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房屋是共有的,那么过户的时候如果你老公不同意那还是一样不能过户!既然你已经收了定金了,如果是通过中介的话那么合同上肯定是有违约金的细则的。如果当时是中介没有了解清楚你的共有权人,那么违约金你可以和中介协商
全部10个回答 >房产共有证如有一方签字,合同是不是无效
143****4071 | 2014-03-28 17: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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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790 不需要的。上海只认产权人签字的 2014-03-31 13: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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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951 单凭一方签字一般认定是无效的。但也不是绝对的,例如他方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一方签字是联名双方的共同行为,则合同是有效的。
由于你没有说,所以不知道,你所说的一方签字是否是共同行为。
以上仅供参考。 2014-03-31 10: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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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987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该协议有效。 2014-03-30 1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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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715 这个合同的确是不怎么有效! 2014-03-29 19: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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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8997 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共有产权时,如果出售为共同出售签字方可生效。你也有过错,因为你知道小证是他的名字,你就应该知道他还有主证产权人的。 2014-03-29 09: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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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887 首先,你肯定不需要赔他违约金的。对于买家而言,只有主观原因的付款不及时才会导致违约。其次,你们是否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就是已经业主更名),如果已经过户了,理都不用理他,只要他没有办法证明你是以胁迫或欺诈的形式让他过户,那就没问题的。
让他按时间节点交房给你。但如果没有过户,只是签定了销售合同,而且签字并未全部签到位的,是没有办法强制过户的,因为双方确实都有违约的权利,你确实很难索赔。
但是如果已经有一个签名了,仍然可以告知对方,是你们内部的纠纷,我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需要你解决赔偿。当时你蛮好让他代签签掉的呢,这也可以主张的。现在只能协商解决,尽可能要求赔偿。另,因为所在的城市不同,上海的房屋交易只看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也只有一本产权证,哪怕是夫妻共有财产,但上面没有妻子的名字就不需要她签字同意就可以出售,妻子只能主张向先生要一半的房款。
所以你确定一下,是否一定需要先生的签字,你们当地的交易中心才可以过户,如果答案是否的话,你就完全可以主张说我不知道你已婚,我只办符合交易条件的房产,只看产权证上的名字,现在是你们内部有矛盾,欺诈我。
共有权的房屋出让时,必须经共有人签字才有效。但他们从情理上不占优势,还是协商解决吧,虽说中国现行的法律是法里情 2014-03-28 17: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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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2、离婚后卖房:(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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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产证上的出证日期,在你们结婚证登记日期之前,那就不需要签字;2.如果在结婚证登记日期以后出的房本,那么必须有另一方的认可,就算另一方不到场,没有任何同意出卖房屋的许诺,在房管局也会出一份询问笔录,里面会有问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等相关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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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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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不一定都引起无效的法律后果。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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