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种症状叫做高楼孤独症, 现在,家庭结构越来越小,可是房子却越来越大,越来越高,不少人家甚至住进了高层。这样家庭的孩子们很难享受在门前屋后奔跑的乐趣,与小朋友做游戏的快乐,也很少有与阳光、花草、土地、昆虫接触的机会。住在高楼里的孩子,特别是还没有上幼儿园的孩子,多是一整天都跟着保姆或是家里的老人索然无味地在空旷的大房子里玩各种“益智玩具”,久而久之心理便出现了变化,有了高楼孤独症的表现。儿童心理专家说,这种心理上的疾病同时影响身体健康和智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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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906 | 2014-03-01 16:05:48-
136****5267 管理发展政策
层次1
在这一层次上,没有系统的或者详细的管理发展政策。管理发展是个“自然”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发展是生活和工作的结果。发展依靠的是直觉,没有有意识的发展规划。组织较新、较小并且处于初创阶段时,这种层次**为常见和有效。
层次2
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开始对零散活动中的发展做出反应,而这些活动是由于组织面临紧急情况,如感到需要或者出于模仿他人的需要所进行的员工评价、质量或者业绩评估等。
层次3
在这个层次上,通过对为实现个人发展而设计的职业计划进行评价,来使诸多个人的发展需要紧密联系起来。这个层次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很可能有了职业发展记录和评价系统,但其结果与组织内部和外部的情况变化不同步。换句话说,变化在发生着,但发展框架却不能对此做出反应。
层次4
管理发展政策和规划与公司的规划之间有密切的联系。组织积极主动地认清自己的目标,并努力通过使员工重新认清方向的管理发展政策来实现这些目标。伯戈因认为这意味着“有可能把掌握了足够适当技巧,足够适当的人,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以便足够快地执行工作计划”。
这个层次的问题是,从管理发展的意义上讲,公司的计划可能是无法执行的。也就是说,作为发展对象的人还没有“锻炼”到公司计划所要求的程度。
层次5
在这个层次上,管理发展过程(a+IMD)与组织的发展(b)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因为前者影响并渗入到了后者之中,同时也是战略规划实施结果的一部分。这时通过管理者共同努力和他们个人发展取得的结果。人力资源的愿景配合了**、技术及财务方面的考虑。这时组织可能“超越总是受到风险和变化制约的管理上的极限”。
层次6
在层次5上增加了用以提高公司政策形成过程的质量,以及为此提供信息并实施政策的管理发展过程。组织的学习发生在公司层次上。“有了这种动力后,不论经营业绩如何,如果公司冒了风险,它会采取一切措施来使学习**大化。” 2014-03-04 09:33:34 -
138****2476 管理发展政策层次1在这一层次上,没有系统的或者详细的管理发展政策。管理发展是个“自然”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发展是生活和工作的结果。发展依靠的是直觉,没有有意识的发展规划。组织较新、较小并且处于初创阶段时,这种层次**为常见和有效。层次2在这种情况下,组织开始对零散活动中的发展做出反应,而这些活动是由于组织面临紧急情况,如感到需要或者出于模仿他人的需要所进行的员工评价、质量或者业绩评估等。
层次3在这个层次上,通过对为实现个人发展而设计的职业计划进行评价,来使诸多个人的发展需要紧密联系起来。
这个层次的唯一问题是,虽然很可能有了职业发展记录和评价系统,但其结果与组织内部和外部的情况变化不同步。
换句话说,变化在发生着,但发展框架却不能对此做出反应。层次4管理发展政策和规划与公司的规划之间有密切的联系。组织积极主动地认清自己的目标,并努力通过使员工重新认清方向的管理发展政策来实现这些目标。伯戈因认为这意味着“有可能把掌握了足够适当技巧,足够适当的人,安排到适当的岗位上,以便足够快地执行工作计划”。
这个层次的问题是,从管理发展的意义上讲,公司的计划可能是无法执行的。也就是说,作为发展对象的人还没有“锻炼”到公司计划所要求的程度。层次5在这个层次上,管理发展过程(a IMD)与组织的发展(b)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因为前者影响并渗入到了后者之中,同时也是战略规划实施结果的一部分。
这时通过管理者共同努力和他们个人发展取得的结果。人力资源的愿景配合了营销、技术及财务方面的考虑。这时组织可能“超越总是受到风险和变化制约的管理上的极限”。层次6在层次5上增加了用以提高公司政策形成过程的质量,以及为此提供信息并实施政策的管理发展过程。组织的学习发生在公司层次上。“有了这种动力后,不论经营业绩如何,如果公司冒了风险,它会采取一切措施来使学习**大化。” 2014-03-03 11:47:12 -
148****9600 1、问:想要申请廉租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三)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在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申请人将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2、问:廉租房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根据财政能力、家庭平均住房水平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家庭为单位确定。2人以下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3人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4人以上家庭的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研究制定,经市**批准后公布。
