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房屋的价值;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和归属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全部3个回答 >离婚时还未拿到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割?
138****3361 | 2014-03-01 1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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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820 房屋归谁有夫妻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014-03-04 0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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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199 按协商来办 2014-03-03 2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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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146 1,不能,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是公示的,其他人没有权利要求更改2,是否辞职与房产证无关、3,关于房屋的分配,可以和男方写个协议。
4,如果法院判决房屋归你所有,你也不能直接拿判决去过户,你得要求你丈夫和你一起去过户,他不去的话,你申请执行的时候,法院协助你去过户才可以5,后来耍赖的话,如你有书面的东西就不用担心,没有书面的话那就没办法 2014-03-03 19:48:41 -
142****0116 能转产权就转产权后卖掉,不能转就协商下,分割吧,或者出租,分租金 2014-03-03 09: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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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191 你好,我是**网编辑郝伟。
前期的**款是你老公家给的,因此钱归你老公所有,后期贷款的费用是你们共同偿还的,因此后期的房贷按照偿还比例分配,对于这6万元,具体怎么处理,那要看你们夫妻双方是怎么协商的和约定的! 2014-03-02 16:17:28 -
141****0431 魏国鹏律师解答:
您好,对于离婚要分割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分几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4-03-02 09: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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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法院不会给分割的。离婚后,什么时候取得了房产证,什么时候再分割。《**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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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发生房屋分割纠纷时,该怎么解决呢?也就是说,离婚房屋分割的方式有哪些呢?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有协商分割和法院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协商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就房屋怎么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约定,离婚后按照该约定分割房屋。诉讼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难以达成协议,争执不下,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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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应当是一人一半。有他项权证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只是在房产证备注栏会注明。分割时按房屋的现在价值。分割方法有三种:1如果双方都想要,那双方竞价,出价高者得。2是一方要房,给另一方房产差价。3也可以把房子出卖,然后平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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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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