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石家庄第二批公租房在9月29号 也就是明天摇号 摇号地点不知摇号完毕后会公示中号者10天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通知单》,中号者持《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及相关证件到配租的保障房小区办理签订合同、入住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江津 的第二批公租房什么时候出
148****7999 | 2014-04-03 10:51:00-
148****9967 这个是不行的,公租房办公室是不同意的!是不可能的! 2014-04-05 10:11:31
-
146****1913 请参照重庆公租房管理条例规定。 2014-04-05 09:59:52
-
137****0117 可以去你们附近的中介问问, 2014-04-04 21:24:31
-
153****9772 我也在等待啊 郁闷 2014-04-03 11:55:47
-
141****7657 这个换公租房手续是很复杂的 弄不好要没收 2014-04-03 11:02:32
-
答
-
答
您好!您想问的是经济适用房的什么问题?
全部11个回答 > -
答
飘飘洒洒朦胧在回忆的夜色里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想你思念是城里月光的雨带着幸福的心情想你想你远去雪山我想你雪莲花开多美丽望着大海我想你夕阳醉在那椰林里
-
答
(一)市住建局负责限价房供应的牵头工作,审核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二)市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收入审核工作。(三)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人口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车辆、户籍登记核查信息。(四)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情况。(五)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从事个体工商或者投资办企业等登记信息。(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申请家庭缴纳公积金情况。(七)市金融办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被举报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持有股票、基金、期货信息的情况,商业储金型保险投保及缴费信息。(八)市银监办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被举报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存款账户信息。(九)市地(国)税局负责出具申请人家庭报税、完税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被举报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年度的报税、完税信息。(十)其他单位或部门要经公示、内部评议等程序后,如实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出具户籍、婚姻、收入、财产、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向民政、住建等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十一)市监察机关负责对涉纪投诉、举报事项调查处理。九、监督管理(一)申请家庭财产实行“诚信申报、举报必查、查实必纠”原则,即申请人自主诚信申报,如有举报由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进行核查,举报属实即取消购房资格。(二)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等条件,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家庭,所骗购限价商品住房无条件退出,在媒体公布,并将其不良信用情况记录存档,申请家庭在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三)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及失职渎职等问题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十、其他规定(一)在“限价房接待中心”领取《申请审核档案》时每份需交纳资料费10元,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可全额退还资料费。(二)所有配售房源实行“一房一价”,结合楼盘户型、楼层、朝向、品质等制定具体价格,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南部地块)总平均价不高于4200元/平方米,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北部地块)总平均价不高于3800元/平方米。(三)因房源数量原因未参与选购住房的,不作为轮候对象。放弃选房的家庭和选房后放弃购买的,取消本次申购资格。(四)限价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确需转让房屋的,增值收益的部分上缴政府。增值收益具体缴纳办法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起码要等到过年啦%7E%7E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