3、问:廉租住房的保障采取什么方式?每种方式有什么标准? 答: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 货币补贴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 采取货币补贴的,应当按照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确定补贴额度。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等因素确定。对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确定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的申请人,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采取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应当将其名下的原住房交区住房保障机构作为实物配租住房另行配租,原住房权属性质不变。申请人交出原住房的,配租面积按保障面积标准确定;不能交出原住房的,原则上不予实物配租,可以采取货币补贴方式。 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屋、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对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免收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4、问: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
(一)住房... 2014-03-03 10:00:32 -
136****3186 下列属于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是( ) 2014-03-03 0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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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405 一、什么是拐点?
争论房市是否拐点,我个人认为,首先应该对什么是拐点有一个基本的认识,方能避免陷入彼此的断章取义和自圆其说中作无谓的纷争。所谓拐点,是指事物或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在某一区域或某一阶段出现并持续一段时间的转折性发展趋势变化。从房市来看,也就是说,拐点首先反映的是房地产这个行业(或市场)在某一个区域或者某一阶段当中的转折性发展趋势变化,而不是一个区域内某一个或几个楼盘的价格涨跌,即单个**的价格涨跌代表不了行业性的发展趋势变化;其次,就是一个行业的趋势变化持续的时间性。脱离开以上两点,妄谈所谓的拐点与否的言论,都是极不负责任的。这点,作为行业龙头的万科董事长王石的拐点之说是草率的。他从**初的接受记者提问贸然发表拐点言论到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说中国内地的房价走势处在一个拐点上。在市场上引发了不少的议论,以致于被拐点说缠身时又不得不表示:自己所称的拐点不是指房价从上涨到下跌的拐点,更不是从大涨到大跌的拐点,而是从快速上涨到理性调整的拐点。由此看来,作为万科掌门人的王石,在此对拐点的认识是片面的、相互矛盾的;无论他自身是如何的理解拐点之说,但他将快速上涨过程中的理性调整等同于拐点再加上部分不负责任的媒体的推波助澜,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导致了很大一部分消费者与关联人士的购房观望心理并**终必然直接损害到购房者利益。他的这种言行与其自身特殊的行业角色特征是远远不相称的。那么到底是否出现了拐点呢?我们来看下面一组数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提供):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31日),2007年4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0.2%,房屋租赁价格上涨3.1%,土地交易价格上涨10.7%,物业服务价格上涨0.4%。一、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2%,涨幅比上季度高2个百分点。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4%,涨幅比上季度高2.4个百分点。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8%,涨幅比上季度高2.2个百分点。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8%,涨幅比上季度高0.4个百分点。二、房屋租赁价格同比上涨3.1%,涨幅比上季度高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办公楼、工业仓储用房和商业娱乐用房租赁价格分别上涨3.8%、2.6%、2.6%和3.3%。三、土地交易价格同比上涨10.7%,涨幅比上季度低4.3个百分点。其中,居住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交易价格分别上涨12.2%、5.8%和8.9%。四、物业服务价格同比上涨0.4%,涨幅比上季度高0.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办公楼、工业仓储用房和商业娱乐用房物业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3%,0.5%、0.0%和0.4%。从以上数据及其他资料分析看来,我国的房价指数仍然在继续上涨并环比增加,许多城市甚至保持了两位数以上的高增长,销售量仍远远大于竣工量,空置率仍在下降;虽然因为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的变化、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货币从紧政策,存款准备金率升至15%的新高点等,个别城市与地区的房市出现了销量与价格的波动,但就全国来看,远远不具备拐点的特征。
编辑本段二、房价会降吗?
