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就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有产权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全部3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137****1921 | 2014-03-13 14:38:32-
136****5135 带好身份证,户口簿,产权证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去咨询或申请%7E%7E申请后必须进行小区公示,房地局网站公示,进入选房摇号,购房%7E%7E大致时间在3到4个月的时间。 2014-03-16 12: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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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340 申购程序
1、领表。申购人在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发布后,按户籍所在区到分局窗口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2、初审。申购人填写《申购表》,由申购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进行初审,证明其工作关系、个人收入、住房状况;申购人及其配偶无单位的,到户籍所在街道进行初审。
3、受理。申购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各分局窗口提交初审通过的《申购表》、申购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房证(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购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复审。各分局窗口在4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收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复审符合条件的,具备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对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购人。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复审工作。
销售程序
1、入围排序。对具备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申购人,由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根据房源数量按照1 :1的比例进行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及选房批次。公开摇号应当在市公证部门、监察部门及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依法公证。
2、入围公示。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入围申购人名单、家庭情况及入围排序在《大连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当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各分局窗口对申购人进行复查,确实不符合申购条件的,告知申购人。
3、公开选房。售房单位应当公开(预)销售房源情况。申购人按选房批次到各分局窗口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按《审批单》的选房日期到售房单位购房。
三、业务工作流程
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发布销售公告--à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分局窗口领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à申购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进行初审--à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将初审通过的《申购表》、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交到各分局窗口--à各分局窗口对申购人所提供齐全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符合条件的,为申购人出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à各分局窗口会同有关部门在40日内对申购人家庭的住房、收入及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购人,进行摇号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及批次--à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将入围名单及排序在有关媒体公示--à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为公示无异议的申购人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由各分局负责按批次发放--à申购人持《审批单》到售房单
位购房。
四、有关问题说明
1、申购人必须在审批单规定的日期内购房,在规定的日期内未选定房号的,待其余全部入围申购人选完后,方可再次选房。
2、新房源推出后,上次入围但未购房的申购人,在当年内不需重新审核,提出申请后,可与新申购并审核通过的申购人一起进行摇号排序和公示。
五、组织实施
整个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负责做好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初审工作,各分局窗口负责做好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受理和复审工作,局属档案馆、交易所、发证中心、房产管理经营公司等有关部门和产权单位负责向各分局窗口提供申购家庭住房状况及相关证明工作。 2014-03-16 11:02:22 -
138****8161 那要看你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2014-03-15 17: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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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995 经济适用房你可以先交纳一部分其余的贷款解决%7E你们收入2300的话只要稳定贷款是可以的%7E%7E 2014-03-15 09: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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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257 您可以买,需要提供暂住证。和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因为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上市后,交纳了综合地价款就相当于商品房了。至于流程,大致是这样的:签订交易合同--根据合同中的约定交**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网签--缴税--过户--申请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领取他项权利证明书--放款。
如果卖方有贷款未还清的话,在交**和您申请贷款之间还要卖方先还清贷款,并解除原房产的抵押登记。
公积金贷款所需时间比商贷长。
除了房款,还需要交纳契税:成交价的1%;综合地价款:成交价的10%。另外,办理公积金贷款还需要交纳评估费:评估值的千分之三(**高为1500);担保费:贷款额的千分之三;抵押登记费:市管是300元一笔。如果是中介或担保公司帮您代办的,可能还需要交纳代办费。 2014-03-14 09:38:59 -
156****0572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含同户籍家庭成员);
2、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3、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并经房管部门核实的住房情况证明)。
4、市民政部门核定或发放的特困证明文件。
5、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住房达到C、D级的证明文书,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的现住房近期内需要拆迁改造的证明文件。
