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内容不同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包括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而房屋转让合同,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全部3个回答 >你好请问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146****3087 | 2014-04-01 21:39:03-
131****1722 买卖合同是现房交易,预售合同是房子还没有建好,期房交易 2014-04-04 21: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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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133 什么都还没说就先告诉你:不要买%7E!
(注意看下面)
1、无法过户取得合法产权:无权属信息又几经倒手,这样的房产很难或永久无法合法,将会沦为城市改造的遗留处理问题。
2、容易产生纠纷:无房屋登记信息,却又的确存在所有人的房产,你知道他倒过几次手?如果某次没签合同,原来所有人(或原所有人的债务人)来闹你怎么办。
3、住宅质量无法保障:开发者是谁?连修楼的也不知道吧?更不可能有物业了?就算你神奇的都知道也有物业,也不可能有维修基金,楼板漏水怎么办?预置管道破裂怎么办?墙体裂纹?等等……
4、出手难: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和以后,还能有几个人愿意冒险买这样无法合法过户的房产?你都要来知道一下,人家还不要知道4下?
上面四点是**重要的,还有比如:拆迁无法得到补偿;无法关联公积金;无法贷款;无法继承。等等……
反正你就是能不管好坏不怕麻烦的住着,但该有该维护的权利全都没有。
不要买,信我吧,为你好啊,我是房产局的,连正常房产经过几次私下交易,结果烂到**后那人手里的都有(他想合法过户,却已找不到房产证上的原产权人,手里空拿一本别人的房产证,卖不出去啊),何况你这个。 2014-04-04 10:57:56 -
156****8711 你好,我是**网编辑,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2014-04-04 10:43:35 -
137****9401 你好!请问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签预后30天出卖方没有拿去市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备案,现在过三个月了,开发商说要填写房产网上合同撤销申请表,在签过商品房买卖合… 查看图片与详情 2014-04-02 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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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783 当房子已经是现房,并且已经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签订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只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签订的合同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2014-04-02 2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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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523 都是商品房买卖没区别, 2014-04-02 09: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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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554 都是商品房买卖没区别, 2014-04-01 21: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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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跟你说吧,主要是两者所涉标的不同,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构成也有一定区别。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房地产和商品房。很明显,房地产比商品房要宽泛得多。房地产: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商品房: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明确这两个概念后,你基本就能很容易的区分房地产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其次,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买卖一般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而开发商直接卖给你的一手房一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房地产买卖合同不限于房子,还包括地产买卖。所以,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固定,可以是拥有房产处分权的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一方一般是开发商,另外一方是购房者(当然,这个购房者,也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一楼说的有点不对就是,其实两类合同都既包括住宅,也包括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不仅仅是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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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2、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3、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4、 认购书与买卖合同有很大的区别,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三是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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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认购书是不是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协议。认购书是对双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依照上述概念可知,一般来说,商品房认购书实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一种协议书,不是购房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后,还需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但实践中经常会发生这样的问题,一些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后,因为种种原因,又将认购书项下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此时,之前购房人的利益难以通过认购书得到保障。为此,我国法律特这对这种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接受购房者的购房款,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如果开发商违反该合同,应当由此承担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二、认购书与买卖合同一样吗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目的不同。商品房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即为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前契约阶段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本约合同,是为商品房买卖这一目的确定权利义务的合同。(二)约定的内容不同。认购书中约定的相对简单,通常只约定房屋的面积、总价、地理位置及将在某一时间和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内容,买卖双方一般无法直接凭认购书完成交易;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包括了房屋买卖的所有主要条款,如房款和房屋的交付方式和时间、产权证的办理、违约责任等,买卖双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三)签订的时间点往往不同。认购书通常是在商品房可以预售前签订,这是开发商为了能尽快回笼资金和稳定客户的方法;买卖合同的签订则是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或在现房销售的情况下签订。房屋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其的名称,而在于其的内容,如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则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认购书是不是买卖合同”以及“认购书与买卖合同一样吗”我所为您提供的有关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然而事实上我国的房产法律及政策并没有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要签订认购书,但既然购房者迫于房产市场的“规则”签了它,那就一定要在签订之前看清楚它的内容,毕竟它也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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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区别:1、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2、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二、特征区别:1、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2、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三、所需材料区别: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申报材料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申请表、双方签订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分层分户平面图、银行进帐凭证、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预购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或者授权登记文件及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预购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所购房屋是现房的须提交《房地产权证》、预购人是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提交经重庆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审核同意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原件。2、房产证所需材料:(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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