拐点论的提出,让一部分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开始观望,梦想房市真的进入拐点,房价大跌。那么到底房价会不会大跌呢?我们来看以下分析: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行业离不开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关系,房地产市场也不例外。作为一种兼具自住与投资功能的商品,房地产的价格升降同样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受到构成成本的制约。从构成房地产成本的因素来看,我理解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资金成本。1、从土地方面来看,全国的土地供应越来越紧张,土地成了稀缺产品,地价日益高涨。以房价持续高涨的北京为例:2005年,北京计划供应的住宅商品房用地为1750公顷,商服用地550公顷;而实际成交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仅为554公顷,不到计划的四分之一。2006年,北京计划供应住宅商品房用地1600公顷,商服用地300公顷,实际出让成交住宅商品房性质的土地面积为918.5公顷,商业、金融、办公和公建等性质的用地为112.5公顷,实际土地供应量仅为计划的54%;2007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1600公顷,实际供应成交土地约1124.09公顷,仅为计划供应的70%。从以上北京的数据可以看出,土地供应连续三年完不成计划供应指标,不能不说是影响房价的**重要的罪魁祸首;北京是如此,全国其他城市也莫不如此。严厉的土地管理政策,18亿亩耕地不可逾越的红线,直接导致了土地供应量的紧张,地王的层出不穷出现,并进而直接影响了房产的构成成本,决定了房价的高居难下。2、从资金成本来看:国家实行的货币从紧政策,为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一再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到了15%的新高点(按照房协朋友的预测,将可能达到18%甚至更高的点);央行进一步加强开发贷款控制政策的出台、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高35%**资本金缴纳制度、主体封顶预售制度等政策规定的出台,直接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金成本。国家、银行、主管部门这一双双无形的手推动着房企开发成本的急剧上升,**终仍然不可避免的落实到了消费者的头上。3、从建筑成本来看,钢材等建筑材料的涨价,人工劳动成本的增长等也直接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的增涨。4、从需求角度来看,快速发展的城市化提出了更多的住房需求:按照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援助、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开展,集合了几十位专家学者历时五年研究的《中国城市发展问题观察》报告指出:未来二十年内中国将有三亿左右农民进入城镇;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水平可能达到60%左右。快速发展的城市化,产生了大量的住房(不等同购房)需求;这种需求是刚性的,不会因为价格的高低而受影响;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自住与投资满足他人居住的购房需求将持续的保持增长。对此,万科董事长王石仍然表示看好住宅行业的发展前景,从长期来看,未来我国城市人口密度继续上升、家庭规模继续缩小居民财富水平提高、土地供应趋紧都是必然趋势。万科的一个基本判断就是,未来十年内中国住宅行业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万科将在2009年形成住宅产业化的规模制造能力,届时市场还在盘整的话,万科的竞争优势将更加彰显。综合以上分析看来,在当前的土地供应形势与管理政策、当前的金融政策下,房地产商品房市场难以出现所谓的拐点,指望房地产价格大幅下跌也将是不切实际的。从这点而言,王石此次无疑真是拐了!
