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协议赠与人(甲方): , ,身份证编号: 。, ,身份证编号: ,受赠人(乙方): , ,身份证编号: 。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 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 方负责。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四、其它约定事项;五、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甲方(赠与人)签名: 、 乙方(受赠人)签名: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全部3个回答 >怎么写房产赠与协议?
148****8695 | 2014-03-20 17:14:03-
135****3568 夫妻之间是不可以赠与的,你可以让你的老公把房子过户给你就可以了。 2014-03-23 11: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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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470 你当然需要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呀。 2014-03-22 1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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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745 您好具体操作基本如下:
1、去当地公正所办理公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2、拿公证书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就可以了 2014-03-21 14:47:54 -
159****4634 赠与协议可以到公证处直接写好,公证处有固定格式的。 2014-03-21 12: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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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420 可以去房产处加上你的名字 赠送给你也是你俩共同财产 2014-03-21 09: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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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609 你到公证处去,他们会根据你的需求教你怎么写的,等你写完了,他们会予以公证。 2014-03-20 19: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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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831 与受赠公证书。房屋需做评估,然后将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就可办理房屋赠与手续。但是按照北京市的规定,赠与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在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时需提交下面的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公证书,受赠公证书;
(3)房产价格估价报告或者按照指导价计税;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私有平房的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本市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如是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复印件或《士兵证》复印件;如是港澳同胞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如是台湾同胞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如是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及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
(8)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9)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10)受赠人是非完全行为能力人提供监护公证书原件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办理房屋赠与需交纳的费用:办理房屋赠与的费用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二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三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5元 2014-03-20 17: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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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房产赠与不仅需要写一个协议书,还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只有办理过户之后才视为交付。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想让赠与行为在法律上生效,要么办理赠与公证,要么就办理过户。 其次,公证的话是按照标的收费,收费不低 **后,如果是赠与的话,直系亲属间的过户是免费的,也不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只需要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就可以。 具体的办理手续,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根据朝阳区国土资源局的网站公示的办事流程,如下:一、申请人要求赠与双方共同申请 二、申请材料1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 赠与合同原件(赠与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原件);5 房地产平面图、房地产登记表二份(整宗土地上的房屋或整幢楼办理此项登记的,2015年10月1日以后初始登记项目办理此项登记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6 契税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申请整幢楼房或者整宗土地上的房屋转移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用地的文件;其中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的,还应当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划拨用地转让的批准文件。已购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住房、房改房、自住型商品住房等不动产赠与的,还应当提交补交土地收益的证明。标准价、优惠价房改房赠与的,还应当提交补交不动产差价或者满65年工龄的证明。城六区央产房赠与的,还应当提交《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变更情况通知单》原件。境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还应当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之前已经批复的不动产、楼栋或项目除外)。境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还应当提交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境外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的,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还应当提交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境外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资本市非自用、自住商品房的,还应当提交商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自用、自住商品房进行出租、转让的,按上述原则办理。按照《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1〕65号)要求,2011年2月17日以后网上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申请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时,除收取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2)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的)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集体户籍居民,户籍证明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外省市集体户籍居民,户籍证明为本人页原件。(3)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需提交军(警)身份证明、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原件。(4)联网审核前,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通过购房家庭资格核验的,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5)外籍自然人作为受让方需提交北京市住建委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审核通过的证明。不动产抵押期间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期间,不动产所有权人转让抵押不动产的所有权,申请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应当到场,并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抵押不动产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1 境内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自然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 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5 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6 境内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7 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8 境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9 境外(含港澳台,下同)法人、其他组织:其成立的批准文件,或注册证明,或商业登记证;10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该使(领)馆、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公证和认证1 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登记不动产坐落、权限;注明委托期限的,申请登记时间应当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并注明日期。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 未成年人的不动产,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时,应当提交本人和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因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监护人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其他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其对未成年人享有监护权的证明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但人民法院、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指定监护的除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除提交本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外,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生效法律文书。3 香港、澳门、台湾及外国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其中,香港、澳门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或者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北京市公证协会确认;外国出具的公证文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应当经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4 除委托、声明、遗嘱等单方法律行为外,其他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由本市公证机构出具。 五、其他要求1 申请材料注明原件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申请材料未注明原件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并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供登记部门核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申请人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出具该原件的机关或者法定存档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者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2 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应当由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代理人签字,可不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申请人(代理人)签字。3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使用汉字文本,外文文本的申请材料应当附经公证或认证的汉字译本。填写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内容清晰工整,不得使用修正液等进行修改。确需修改的,申请人应当在修改处签字确认。4 申请人应当就有关事项接受登记部门询问并如实回答,在确认询问结果后,在询问笔录上签署姓名和日期。代理人代为接受询问的,代理人应当明确代某个申请人接受询问。5 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人应当书面约定共有方式;按份共有的,还应当明确共有人各自占有的份额。夫妻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应当为《结婚证》。无法提供《结婚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补领。无法补领的,可提供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或者经公证(或者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6 以下材料可作为监护关系证明使用: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生效判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文件;证明监护关系的公证书;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文件。7 用于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境外司法文书应当经有管辖权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认可和执行。各地要求不同,目前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是归国土部门负责。所以具体办理时建议登录当地国土部门网站查询办事流程,或者前往办事大厅咨询。另附一份赠与合同模板,每个人的赠与都不一样,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起草,将相关的内容约定清楚。 房屋赠与协议甲方: 乙方: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乙方决定将位于 的房屋一套(产权证号: ,产权类别: ,建筑面积 平方米),无偿赠与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2.乙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3.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 日内向甲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 日内协助甲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4.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甲方负担。5.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7.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四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住所: 住所: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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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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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是房产过户的一种方式,房产过户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房产证,所以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赠与手续的,及时签订了赠与协议也是无效的。房产赠与具体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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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协议赠与人(甲方): , ,身份证编号: 。, ,身份证编号: ,受赠人(乙方): , ,身份证编号: 。甲方是乙方的 ,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协议:一、甲方(系 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 ,产籍号: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 年 月 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 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 方负责。三、乙方自愿接受上述房屋全部产权,并保证在房屋交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 方负责。四、其它约定事项;五、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甲方(赠与人)签名: 、 乙方(受赠人)签名: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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