达到根本的修复,业主就会反映问题,一年交了那么多钱干什么用了?冬天暖气漏水,每年交的那么多取暖费都干什么用了?很简单的一件事,却决定着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成败;
细节才是决定成败的根本,物业管理**重要的是细节! 2014-04-10 21:43:44 -
153****7188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
①从属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②合同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2014-04-10 10:17:55
-
答
-
答
从工作性质来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从合约上来说,物业公司和业主是对等的契约关系。物业依据合约,提供服务产品。业主根据合约,承担产品费用。根据《物权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业主是物权所有人,物业公司是业主通过招投标等程序,为业主的物业提供养护、管理、维修等工作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开发商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 ①从属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②合同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开发商是一个名词,是某个项目的第一承担人。包括很多种类:房地产开发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商等某品牌的开发商,但无特殊说明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在商品房这个新生事物的初期,就是90年代初,那时没有什么物业管理的概念,开发商的楼房交房以后只好自己组织人员进行管理,也没有独立经营,就是依附于开发商。后来开始有了物业管理条例和很多独立经营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没有关系或者脱离关系了,比如深圳就有很多物业公司管理多个小区,那样资源可以共享,比如水电工人、维修配件、设备的备件等,可以大大节约费用。 开发商在楼房的保修期负责维修的问题常常委托物业公司,但是一般要支付费用,把建筑物、设备的图纸都要移交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负责协调施工单位来维修。 业主遇到房子的质量问题首先要找开发商,只有开发商委托或者授权物业公司后,才由物业公司出面解决。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前期物业服务中,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委托管理关系;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