编辑本段三、对当前市场发展的认识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构想,作为管理层面而言,我个人认为:政府管理部门既然提出这个计划,首先就应该从自身做起,通过规范、法治的手段,让一些真正低收入家庭实在买不起的房子能入住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能切实购买到经济适用房。而对于面向市场供应的商品住房,政府管理部门就不应该用管理经济适用房的手段来管理商品房市场,而应通过引导辅以法治的手段,让其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下自主的开发销售,价格的高低通过市场实现自主调节。作为企业而言,本质上是谋利,房地产企业也是如此。对于面向市场的商品住房开发企业如果不以谋利为目的,恐难以实现生存;勉强一个以谋利为宗旨的企业去为政府作廉租房,恐怕也只能是妄想。能产生巨额效益,提供了巨额税收,安置成千上万的人口就业,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腾飞做出自己的努力,难道就不是贡献。对于政府管理层面也好,还是对于广大消费者也好,当我们试图以理智、求实的态度,全面、客观地分析高昂房价问题背后的本质时,一切就变得非常明了;对于开发商的指责恐怕也就是舍本择末了。用下面这样一句话来总结或许就更加贴切了:商品房的价格由市场来说了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价格由政府说了算。别说是低价了,你就是不要钱我们老百姓也照样有理由欢迎和受用啊。 2014-03-02 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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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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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应开具正式发票。 按《发票管理办法》要求,收款单位或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按实际收款主动开具相应发票,如不提供发票,则涉嫌偷税漏税。 而有些物业公司在收取物管费时以收据代替税务发票的行为是不合理的。作为业主,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如物业公司拒绝提供正规发票,则可以拒绝缴费。并可拨打12366或向税务稽查部门举报。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虽然发展的历史只有短短20多年,但它已成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结合目前国内物业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探讨了促进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有效对策,对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物质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物业管理企业的现状 一、我国物业管理企业的现状 1.1物业收费难是目前多数物业管理公司所面临的窘境 物业管理费收缴率低,使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入不敷出。一般来说,物业费收缴率低于80%,物业公司将难以维持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业主与物业出现纠纷时, 大多业主以不交物业管理费为抗议手段。调查显示,凡已设立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业主拖欠管理费的现象,拖欠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即使是全国优秀的物业管理小区也**多能实现90%的收缴率;而且在一些小区,因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间的纠纷,甚至出现集体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直接影响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赢利与否。 1.2物业管理公司自身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服务能力不强 物业管理公司是接受全体业主委托,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服务机构,它的权利和职责范围由全体业主赋予。 但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公司的观念常常错位,将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为管理者的角色。物业管理公司常常将共有部分随意处置收取设置费和使用费、挪用房屋建设维修资金、擅自改变物业用房、限制甚至排除共有权人行使共有权。 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能力不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普遍具有 “朝八晚五”的落后观念。业主到单位上班时,物业管理人员到小区来上班;业主下班回到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也下班离开小区,业主真正需要服务的时候却看不到物业管理人员。这种落后观念,使得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人员管理意识多,服务意识少。 (2)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物业管理收费纠纷突出。对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缺少规范,造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集不到位,或被不 当挪用,或不能按业主意愿使用,或使用时手续繁琐等问题突出。 (3)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由于我国物业管理专业教育起步晚,培养的专业物业管理人才有限,加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业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在职专业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不足和各种上岗专业培训流于形式、监管不足,使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二、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发展与完善的对策 2.1努力提高物业管理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小区的业主通过由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机构(如业主大会),对物业小区进行的维护和管理。因此,物业管理的主体是全体业主,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只不过是通过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进行营利的经营实体,就好像律师事务所能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样。所以, 严格来说,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叫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服务和被服务的合同关系,也是一种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在提供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必然要行使一些日常管理物业小区的权力,而这些权力都来源于业主的授权。