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物肯定是只房屋!不包括家具家电!2》非人为损坏,当初交给您的时候能用,使用过程中不能用了,可以跟房主解释,解释通就行!不行就谈赔偿!3》合同是约定双方的,不可能只有一方的制约条款!4》没有签订合同,肯定是以房主的意愿为主!
全部9个回答 >紧急,懂房屋合同法进来
133****8568 | 2014-03-11 19:07:16-
144****3910 是房东违约 ,你完全可以要求他给你做两个月 2014-03-14 18: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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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688 首先要明确你签的第二份合约(也就是时间被修改成7月1日的那份)是不是在你意向明确的情况下签下的,这个很重要。
因为按照之前的时间,你们双方要修改时间必须要得到双方的允许,方能修改合同的任何事项。至于后面房东的苛刻要求若要上诉至法庭,你们占优势,因为所有的一切应该按照合同办事。所以你要明确你的日期为什么会被修改掉,是一方的一意孤行,还是你们在被迫下签署,这个在法庭上都要有证可循%7E 2014-03-14 09:51:49 -
154****9397 我想你可以请懂合同法或经常解决民事纠纷案子方面的律师。 2014-03-13 2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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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226 是房东违约,你完全可以要求他给你做两个月 2014-03-13 15: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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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177 我国合同法对此问题做出了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为了自己的权益**好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014-03-13 09:41:02 -
143****9612 只有找一套能立刻搬进去的房子。 2014-03-13 0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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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762 1》租赁物肯定是只房屋!不包括家具家电!
2》非人为损坏,当初交给您的时候能用,使用过程中不能用了,可以跟房主解释,解释通就行!不行就谈赔偿!
3》合同是约定双方的,不可能只有一方的制约条款!
4》没有签订合同,肯定是以房主的意愿为主! 2014-03-13 09:31:49 -
152****8209 这个肯定有 但是要看具体劳动法是怎样写得@! 2014-03-13 09: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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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079 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只能到法院起诉了。 2014-03-12 10: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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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184 有,具体请翻阅《劳动合同法》 2014-03-11 19: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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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三)房屋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六)房屋维修责任;(七)装修的约定;(八)转租的约定;(九)解除合同的条件;(十)违约责任;(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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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1、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3、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4、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5、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6、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8、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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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极端表现形式,所有权和物权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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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懂的进来拿分答
这应该是不行的驾校是有课时的,不能不上课直接考试你这情况我到建议,你办个小规模的驾校,可能需要注册什么的然后去跟大的驾校谈,租用他们的场地和考试场地你把学院培训好了去大驾校考试我刚拿到的本,在公交驾校学的,看有许多小驾校就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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