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不需要看情况:1、如果已经明确是一人单独拥有,那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这房子是一方婚前财产,二是房产证上明确写着单独所有。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不管写一人的名字(也不管写其中的哪位),还是写一个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夫妻双方两人到场签字。特别说明:如果一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签字,要事先写一个委托书(委托另一方),并公证后,受托方一人去就可以了。
全部3个回答 >二手房买卖需要房主夫妻双方到场么
153****8731 | 2014-03-25 1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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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7035 拿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现在的新房产证和新房主的身份证去天然气公司去更名就可以 2014-03-27 17: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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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105 这种情况房主老婆是否需要回来签字是根据房产证上面是否有房子老婆的名字决定的,如果房产证是房子跟他老婆两个人的名字,则需要房主老婆本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需要做委托公证,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房本上面没有房主老婆名字,不需要到场。楼主您男朋友是外地户口,在南京购房的户必须满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证明,不然是没有购房资质的。还有就是一定要确认房子的户口问题,是否能及时迁出,房子是否有纠纷,配偶是否知情,是否同意出售,都是需要明确的。 2014-03-27 10:05:31 -
134****7673 您好,这个要看房子是不是他们夫妻产权的,如果不是,就不用 2014-03-26 14: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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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875 2008年1月以后的房子产权上是单独所有的就只有本人。2008年1月以前的不管有几个人的名字。夫妻到场才能办理。另一方叫隐形共有人 2014-03-26 1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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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456 产权人签字就可以了但是过户要双方签名 2014-03-26 10: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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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448 房产证是谁的,谁才有资格卖房,房主要在买卖合同签字。如有特殊性情,房主可委托,但你一定要注意委托的有效,是我是一定要房主当面签,买二手房付款一定要按办过户的进度分期付。
**主要要了解买的房产的产权一定要清晰,不要有纠纷。这情况你可到房产部门了解 2014-03-26 10:01:45 -
157****0662 我要咨询的问题如下:
1998年我母亲购买二手房一套,房款全额付清,交易时有中介人在场作证,原房主李某也当场将房照交给我母亲.李妻知道也同意卖房,但房照上并无李妻的名字,房主为李某一人的名字,所以李妻没有在交易协议上签字.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多年来我母亲多次与李家交涉希望能尽快办理过户,但李家夫妇认为近年来房价上涨,他们的房子卖赔了,要求我家按现在的房价补给他们与当年房价之间的差价,遭到我家拒绝后,不但不协助办理过户,反而在2008年底起诉到法院,称李妻当年未在合同上签字,应判合同无效,我家应立即将房子返还李家.请问购买二手房时必须有夫妻双方在交易协议上签字这一法律条文吗?像我家这种情况究竟该怎么办?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够给予解答,谢谢. 2014-03-26 09:35:01 -
135****7553 不需要夫妻都到场的,只要产权人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即可。 2014-03-25 2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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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475 不用,可以委托 2014-03-25 16: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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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到场需分情况:1、因为买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程序上是必须夫妻双方都到场的,如果一方无法到场,则需要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先到公证处做委托公证。2、如果已经明确是一人单独拥有,那只需要产权证上的一位去就可以,受托方一人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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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时,买卖双方及其配偶应当都到场,如果不能到场的,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办理相关的事宜。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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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是一个人,就一个人到场。买受人是夫妻二人,就得二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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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时,买卖双方及其配偶应当都到场,如果不能到场的,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由受托人办理相关的事宜。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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