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意识到物业管理的本质体现在优质的服务上,始终贯穿“服务质量**重要,服务水平创一流”的经营理念和“以人为本” 服务理念。服务是以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物业管理公司应不断查知业主的真正需求,并提供给业主;服务应以消费者满意为评价标准,无论是物业管理的高层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应具有消费者满意的服务理念,想尽办法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根据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经验,一个好的物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的素质要求: (1)由于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因而物业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的条件就是心理学方面的常识和人际沟通方面的技能,要善解人意,善于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对于业主提出的每一个要求和每一个投诉,都要认真听取和对待;凡是在物业管理合同授权范围之内的,都应及时和认真处理;凡是在物业管理合同授权范围之外的,则应耐心解释或向业主大会反映。 (2)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培养员工的敬业精神,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物业管理是通过为客户服务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要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服务者必须做到仪表端庄、言谈有理、行为适度,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向业主传达企业良好的管理风范和高超的服务水平。 2.2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管力度 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以及物业小区业主授权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的范围,可以由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加以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就服务内容总是发生纠纷。大多数服务没有一个参照系数,有些合同条款本身就含混不清,比如保安服务大部分物管合同只是简单的表述为“提供24小时保安服务” ,而保安如何服务、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没有约定,这样就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理解上很难达成一致,在发生纠纷时彼此争执,都认为自己有理,甚至导致双方关系恶化。可见我国在物业管理的监管方面做的远远不够,政府职能缺位、监管薄弱的现象比较普遍。行政监管薄弱使得物管公司取得管理权、业主大会召开成立(包括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这两个后续纠纷的 “源头”就不能得到有效地规范,发生问题各方也投诉无门或投诉无果,后期其它问题的预防与发生后的处理情况可想而知。政府作为监管主体,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和司法,加强监管力度。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开始运行,但仍需要地方立法加以细化,强化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在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制约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以化解当前大量出现的一些突出纠纷与矛盾。对此可以借鉴美国物业管理的经验, 加大对物业服务中每一方违约违规的处罚力度,遏制“赖账”、“不依约尽责”等不良现象的发展。比如针对业主不交管理费的现象,美国各州的区分所有物业产权法规定,如果某一房屋单元的业主欠缴管理费,从到期之日开始,便构成业主协会对欠费业主房屋单元设定的不动产留置权,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制拍卖欠费业主的房屋单元,并从售房款中优先受偿。除了收回全部欠费外,还包括利息、滞纳金及小区业主协会因追讨欠费所支付的诉讼费及合理的律师费。物业管理这个新兴产业道路曲折,前途广阔。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展,物业管理这个关系到每个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业必将取得飞跃发展。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克服前进路上出现的困难,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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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随着去年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配套办法的出台,使我国的物业管理进入了一个更加健康、规范的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出台,使得物业管理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更加公平、规范,竞争也将更加激烈。那末,物业管理企业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应该是企业管理层认真研究的课题。今天,我仅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自己的看法,与同行探讨:一、强化法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学法、知法、用法、宣传法,在合法经营中求生存。1、物业管理一直是投诉较多、纠纷不断的行业,如果不能及时化解的话,就会导致下面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少数业主不满意——少数业主不交费——物业公司收不抵支或达不到预期效益——服务标准下降——更多的业主更大的不满意——物业公司失盘。造成这种局面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物业公司的问题。可能是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出现管理失误;也可能并不是物业公司的事,但工作人员解释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的;这说明物业公司没有依法履行合同。所以,物业公司首先要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条例》等有关法律知识,依法规范管理,规避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是业主的问题。可能是由于业主不了解有关法规,不清楚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不知道交了费究竟应该享受什么样的服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物业公司要向业主进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业主的误解,引导业主在依法享受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义务。