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陆续出台了“330房贷新政”,“二套房**降至4成”,“营业税免征期限5年改2年”,“公积金新政”等一系列房地产新政。一、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 内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更多行业内容可查询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二、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比降至四成” 内容: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低**30%。三、2015年3月20日福建出台新政“闽七条”,内容有: 1)首改房认定放宽; 2)支持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比例降低至20%; 3)支持住房贷款,本省金融机构适当下浮贷款利率; 4)房屋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商品房享“团购”优惠; 5)打通转换通道多渠道促进商品房与保障房转换; 6)试推共有产权住房,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 7)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住宅小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四、2015年3月27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文救市,严格控制供地规模,改善供求关系。内容有: 1)合理安排住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 2)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 3)统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加大市场秩序和供应实施监督力度。五、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答记者问时透露房地产市场发展利好信号:1)经济稳增长是新常态,支柱产业房地产必将受益; 2)总理要求金融更好的服务经济实体,融资环境宽松可期; 3)去行政化是主旋律,楼市政策有望延续市场化格局; 4)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或将带动新一轮开发投资增长; 5)互联网+”或将助力房企进行产业升级; 6)鼓励“走出去”和“引进来”,地产行业预期向好。
全部3个回答 >新房产政策内容
132****4377 | 2014-03-27 15:19:41-
137****7632 2008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两部委明确表示,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14-03-30 11:56:29 -
131****2788 到国土局去办理就可以了 2014-03-29 1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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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435 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全文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的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的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的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城乡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2014-03-28 21:03:04 -
137****9680 稳定第一。保障居民基本住房,控制价格过快涨跌。 回答者: lc886 - 都司 六级 2009-4-7 14:59 0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坚持以稳为主 (发布时间:2008-12-01 14:25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报告称,为避免房地产市场过度调整,09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坚持以“稳”为主,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市场预期,防止房价下降幅度过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国家信息中心12月1日发布第55期《经济预测分析》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部分区域房价下跌明显,一旦房价跌幅超过20%至30%,银行持有的房地产抵押价值不断降低,来自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呆坏账比例就会迅速上升,银行体系将承受巨大压力,房地产风险将**终转变为金融风险。为了避免房地产市场过度调整,2009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坚持以“稳”为主,合理引导房地产市场,稳定市场预期,防止房价下降幅度过大,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1、改善供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政策。 针对90平方米以下户型投资完成额占住宅投资额比重较低(2008年1-8月该比重为27.6%)、中低价位和中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的情况,推动各地政府从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入手,确保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的投资规模,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确保“90/70”政策目标的实现。 针对经济适用房投资完成额占住宅投资额比重偏低,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情况,推动地方政府通过调控项目立项和土地供应,安排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可以考虑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规定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开发规模。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积极性,建议调整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标准,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列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中,促使地方政府落实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房的建设计划。
2、加大对自住性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住房消费是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中**大的热点,也是构成本轮经济景气周期的**重要的源头性需求。保护好居民住房消费热点是扩大消费需求、延长经济景气周期的关键。因此,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的同时,要注意保护和支持居民自住的购房需求。
3、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防止金融风险 针对部分房地产热点城市住房不良贷款逐渐浮出水面、房贷违约率上升的苗头,为有效规避风险,信贷部门应加强房贷资格审批和监管,控制房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为了解决虚开收入证明的问题,金融机构可与税务部门联合,通过个人缴纳的所得税予以证明。与此同时,为了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对符合国家调控方向和市场需求的项目应大力支持,鼓励自住性需求的实现。
4、加快房地产融资模式多元化发展步伐 为了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的局面,必须加快推进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社会化。一是通过增加和扩大项目融资渠道和方式,包括上市、股权、私募、信托等,弱化房地产项目对银行的融资依赖,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自我资金生成和发展能力。二是引进信用公司、基金、投行、房地产经营公司等战略合作伙伴,提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能力和管理能力。
