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相关的律师。让父母写个遗嘱,说明**后 产权是谁的 !
全部8个回答 >房产问题(急)
158****2069 | 2014-03-10 1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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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055 这个房子已经不属于你奶奶的三个儿子了,要是你孩子的户口跟奶奶在一起(你奶奶的房子)的话,你的孩子可以上学没问题,要是不在一起就没办法了(孩子上学必须是户口跟四老三年以上,要是跟父母就没关系 了) 2014-03-13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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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389 你说的改造是指房屋拆迁吗?如果是拆迁的话,那么必须对房屋产权证照标注的产权人进行补偿,靠说是没有用的,另外你是集体户口吗,如果你是市民的话,土地是计算在房屋总价中的,不会单独补偿。
举例说明:你的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院子500平方米,在计算补偿时,是考虑你院子的实际情况,提高你房屋的评估价格,然后按照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进行补偿,而不是单独算500平方米土地价格。
因为,国有土地是国家所有,你只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不能获得土地收益。另外,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晰,如果需要的话,请补充问题。 2014-03-12 22: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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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这个是物业必须管的 要不交什么物业费呢 2014-03-12 10:28:16 -
131****1675 1、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
国税发[2003]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未出租的,按原值缴1.2%,出租的,按租金缴12%
国发[1986]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3、没租出去的房子,按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缴1.2% 2014-03-11 10:17:28 -
144****1151 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实际面积本来就是不同的,建筑面积去掉分摊面积才是实际面积;2室的问题不用追究。 2014-03-11 09: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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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622 可是这里“四老”指的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就算房子现在还是你奶奶的名字,你孩子也上不了学的,更何况你大爷的名字了,当时为什么要更名到你大爷的名下的原因,你应该知道了吧我给你找个落片房吧 2014-03-11 09: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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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556 可以,因为那是你的继承财产的一部分 2014-03-10 17: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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