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不行的,公租房办公室是不同意的!是不可能的!
全部5个回答 >金州新区一期第二批公租房什么时候摇号
138****8096 | 2014-03-18 11:16:14-
133****9105 您好 石家庄第二批公租房在9月29号 也就是明天摇号 摇号地点不知
摇号完毕后会公示中号者10天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通知单》,中号者持《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通知单》及相关证件到配租的保障房小区办理签订合同、入住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014-03-18 11: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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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要完成3.5万套135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建设任务,9000套经济适用房也将完成摇号分配工作。目前房屋建设和配套政策制定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究竟哪些人可以住进公租房?各区公租房将在何时开始配租?围绕这些问题,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公租房的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目前,各个区县正在结合自身情况,制订各自的准入标准。试点一段时间后再出台全市统一的配租标准。 3.5万套公租房年内完工六成 本市去年开工的还有甘井子区1000套公租房,目前工程建设也已经过半。 市住房保障中心表示:今年,我市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完成3.5万套135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建设任务。其中市财政和公积金投资建设50万平方米,甘井子区、金州新区、高薪园区各10万平方米,保税区5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20万平方米,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自建30万平方米。按计划,3.5万套公租房年内要有六成完工。 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卢鹏介绍:“目前,由市财政和公积金投资建设的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经完成规划选址和设计条件,建委已经完成了该项目立项工作。正在进行价格测算。各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做好近期开工准备。 ” 申请家庭财产列入审核条件 目前,《大连公租房管理办法》已经起草完毕,经政府相关部门两次征求意见和研讨,目前已经形成初稿,上报市政府。根据这个办法,我市扩大了住房保障范围,除了把原来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条件的8000户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内,还把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和城市无房户全都纳入保障范围。也就是说这些人群都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 卢鹏介绍:“公共租赁住房我们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除了对申请家庭收入,住房条件审核外,还将把申请家庭的财产列入审核条件。我们将加大公租房监管,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及时退出。 ” 同时,在租金方面,公租房将实行低于市场价格的差别化租金,越困难人群租金越便宜。租期一般3-5年。今年我市除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外,还将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对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加快9000套经适房建设进度,年内通过公开摇号完成9000户居民入住。 5月份投入使用按单身公寓设计 ■位置:高新园区黄泥川大连天地软件园 ■套数:500套 ■租金:大概是市场价的一半淋浴用具、坐便、床、桌子、大衣柜一应俱全,基本可以拎包入住 ■户型 30平方米两人使用 年底交付使用的 ■位置:金州新区 ■套数:2006套公租房 建筑面积为10.9万平方米,单套建筑面积在30%7E70平方米之间,总投资达2.5个亿。 目前,9栋楼中已有5栋封顶,预计6月末实现全部封顶,下半年重点进行水电气安装和房间的内部装修,以达到基本居住功能。 ■申请条件:必须是在高新园区企业就业的,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在市区没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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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洒洒朦胧在回忆的夜色里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想你思念是城里月光的雨带着幸福的心情想你想你远去雪山我想你雪莲花开多美丽望着大海我想你夕阳醉在那椰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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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想问的是经济适用房的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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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住建局负责限价房供应的牵头工作,审核申请人家庭的住房情况。(二)市民政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收入审核工作。(三)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申请家庭的人口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车辆、户籍登记核查信息。(四)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情况。(五)市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从事个体工商或者投资办企业等登记信息。(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提供申请家庭缴纳公积金情况。(七)市金融办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被举报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持有股票、基金、期货信息的情况,商业储金型保险投保及缴费信息。(八)市银监办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被举报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存款账户信息。(九)市地(国)税局负责出具申请人家庭报税、完税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供被举报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上年度的报税、完税信息。(十)其他单位或部门要经公示、内部评议等程序后,如实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出具户籍、婚姻、收入、财产、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向民政、住建等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十一)市监察机关负责对涉纪投诉、举报事项调查处理。九、监督管理(一)申请家庭财产实行“诚信申报、举报必查、查实必纠”原则,即申请人自主诚信申报,如有举报由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进行核查,举报属实即取消购房资格。(二)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人口、收入和住房等条件,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家庭,所骗购限价商品住房无条件退出,在媒体公布,并将其不良信用情况记录存档,申请家庭在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三)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以及各职能部门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及失职渎职等问题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十、其他规定(一)在“限价房接待中心”领取《申请审核档案》时每份需交纳资料费10元,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可全额退还资料费。(二)所有配售房源实行“一房一价”,结合楼盘户型、楼层、朝向、品质等制定具体价格,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南部地块)总平均价不高于4200元/平方米,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北部地块)总平均价不高于3800元/平方米。(三)因房源数量原因未参与选购住房的,不作为轮候对象。放弃选房的家庭和选房后放弃购买的,取消本次申购资格。(四)限价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确需转让房屋的,增值收益的部分上缴政府。增值收益具体缴纳办法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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