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必须双方签订,如此重大的事,不要委托他人签订为好,以避免不可预测的风险。
全部3个回答 >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一人不在家无法更名怎么办?
133****5309 | 2014-04-03 13:21:33-
132****1658 需要根据你妈与王某的协议内容确定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通常来说这张情况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很难获得支持,王某去世后,要办理过户需要其法定继承人同意,难度会进一步增加,建议抓紧时间与王某协商解决。 2014-04-05 2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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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043 不可代替。可以考虑欠部分尾款(20%左右)。 2014-04-03 13: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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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购房不在家怎么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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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不卖,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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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卖房签订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2、《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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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家亲戚因为欠我方债务190万,到期无力偿还,提出以一套市值大约110万的房产(含银行抵押25万元,实际价格约85万元)抵偿债务。2、我方与其签订抵偿协议,明确房子作价100万元,其中25万元抵押款由我方在过户前代付,5万元左右过户税费由我方代付,并免除其70万元债务。3、办理过户手续时,我方与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经公证),当初为节约过户费用,协议仅声明房产转让价格为70万元,并免除债务70万元,而未根据抵偿协议内容载明我方还需代付抵押贷款等事宜。4、目前房产证、土地证均已经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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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缴契税,必须待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交纳契税后,才能拿到契税税票;如果自己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交纳,可当时拿到契税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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