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购买刚需住房时经常会使用到的方法,结婚之后父母出的首付,但是房产证却登记在了自己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被认为是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即便是在婚后购买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但除了首付之外,如果夫妻一方参与了还贷,那么还贷的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在之后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可以把还贷的部分进行分割。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目,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也不管是不是父母进行出资,如果不是购买自己名字的房子也参与了,出资就要慎重,遇到这样的情况最好是立一个协议,可以把出资人以及所占的份额写清楚,可以通过约定的方法来明确财产份额,并且拿协议到当地的公证局去公证,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造成更大的损失。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共有人
137****6893 | 2014-03-03 19:26:19-
139****9506 我认为这得看你的父母是不是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如果是,那就写你爸或你老公的名字就都可以,因为以后不出大的意外,这房子都是你们两口子的,但是如果你娘家还有其它兄弟姐妹,就得先说清楚了,要么这钱是你爸妈给的,那么就不用出任何手续。
要么把钱都打成欠条,以后你们还,然后把名字写成你老公的!不然以后容易出现纠纷。 2014-03-06 11:06:24 -
131****5405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如何认定? 现实生活中,为了让子女过的幸福,父母倾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面对子女婚姻破裂还要分走一半房产,很多老人无法接受,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后,在司法解释
(三)中拿出了解决方案,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工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理。 2014-03-06 10:57:26 -
156****0597 如果双方离婚,那么房子是一人一办的,国土局只会看房产证上的名字的, 2014-03-06 10: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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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208 既然你已经说了想保障父母的权益,那么房产证上就写你父亲或者母亲的名字吧,重要的是如何说服你的老公和你的公公婆婆。但是有一点,如果你还有兄弟姐妹,那么父母百年后财产的分割是个问题,毕竟他们也有继承权的。
或者直接写你的名字也可以。
其实如果你们夫妻俩感情好,就无所谓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说到底父母也是为了你们着想,而且既然已经结婚,那就算是婚后财产嘛。如果能够白头到老,那么关于财产分割的担心就没有必要了。对自己的感情有信心一点嘛。 2014-03-05 09:30:05 -
138****2449 如果没有做公证是父母出资的话,离婚后就是一家一半的 2014-03-05 09: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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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006 因为你是你父母的唯一继承人,所以房本上写谁的名字都可以.至于谁出的多少那要看这钱是你父母给的还是借的 2014-03-04 16: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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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365 要看你们房产证上面的权属是怎么分配的,如果没写明的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4-03-04 15: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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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936 关于这个问题,婚姻法解释三讲得很清楚,就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夫妻所占的比例。 2014-03-04 1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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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000 不什么没有写你的名字呢要补上去到时就麻烦了如有当时买房的出资证实是算共有家当的 2014-03-03 22: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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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399 房子分只按产权上名字分,夫妻离婚的情况西下一人分一半. 2014-03-03 20: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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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191 这种事情处理并不复杂,只要你证明相关的出资行为,或者对方认可,就可以获得法院支持,在财产分割时你父母作为第三人参加,取得相应房屋产权。 2014-03-03 19: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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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想在婚后父母出资的财产为一方所有,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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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该怎么证明?这是困扰很多离婚当事人的问题,今天在这里就给大家列举一些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证据都可以作为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例如:1、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2夫妻双方与父母签署的买房声明;3、房屋买卖认购合同;4、房屋销售人员的证人证言;5、录音录像;6、**款银行转账记录;7、税收缴纳银行转账记录;8、贷款还款银行转账记录;9、夫妻双方认可父母出资购房的声明等等。因为实践中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往往没有戒备心,所以很少保留出资购房的证明,一旦出现争议时候不就会很难。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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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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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的界定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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