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产后,房产不能转让和抵押。被告有权利不到现场处理,但是法院如果**后出对被告不利的判决,可能会涉及到依法拍卖被查封财产的风险。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因为现在出台了拒不履行判决罪!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除复制有关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登记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二、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三、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四、人民法院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并复制或者抄录的书面材料,由土地、房屋权属的登记机构或者其所属的档案室(馆)加盖印章。无法查询或者查询无结果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五、人民法院查封时,土地、房屋权属的确认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或者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不一致的,以权属登记为准。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同一权利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查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七、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登记名义人(案外人)书面认可该土地、房屋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措施。如果登记名义人否认该土地、房屋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或者通过其他程序,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八、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九、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十、人民法院对可以分割处分的房屋应当在执行标的额的范围内分割查封,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整体查封。
全部3个回答 >共有房产被法院查封可办公证吗?
156****3123 | 2014-03-09 21:27:40-
138****8074 为什么会被查封呢,又为什么要工作呢, 2014-03-12 2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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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768 不可以不过你门可以通过裁决进行维护 2014-03-12 19: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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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784 唯一居住房,可以无限延期。 2014-03-12 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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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089 1、因为发展商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国土具有备案;2、法院由查封房产的权利,和当事人办没办房产证没有关系。 2014-03-12 17: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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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728 如果法院查明房屋是谁的。虽然没有产权证明,也可以查封 2014-03-12 12: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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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947 只要及时申请延期,可以一直继续,没有次数限制。
查封房产通常是因为有债务需要偿还,且该房可能是唯一居住房。如果你有2套房,早就拍卖了,不会让你一直这么拖下去的。
欠债要还是合理的. 2014-03-12 09:32:55 -
144****4844 不能买,需要通过法院解封!或者拍卖竞得,要走交易程序,必须要有法院的一些列的判决文件和解封文件。 2014-03-11 09: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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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1910 房子都查封肯定办不了,要解封才行 2014-03-10 19: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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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655 1、可以办理遗嘱公证,但公证只是针对遗嘱的效力来说是**强的;如果遗嘱内容侵犯了他人的相应权利,一样是会被判定为无效的。
2、不需要无瑕疵,遗嘱公证公证的内容只是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表示立遗嘱人是完全真实的意思就可以了,至于在遗嘱生效时的财产情况,公证部门是不可能进行保证的。
3、办理公证的不是房产本身,和遗嘱公证是两个概念。 2014-03-10 10:54:22 -
133****6783 需要法院拍卖所得或解封才能算正常交易。 2014-03-09 21: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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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一项房产是否被查封有二种方法:1、向承办法官了解是否已经将该房产查封。2,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该房屋是否已经被查封。《**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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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小产权房不查封的,法院查封的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而小产权房不是合法有效的产权证。首先需要了解小产权房的概念。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1) 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2)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3) 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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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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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法律,房子土地不分家,土地被查封了,相应的房屋也不可以发生过户或者产权转移,也不可以申请贷款,因为银行要看到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个的他项权利证后才会给符合条件的客户放款,你不符合,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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