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定金的时候应该是有价格的吧?多少钱定的就是多少钱,他们涨价挨不着你什么事吧。要是定的时候没价格,那就没办法了,除非你认识开发商老板。
全部2个回答 >如何避免交了定金后,房价下降怎么办
133****3928 | 2014-03-28 11:22:50-
151****5372 为什么不说上涨呢 2014-03-31 09: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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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548 仔细签署合同,在合同中详细规定房价下降后的处理方法 2014-03-31 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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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880 如果为了保障自己,只能是在签的协议和合同上增加条款来保护自己。例如同一楼盘价格下跌多少就可以退回定金的退房,或者是返回多收房款之类的,不过没有开发商肯签就要看你谈合同的能力了。
二手房就无法避免了,也有可能你房价会上涨啊!%7E 2014-03-30 09:30:26 -
147****2888 两种方法,一种是你看房价的降幅多少,如果降的很大,可以不要定金,如果很小,那就继续过户 2014-03-29 2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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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067 合同是签来约束买卖双方的,在签定合同后并且交了定金就产生法律效应,谁违约谁负责违约责任。如果你想避免交了定金后房价下降,除非在签合同前把情况说清楚,双方一致同意定金后房价下降的话怎么样处理。 2014-03-29 12: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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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665 就目前供需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我不认为房价会降,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在做决定: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再加之我国已经加入WTO,外来人口也会倍增。
虽然国家进行了调控,也出台了一些房改措施,但效果依然不明显。
所以分析未来几年内房价肯定还会稳中增高。1
具体涨多少很难预计。房价为什么会暴涨?
**近一年多以来,各地的房价基本上都翻了一翻,有人说这是炒作,有人说这是泡沫,我不这么认为,
试想一下,想把什么东西炒起来绝不是几个奸商能做得到的,这一定是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为后盾的,否则要是没人买,你房价再涨也是每人买,房子要是真的多的买不出去自然会跌。
那到底是什么样的需求在推动房价呢?
我来告诉你,80年代初期,大批的知识青年返城后成家立业,基本上6-70年代十几年的积累的年轻人都集中在80年代初结婚生子,而25年后的现在正是那一批独生子女成家立业的时候了,这年头没有年轻人在愿意和父母住一起了,又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就是倾家荡产也要为孩子们置办个小家的,所以说有如此大量的社会需求为后盾才是奸商们爆炒的基础,谁让你非要结婚呢?结婚没房子行吗? 还有现在谁不想在繁华的街市里生活,也是人的思想变化,认命吧,房价短期内不会跌的
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 谢谢 2014-03-28 12:59:54 -
157****3251 看你们签合同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房子下跌到一定的范围,那么就是开发商就是违约 2014-03-28 11: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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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共同作出的决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当然,以上只是目前的通说,在各个地区可能还会有某些特别的规定,比如石家庄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因为“有时候业主会直接把毛坯房出租,事实上就是入住了,就应该按100%交纳物管费”。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办法》中对是否“入住”的标准确实没有明确规定,他个人认为不能以业主拿到钥匙为界限,但根据张女士反映的情况,房屋已经开始装修,表示已经有人正在使用房屋了,也正在开始享受小区的部分配套服务了,所以按50%收取物业管理费更为合理。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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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碰到过这种情况:交完购房定金后,又觉得对房子不满意,或者又看到了更好的房子,或者又想等一等观望一下??这时候,就会面临一个问题,定金还能要回来吗?虽然钱不算多,但对大多朋友来说,也是几个月的工资,肉疼、不甘。答案是肯定的,能要回来。日常消费品,包括衣服、手机、家电等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七天无理由退款,而房子买卖则要依据合同法维权。一些接触过一点法律知识(xue yi bu jing)的同学说,不能退,因为这是定金,不是订金,违约要没收。这样想是因为没有厘清里面的法律关系,这里有两个合同,您注意到了吗?-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2、房屋价格;3、定金条款;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认购书签订后,购房人必须履行认购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那么,认购人在签订认购书后,是否就意味着必须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呢?如果将来未签订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购房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即没收定金?**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对此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何适用呢?具体分析如下:1、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之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人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人不履行该义务,显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收定金。2、如果预购人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未能达成合意的,对认购人而言并不一定构成违约,应返还定金。因为,认购书的条款一般较为简单,并未涵盖购房人所关心的全部事项;假如双方存在分歧,无法达成合意的内容恰恰是这些事项,则对认购人而言也并不意味着违约。其理由很简单,合同的签订必须完全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未能协商一致而签订预售或出售合同的情形,对于认购书双方当事人而言均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想拿回定金,具体该如何操作?需要几个关键步骤:1、按照认购书约定的签约时间,去跟开发商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宜(必须有这一步,否则,没收定金没商量);2、对开发商提供的售房合同提出异议,即对认购书中没有提到,而售房合同中新增加的条款提出不同意见,使交易不能达成,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合同、录音等;3、要求开发商退定金(一般不会退);4、告诉开发商,如果不退,就向房管局(或住建委)反映,口气要强硬;5、还不退,直接给我上面提到的部门打电话反映,有些开发商会主动联系你退款的;6、如果你不幸碰到了奇葩开发商,那就只能到法院起诉了。贴一段已有的判决供您参考:“认购合同是独立的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为约定将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而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当事人在认购合同中约定定金,用以担保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定金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立约定金。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合同约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应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如当事人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只是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协商不一致,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应当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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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你买房时你就与开发商产生了合同关系不可能房子降价,你的房子也降。一些地区三年前的二手房与现在的房价相差三倍。但是三年前买的房子还得按照三年前的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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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时交了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的,开发商应该退还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不退订金的,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