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当卖铅笔呢,不是嘴上说下就能定下的,当初就要让那说要买房的先交押金,不然不保证房子不会卖出去。现在你只能在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把那房子卖掉,要不就只能认命了、、
全部8个回答 >交房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144****9459 | 2014-03-26 1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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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071 先找开发商,不行的话就找房管局解决,在不行就直接上法院 2014-03-28 21: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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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9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兄台,这个够清楚的了吧。赏吧!
这是法规,但是要取得实际效果,还得业主联合起来抵制交房,因为他不符合交房条件,业主联合聘请一个律师,这样就好做了。不要自己傻乎乎的跟人家争,没用的,这个社会远不像我们普通老百姓想的那么公平。做事要有礼有节!咱不干违法的事,但奸商侵犯了我的权益,我就不答应!通过合理途径向他们宣战! 2014-03-27 0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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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适用民事法律来调整,主要是《民法通则》《合同法》。该案中,承租人负有还清欠交房租、同期银行利息的义务。另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装的这扇门,可以在解除租房合同时拿走。但如果该扇门是进出房间的门,承租人在义务在拿走门之前通知房东,以免房屋内财产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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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合理但不合法,因而属于无效合同!建设部《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所有房屋租赁必须到所在地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之后才合法有效,所约定的条款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反之则不受保护!您可依此向对方协商(出租者有出租收入必须缴房产税),协商不成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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