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卖方毁约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约定5万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如买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 2、现买方已付**,且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如买方提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则双方就合同解除权形成争议,卖方合同解除权是否成立、合同是否解除等由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裁决确认。
房价大涨,房子不想卖了,可以吗?
142****8469 | 2014-03-29 11: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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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123 违约的话没办法,除非你的房子因某些政策原因不能买卖 2014-03-31 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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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630 还贷老拖时间把你打进黑名单你可以以此为借口收回房子。但程序会很麻烦 进入银行黑名单,不可以贷款了,他们给你造成的损失,完全可以要求赔偿。 2014-03-30 09: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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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184 造成信用的不良记录,是您表哥造成的,也是你自己看人不准。 2014-03-29 11: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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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已成立生效,卖方毁约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约定5万违约金的,按约定执行;如买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大于约定的违约金,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实际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2、现买方已付**,且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如买方提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则双方就合同解除权形成争议,卖方合同解除权是否成立、合同是否解除等由法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裁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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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撤销。双方协商一致不愿意履行该合同了,或者合同非产权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去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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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买房不是为了签户口,我姐姐家买了好几套房子户口都没有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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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具体内容,如果经过催示,对方 还不按合同履行,合同视为完成,定金可不退。如果你有意不让人家搬,因为不想卖了,那要求退定金或违约金(双倍),你也要负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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