5、建立科学的住房消费模式,提倡“租、购”并举 在现行制度下,房屋所有权与户口和子女就学密切联系,在无形中限制了租赁市场的发展。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房地产存量资源,促进租售互补,除了正确引导居民的住房消费观念外,还必须完善房屋租赁的配套措施,解决包括户籍管理、教育体制、社会保障在内的相关问题,摆脱传统体制对租赁市场发展的禁锢与阻碍,解除居民租房的后顾之忧 2014-03-28 20:50:56 -
156****2502 这个要看你自己怎么想的,住家的话没有关系 2014-03-28 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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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095 现在,是限购,限贷!银行加息! 2014-03-28 0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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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578 这个就比较多了,您可以百度一下 2014-03-27 15: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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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登记费、地方附加税、契税、档案费。其中,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在知道这些二手房交易税费种类后,购房者就可以预估购买一套二手房总共花费多少资金。那在交易中是否可以合理避税,在交易中又是如何避税的呢?以下将为您一一道来。一、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具体有那些?1、营业税(卖方):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3、契税:如果所交易的二手房房屋面积超过90㎡,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4、印花税:税率0.15‰,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6、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7、核档费:50元。二、在二手房交易中如何合法避税?购房款已经是一笔巨额支出,能少交税费也是可以的。1、做低合同价,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35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订协议后,递交给房产局的过户价则是以22万元成交,这样剩余13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避掉。小编建议,做低合同价的方式慎用。如果是自己熟知的人,这个方法不错;但是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要用这个方法,因为如果卖方反悔,会造成二手房买卖纠纷,之后买方所交房费可能难以追回。2、先租后买,延期交易。购房者应该知道“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这种方式的基础是双方不存在反悔情况。通过以上讲述,购房者对二手房交易税费的问题已经不再陌生,但小编想提醒各位,上述“避税”的方法都是根据法律的一些漏洞而做出的,虽然法律是死的,但是生活史多变的,所上述方案也存在相应的风险,如方案一的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所以当您想要合理“避税”时,建议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做到既能省钱又能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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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房产政策目的是为了落实党中央,以及国务院决策的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理念,支持各种需求,从而促进房产的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房产政策内容变化有三点,详细如下。①个人方面,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在不断更的情况下,可以在个体工商户注册地是限购区域购房。②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认定方面,按照各种部门的数据共享,系统无法判定户籍信息以及出生信息,根据申请人提供出生证明等材料来进行认定,可以享受在原有购房套数的基础之上,多增加一套住房。③转让方面,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新购买的住房,如果需要转让必须是在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如果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使是满3年也不能够转让,同时也无法对合同进行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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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国家新房产政策答
1、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应。这是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新的转折点。在过去的历史中,国内的住宅都是由国家提供,开发商就很难获得土地。但现在的政府不再对房屋进行垄断,这就意味这降低了开发商的购买土地成本,在销售价格上也会更便宜。2、调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住房信贷政策的持续收紧,为了有效打击投机炒房行为,目前全国大部分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基本不受影响,但二套房贷均有所提高,限购城市的三套房是不不支持贷款发放,这样的政策可以很好的遏制了市中的投机需求。3、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鼓励机构投资者将库存房变成为租赁市场房源,国家在多次重要会议上都明确指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4、居住证降低申请门槛新政,只要在事业地居住满半年(部分地区),就可以领居住证。以后想要落户买房,也会更加容易。5、农户购房有补助,政府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为去房产库存,各地也加紧时间出台各种农民工进城买房的补贴政策。比如河南,农民工进城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为农民工省去一部分买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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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年即将而至,又到一年返乡时节,工作在北上广的游子大部分已踏上返乡的征程。2015年央行相继5次降息降准政策出台,异地购房政策放宽,使得生活在北上广的游子心中萌生了回家置业的念头。2016年买房有哪些利好政策落地执行呢?2016年你能园住房梦吗? 政策1: 2016年1月1日已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央行的贷款利率4.25%降至3.25%,个人能贷款**高能贷40万,双职工的话**多可贷款80万,对三四线城市来讲那可能是全额贷款。 政策2:国家出台农民进城买房将会有政府补贴,涵盖各类人才住房补贴,据说**高补贴80万,听听都觉得解气。 比如,农民进程补贴,河南省执行200元/平米,那么80平米房子就不贴1.6万,够基本装修。 政策3:国家实行居住证制度,外地人口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将于同等。 虽没有住房的基本权利,但是住下来了,教育医疗解决完了,住房下一段时间就会纳入进来。下一步农民的基本住房权利有可能纳入政府政策序列,包括给农民缴纳公积金,可以租用廉租房,购买保障房等等。 政策4:国家已将农民的耕地、宅基地已列入入市的顶层设计中,下一步集体土地可能入市。 政策5:购房者购房**款再次降低至20%。 **后,2016年已有诸如利好政策颁布,买房好时机已到来,搜房网房天下提醒,购房者买房除了要看好地段、交通、配套、学区等,还要解读熟悉国家的购房政策,对购房政策熟知。依靠买房优惠政策,轻松实现买房梦,买房难不再是“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