6、受理部门规定的其它申请材料。
(二)申请、初审申请家庭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资产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后在申请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符合初审条件的家庭申请材料按申请时间统一编顺序号后一并报送至市住房保障办。
(三)调查、复核市住房保障办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申报材料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在固定场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复核意见,并按各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时间先后顺序统一编制轮候序列编号,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四)核准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均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确认工作会议,予以确认公告,公告期限为5日,对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对象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出具书面核准通知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人凭市住房保障办出具的核准通知按规定内容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014-03-14 09:17:52 -
145****5146 按照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有关规定>办 2014-03-14 09: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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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990 北京经适房审核暂不受理申请
(今天的新闻
2007年11月13日01:40 京华时报
东花市审核窗口不再受理新申请,一些市民扑空。本报记者 欧阳晓菲 摄
本报讯 昨天,18区县经适房审核窗口开放,暂时不能受理申请,目前只能接受市民咨询。
审核窗口只能接受咨询
昨天,申请经适房的市民赶到各区县审核窗口后被告知,暂时只能接受咨询,不能办理具体的申请业务。作为第一级审核机构的各街道办事处审核窗口目前也不能接受市民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不能确定。
昨天,各区县审核窗口的热线电话被咨询者“打爆”。记者从下午2点至4点拨打这些热线电话,但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此外,当天有大量市民赶到审核窗口,其中宣武区和东城区审核窗口各接待400多人,石景山区的接待人数达到了1300多人。
街道审核人员还在培训
记者采访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后了解到,目前一些区县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就绪。“目前的政策规定,经适房的第一道受理环节在街道,复审在房管局,房管局不对个人只对街道。但目前街道的审核人员还没有接受正式的培训。”一位区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丰台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街道的工作人员还在接受培训,可能有些街道暂时办不了申请,但是**晚到本月底,符合条件的市民就可以直接到街道去填写申请表了。”
东花市不再接受新申请
昨天,东花市经适房审核窗口不再接受市民的新申请。递交审核表的窗口已经关闭,门口的工作人员也不再发排队号。宣传本市经适房、廉租房新政策的展板摆在门前。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只能去各区县的审核窗口去咨询。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本周开始,东花市经适房审核窗口不再接受新申请,但窗口并未完全关闭,已递交审批表的市民,还可以在此领到终审表,但是要将终审表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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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郊区县
经适房政策尚未出台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通州、顺义等远郊区县获悉,这些区县对经济适用房审核的具体实施政策还未出台。
记者昨天从通州区住保办了解到,由于通州区居民较多但用地较少,因此,通州区经适房申请标准中家庭年收入的标准可能高于城区的标准,目前,通州区具体实施政策还未公布。各街道的审核工作也没有正式开展。
据介绍,通州区新华街道将作为试点,预计两周后,开始接受居民的申请。全区开展经适房申请工作,预计将在一个月后。
另外,顺义、门头沟等住保办工作人员也表示,由于远郊区县的收入水平与市区有所差距,申购经适房的年收入、总资产标准可能较城八区低一些,但具体标准是多少,还要待具体政策出台。
■现场
★海淀区窗口
市民兜大圈找咨询点
本报讯 昨天一早,上百市民挤进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经适房申办手续。市民邹先生说:“公告上说是在海淀区建委办公大厅,可是到了却扑了个空,工作人员告知是在相距一站地的住房保障住房办公室,我们又兜了一大圈才找到这个地方。”
和邹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都是跑了两个地方才找到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由于这个办公室只有十几平米,每次只能容下十几个人咨询,更多的市民自觉地在楼道里排起了长队。
★东直门街道
一开门挤进一堆人
本报讯 根据新颁布的城八区经适房、廉租房审核标准,街道是申请者要过的第一关。昨天一大早,东直门街道就接待了50多名申请者,“我们一开门,‘轰’一下子挤进一堆人。”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他们共接待了200多位经适房申请者。
昨天下午4点半,东直门街道保障住房受理窗口仍有七八名市民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不停地拿着报纸给他们“普及”新标准,随后一一询问他们的家庭状况并进行登记。市民领到了一张“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表”,调查居住情况、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等。工作人员介绍,这份表只是一个初步调查,便于街道了解居民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情况,“我们现在也没有正式的审核表,通知我们周三才能拿到。”
2014-03-13 14: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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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经济适用房怎么买答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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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得问广州的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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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交税:1、契税:首套90平米以下1%,90平以上1.5%,二套3%2、增值税:满二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二年非普通住宅征收差额5.6%,不满2年征收全额5.6%3、个税:满五年唯一免,其他情况征收差额20%4、一类缴纳综合地价款,08年4月11日前的经适房需要交10%,2008年4月11之后的需要缴纳差额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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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房优点是便宜,居住成本一般也都要比新建的商品房低。缺点是一般质量不好,位置比较偏,交易手续麻烦。经济适用住房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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