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参照执行《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第五条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对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五)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农村土地被征用赔付多少?
158****7525 | 2014-03-21 11:17:30-
138****3925 要看是政策性征用还是商业征用,政策性征用要看**怎么赔偿,商业就按实际地价估值的两倍以上赔偿 2014-03-24 10: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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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220 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政府会评估出单位补偿价格。 2014-03-23 10: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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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018 每个地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参照执行《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 第五条 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第七条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补偿。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下列地上建(构)筑物、青苗不予补偿:(一)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二)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三)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四)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五)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2014-03-22 22:14:44 -
158****0265 新农村土地赔偿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要看当地市一级土地赔偿的公告。从市-县(区)-镇-个人的手上,层层拦住,层层扣款,政府的理由是很充足的。你靠一个人是不行的,要大家组织起来才有效的。(组一辆大巴直接往市级跑,一定要绕过镇-县一级的才有效。) 2014-03-22 1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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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224 要看是政策性征用还是商业征用,政策性征用要看政府怎么赔偿,商业就按实际地价估值的两倍以上赔偿 2014-03-21 1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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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这样的父亲呀。。哎!!法律上肯定是承认你们父女的关系的,但是他不抚养你。你应该早就告他。。你先找村委会协调协调吧,吓唬吓唬你爸,就说要是有争议的拆迁款暂时扣着,争议解决再发。。让他给你一部分钱,但是你想要很多的话肯定不行,这事只能商量解决,别闹太僵,对你不利,毕竟是亲生父亲,不应该这么狠吧。。你的户口属于有户无房,只能得搬迁费和安置房的平米数,还有村里发的各项钱,但是你爸要是实在不给你钱,也没办法。。我觉得打官司不一定输,但是以你叔的名义追讨抚养费。。或者以你名义就要分家产的。。请好律师肯定能赢的,但是也花不少钱,要来的钱哼也就刚够给律师的,还不如你们直接坐下来商量呢,毕竟是亲生的啊。。你要非想要这钱,要不你就软磨硬泡村支部书记,让她给你解决解决,如果他是好人,肯帮你的话应该还可以。。如果是坏人就算了吧。。要不安置房不要了,等房子分了你再卖了买别处吧,也能给不少钱。。自己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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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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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地域不同,地段不同,相应的价格肯定也不一样的,这是毋庸置疑的。想了解具体的价格,你可以登陆当地政府网站,或者省、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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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地补偿是房屋征收的部门或单位,依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对土地所有权人给予补偿。 补偿费用项目是: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等。 1、土地补偿费:对被征用造成损失支付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对征用土地青苗毁损的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被征用土地的附着物毁损(如房屋、牛棚)所支付的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富余劳动力支付的补偿费用。 各项补偿费用具体标准由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