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为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一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开发商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2)开发商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开发商向买方交付《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开发商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 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
全部3个回答 >房子已竣工为什么要延期交房
152****9870 | 2014-03-23 20:46:21-
147****1165 上面说得对,延期交房是指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而推迟交房时间。
如果要入住一手房,开发商应该先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住宅
质量保证书》,《入住通知书》。
如果无上述的东西,**好不要入住。
你现在的情况比较麻烦:建筑用电属于临电,很贵的;而且有什么质量问题
开发商是不会承认的;总之问题多多,你考虑吧。 2014-03-26 13:50:53 -
142****2151 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商**多可以延期6个月交房,具体细节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条款! 2014-03-25 19: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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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721 属于违规!!! 在开发商准备交房之前,开发商必须连同物业,以及监理方对每套房屋做整提验收。无论是墙面或是窗子以及公共设施都必须严格验收。只要一处未达标,都没用。房管局也会有人来验收。像你这样提出,开发商没法拿出有力证明肯定是不行的。 2014-03-25 1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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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096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2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 房子没有两证,证明房子还不符合要求,拒绝接受交付是应该的,这种情况还应算开发商逾期交房,按合同约定应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4 如果你们想了解房子目前的相关情况,可以聘请律师帮你们调查,并为你们提供相关法律意见书,彻底解决你们的困惑!
5 2014-03-24 18:43:13 -
156****6591 开发商是明显是违约,你可以根据你的购房合同,找律师咨询一下,如果你想退房的话,更应找律师咨询相关政策,保障你的利益。 2014-03-23 2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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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为延期交房?所谓的延期交房,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分为正常延期交房和非正常延期交房。这两个的判定标准如下: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出卖人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出卖人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出卖人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其中有一个补充条款,以下条件不算构成延期交房:1、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因不能归人不可抗力范畴而使出卖人免责,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看到这里,你大概就明白了延期交房是怎么认定的,而一般购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开发商是要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的,但那是在非正常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才有,正常的延期交付是不算违约金的。二、购房者如何避免被“坑”?延期交房的情况是房屋买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情况,那么购房者如何才能避免被“坑”?简单来说,给大家支三招,有这三点,任何套路开发商都你可以跟他说理,并且它绝对不会套得了你,无论**后你是退房还是赔偿违约金,法律一定会站在你这边。这三条就是:1、注意保留材料。你在购房一直到交房时候的所有材料必须要保存起来,这个非常重要,这是关键时刻能够硬怼开发商的证据。如果你材料都不齐全,那你再有理都有难度。2、契约流程要走完。比如开发商一直不交房,你想解除合同,就必须得先走催告,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你就名正言顺的有了合同解除权。这程序如果少了,就容易被对方抓到空子。3、律师协助签补充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正本往往问题不大,真正有容易出现问题的是合同的附件,也就是补充合同里面。这个时候,有一个懂经济法和民法的律师在身旁,帮你审阅合同,那么基本上就不可能会被开发商钻到空子。有这三条在手,你就是开发商眼里**厉害的维权者!虽然这些东西会让你感觉很麻烦,但却让你稳稳的不被开发商坑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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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不知道你说的是指哪种税.目前,天津市征收的主要以流转税为主,包括契税,印花税,营业税,所得税等,都有具体的文件规定,全国的情况都差不多,没听说哪个省市把这些税都取消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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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竣工后,需经过一系列验收程序取得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后,才具备交房条件。如未能取得竣工验收文件,则不具备交房条件,由此导致的逾期交房,应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具体可以购房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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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及时起诉是**好的方法!业主购买开发商的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期限。但现实实践中,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推迟交付房屋的期限,业主很长时间无法收房。业主策略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怒气。但可能经过数次协商,开发商仅承诺给予少量的赔偿或减免一定的物业费补偿。2、向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处罚开发商。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有行政权,没有民事审判权,只能处罚开发商,而无权要求开发商足额、及时赔偿业主。所以,对于业主的反映,房屋建设管理机关只能调解。房屋建设管理机关会在调解数次无果后,建议业主采取法律手段。3、向法院起诉。迅速及时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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