2、要和有关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该申报的申报,该备案的备案,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的工作,加强与同行的交流,随时掌握有关的法律政策、市场信息,在遇到问题时能及时获得政府、协会、同行的支持和帮助,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3、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还要依法处理好与开发商的关系,本着公平、公道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协调好开发商与业主的关系。这有利于日后的管理服务及保修期遗留问题的处理。总之,企业领导要正确理解合法经营,不要简单地认为合法仅仅是约束自己的;其实,只有懂法才能**大限度地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规避法律风险。二、以业主为关注焦点,建立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大力推进精品战略。1、以业主为关注焦点,不应该只是挂在嘴上做秀的,而要实实在在的贯彻落实到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细节上,要建立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有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服务过程控制,企业领导要主抓服务质量,要常抓不懈,要有“管一个项目,创一个精品”的决心。2、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种产品,是以随时生产、随时提供的形式存在的。业主对物业服务这种产品的评价具有很大的即时性、随机性、片面性。一般情况下,业主不可能用什么科学的方法来考评你的服务质量,而是凭一次或几次他亲历的事件来评价你的服务质量,不满意的经历印象更为深刻。所以,作为提供服务的人——我们的员工必须要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加强员工服务规范、服务意识的培训是非常重要的。为此,我们公司尝试开展了“业主满意员工”的评选工作,每季度末,把管理处所有员工的工作照公示在大厦大堂的显著位置,旁边摆上投票箱和选票,请业主给自己满意的保洁员、保安员、维修人员及客户服务人员投票,根据业主投票结果,确定业主满意员工人选暨当季度公司优秀员工,予以表彰。通过这个活动,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方面让公司的员工认识到企业的管理目标就是以业主满意为目标,让员工在工作中眼睛盯着业主、心里想着业主,多琢磨如何努力让业主满意,而不是盯着领导,领导来了一个样,领导不在一个样,让服务意识深入人心,体现在行动上。另一方面,也是向业主传递一种信息,这个企业是真正把业主满意放在第一位的,是值得信赖的。3、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定期上门回访,征询业主的意见和建议,通报近期物业公司所做的工作以及下一步的打算。这样做,一是和业主联络了感情;二是征询了意见,有利于我们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还有,物业公司服务的内容很多,而且是全天候的,可业主们所看到的不过是保洁、保安、维修工作中的一部分,大量的工作我们都在默默无闻地进行。那么,适当地告诉他们我们都在做什么也是很有必要的。4、大胆进行服务创新,研究业主需求,拓展延伸服务项目,增加收入,提高服务档次。要研究不同群体不同的服务需求,可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和其他相似物业相比照的形式确定服务项目,还要敢想敢做,服务是无止境的,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你先想到了、做到了,你就**了,你就走在前面了。三、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对外广纳贤才,对内加强培训,优化人力资源,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企业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哪?1、人们一般认为,人才就是高学历、高职称的人,毋庸置疑是对的,但这也是不全面的,我认为,能够尽职尽责地把自己的工作创造性地做好,他就是公司有用的人才。企业就要重视他、关心他、留住他。如果他是个保洁员,就把他树立成保洁员的榜样,让他的行为影响其他人,你就会发现保洁员中努力工作的人一天比一天多了。一个企业,需要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员工,每个岗位上都不容忽视。你别小看一个保洁员、一个保安员,他如果做的好,他就会让一处洁净、会保一方安全;如果他做的不好,也许就会因为他的疏忽,惹来一次投诉、出现一次事故,给公司带来损失。所以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2、要重视员工的素质培养,研究员工的特点,帮助那些有潜质的员工设计成长发展计划,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在物业管理人才普遍缺乏的今天,物业管理企业的领导应该担当起培养人才的任务,这是自己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3、要重视工程技术人才,吸纳他们并进行物业管理专业培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智能化已广泛应用于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将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领域将进一步延伸为设施管理、资产管理。那么,既懂技术又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巨大财富。四、树立市场营销观念,拓宽经营思路,把握市场脉搏,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招投标,提高企业实战水平。西部大开发,带动了西北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西安地区良好的房地产开发又带动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但是,西安本土物业管理企业的现状并不乐观。据**新统计,西安市共有物业管理企业230家,拥有一级资质的企业只有一家,二级资质的企业也为数不多,总的物业管理面积只有3000万平方米,其他物业管理企业的平均管理面积只有10万平方米。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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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发展商?答
很多人搞不清楚这个问题,经常把发展商和开发商混为一谈.其实不是一回事.简单地讲:发展商是出钱的(即投资商),而开发商才是真正盖房子的(项目公司).举例说明:某钢铁厂,他的主业是炼钢,但是因为他经营的好,有许多的闲钱,那么他就想投资,投什么呢?当然是什么赚钱投什么喽!所以他就投资房地产,但是他没有做房地产的经验,所以他就找来开发商(项目公司)替他盖房子,大家一起赚钱.做了一段时间以后他越来越有经验了,他就可以甩掉开发商,自己既做发展商(投资商),又做开发商,钱就可以赚进自己的口袋了.这就是为什么房地产市场干什么的都有的原因.比如:绿城公司,他的主业是做城市绿化的,但是绿城现在已经是很有名的开发房地产的公司了.现在在人们的头脑里有一个很大的误区,那就是只要开发房地产就一定赚钱.这是非常错误的.从拿地到房子出售,每个环节发展商都要冒极大的风险.大家只看到发展商赚钱了,没看到发展商破产的.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就是要留下真正有实力的发展商,淘汰中小,没有经验的开发商.这才是对老百姓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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