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该是你么共同财产,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全部9个回答 >遗产,房产归属
138****6157 | 2014-03-02 12: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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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882 目前中国并没有遗产税这一说法,目前也没有开征遗产税。
如果外婆出事,你母亲应该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继承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过世,其具有继承权的直系亲属通过正常的法定程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你母亲是外婆的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在免税范畴。直系亲属继承房产后免税费,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一过程只需要收取相关的登记费、公证费以及办理费用即可。然后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也要交纳一定的过户费用。
法律上规定的公证收费,是房屋总价的1%-2%,办理继承登记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
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因为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具体收费标准为: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100以下(含100) 5
2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3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4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之前说到你妈妈是外婆的第一继承人,如果你妈妈先于外婆去世的话,那么你妈妈应该继承的份额该由你代为继承。根据是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14-03-05 10:10:55 -
158****7686 应该能拿回房子。
一是拿着购房协议,去房产中心问一下,看看办理挂失手续行不?
二是拿购房协议去法院起诉。
购房协议是你的,别人无权买掉你的房子,你有购房协议,就有房屋的所有权。妹妹买掉不属于自已的房子是违法的。 2014-03-04 22:44:06 -
158****4813 如果是婚后财产, 规定都是夫妻共有权 2014-03-04 1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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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559 首先,要明确你母亲的遗产的范围,你说的这些财产,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应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父母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做出约定,那么你说的这些财产只有一半属于你母亲,也就是你母亲的遗产。
第二,根据法律规定,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同属于第一继承顺序,一般情况下,上述遗产将由你、你父亲、你哥哥平均分配,但是你们也可以订立分割协议对遗产进行分割。
第三,在遗产分割前,任何继承人都不能单独处分遗产,对你哥哥的行为你可以提起诉讼。 2014-03-03 22:05:58 -
154****6762 只要你们的其他兄弟姐妹4人去法院为你做证证明当时老人确有明确指出房产归你,还是有机会认定房产归你的!就算**差的情况你大哥也只能主张此房的6份之1的房产权!不要忘了你的其他兄弟姐妹4也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2014-03-03 13: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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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049 这种情况只能上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 2014-03-03 0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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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023 这种情况只能上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 2014-03-03 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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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621 如果是婚后财产,你加不加名字也是夫妻共有, 2014-03-02 22: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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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739 只要你们的其他兄弟姐妹4人去法院为你做证证明当时老人确有明确指出房产归你,还是有机会认定房产归你的!就算**差的情况你大哥也只能主张此房的6份之1的房产权!不要忘了你的其他兄弟姐妹4也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2014-03-02 14: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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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8489 此回复只有当事人才能查看! 2014-03-02 1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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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 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是我自己计算的,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另外,由于地方政策的不同,是否允许安置房私有,各地也有不同的规定。建议你去当地安置办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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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归属纠纷答
现在房产证是你女儿的名字 ,就是房子已经是你女儿的了 ! 你想要回房产归属权除非你女儿愿意 ,你女儿不愿意你是拿不回去的了 ! 因为房子作为不动产 ,都是统一以登记为准 ,房产证是你女儿的名字 ,就完全归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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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房产归属问题答
我们国家,自从1994年以后,就不在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只要没有领结婚证,就没有任何可能变为共同财产,除非她上了产证。
全部9个回答 > -
答
小产权房产是不受法律保护和政府承认的公证机构是否给你这样的情况做公证,个人表示怀疑。毕竟公证的时候需要这个房产的所有权证明啊如果公证机构可以做的话,需要你妈和爷爷放弃才行。毕竟他们也是有权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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