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权继承,反而如果你母亲和你继父缔结婚姻时你已经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以自己的劳动生存的话,你与继父无抚养关系,你没有继承权,但是这20个月的工资属于你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有10个月的工资,因此仅有10个月的工资作为你继父的个人财产参与分配,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两个孩子以及你继父的父母,有继承权,按份分配。
全部10个回答 >关于继承的问题!
151****0009 | 2014-03-25 15:19:10-
153****2509 当然有权继承,反而如果你母亲和你继父缔结婚姻时你已经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以自己的劳动生存的话,你与继父无抚养关系,你没有继承权,但是这20个月的工资属于你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有10个月的工资,因此仅有10个月的工资作为你继父的个人财产参与分配,你母亲和你继父的两个孩子以及你继父的父母,有继承权,按份分配。 2014-03-28 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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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735 协议即为合同之债,债权之间具有平等性,因此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并且合同具有相对性,受赠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发生民事关系,除非赠与人存在恶意,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的财产处分,债权人在除斥期间内对此处分行为(遗赠抚养协议)享有撤销权, 2014-03-28 09: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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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847 首先要说明的是,继承是基于有人过世了。如果你的爷爷健在,根本不发生继承。
那么他要给你房子,可有几种方式。
一、生前过户:可直接按买卖办理,也可办理赠与,买卖可直接买卖双方到建委办理,交纳契税。而赠与是必须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合同公证,拿着做好的公证书再到建委过户。同时,也需要交纳契税。
二、过世后过户。可先办理遗嘱公证,将房产百年之后留给你。这样的话,在老人百年之后,遗嘱生效,拿着生效的遗嘱到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再办理继承公证。
假如,你的爷爷不健在了,那么这个时候就发生继承了。过世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而你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
通过继承而过户目前是不收税的。 2014-03-27 17:27:05 -
143****2585 1 如何理解
继承财产被分割后,发现你的部分少了点,这就是知道侵害存在。
被分割后,有理由说明你应该知道自己被少分了,这就是应当知道。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尚未分割,则上述时效不适用,因为权利尚未被侵害。比如老人去世后,房子10年未过户,或存款一直在银行,在股市。
2 是否受理
受理。法院不主动追查诉讼时效,仍然会对全案作实体审理。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实效抗辩,否则,法院依然根据认可的证据作出判决。
但是如果从侵害之日开始过了20年,法院就真的不再受理了。
3 如何保护
如果诉讼程序因时效被驳回,继承人间自行协商吧。或者在诉讼中想办法主张实效的中止(你的补充问)与中断。见4与5
4 时效中止
定义你已经在问题中提出了,我解释下:时效中止简单说暂停一会儿,等下再接着算。是把你的2年时间槽劈成两段,一年半和**后半年。拉开两段,并在中间插入不可抗拒的事由。比如,权利被侵害后一年,你划着小船独自去**爱国,半路上划翻了,你人失踪了;过了14个月,你游回了家里。这种情况下你的时效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中止。又因你回归而继续计算**后的半年。注意,时效只会在**后还剩六个月的时候中止,即,你复出后**多只有半年时间。而不是从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之时起中止。
5 时效中断
时效中断是指刷新,从某日开始重新计算2年。有证据证明两年内你持续在要求对方公平分割财产或有证据证明对方同意分割或向法院、调解委员会提出诉讼或申请调解的,均会从那天起中断时效,也就是重新算2年。
以上 2014-03-26 17:24:57 -
132****5293 《继承法》有规定婚生和非婚生的儿女都有继承权!所以你朋友的父亲的情妇的孩子是有继承权,按照《继承法》首先你朋友的母亲是你朋友父亲的合法妻子,是先拥有遗产的一半,然后的另一半就由你朋友的母亲、你朋友、你朋友的兄弟、还有你朋友情妇的孩子平均分配!
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不按照这样的情况分配的,还有你朋友父亲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分配! 2014-03-26 10:35:11 -
133****5742
要办理遗嘱公证。
如果法定继承人有多人的,按遗嘱执行。
如果你以后要转让此房,按二手房买卖交易交税费。 2014-03-25 15:30:10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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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继承的问题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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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证明你们新翻盖的房子是属于你们的,跟你大伯家无关,是你们家的私人产权。不用分,就是你大伯家无理取闹,法院也不会判给他的
全部9个回答 > -
答
你的继母只要婚姻与你父亲婚姻存在,就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没有遗嘱),到时候她当然可以自己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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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一)需要有效的证明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二、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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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答
首先要证明房子的一半款的支付是你岳父,这很重要,涉及到该房产及拆迁款的一半的归属。其次证明你岳父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继承法,他可以多分遗产。至于你说需要什么依据证明才能让你岳父独享拆迁款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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