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是业主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用于业主将来共有和公用部分建筑和设施维修的基金,缴纳以后不可退还。你的房子既然卖掉了,买主也得不到这笔基金钱,如果你们买卖当时明确约定了维修基金需另外付钱,那么按约定,如果没有,恐怕你很难找买主要到这笔钱,(特别是你卖给买主的房价并不低的情况)
卖房后的物业维修基金
147****5054 | 2014-02-28 1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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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857 武汉的维修基金是跟房子走不是跟人走的,你的房子卖了维修基金是这个房子的不会发生转移的。一般的商品房在初始办证或者在收房的时候缴纳。这个是属于房子的一部分,所以买方一般不会支付卖方维修基金的费用。 2014-03-02 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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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989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大修、更新、改造的储备资金。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 1999年购房的职工,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从2000年4月1日起,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多层楼房、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的比例,筹集公共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条件具备的小区,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应设立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维修基金不足时,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2014-03-02 11:03:02 -
135****2849 维修基金是业主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用于业主将来共有和公用部分建筑和设施维修的基金,缴纳以后不可退还。你的房子既然卖掉了,买主也得不到这笔基金钱,如果你们买卖当时明确约定了维修基金需另外付钱,那么按约定,如果没有,恐怕你很难找买主要到这笔钱,(特别是你卖给买主的房价并不低的情况),建议你与买主以适当方式提下这件事,能够达成谅解更好,否则,你就把基金票据收好吧。 2014-03-02 09: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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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140 高层是145每平米 多层是60每平米 2014-03-01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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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086 您好,这个您只能是和买主进行沟通了。 2014-03-01 1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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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016 维修基金是业主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用于业主将来共有和公用部分建筑和设施维修的基金,缴纳以后不可退还。你的房子既然卖掉了,买主也得不到这笔基金钱,如果你们买卖当时明确约定了维修基金需另外付钱,那么按约定,如果没有,恐怕你很难找买主要到这笔钱,(特别是你卖给买主的房价并不低的情况),建议你与买主以适当方式提下这件事,能够达成谅解更好,否则,你就把基金票据收好吧。 2014-03-01 09: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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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131 具体还是要看你所在的区域和住房类型哈。
第六条 (首期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首期维修基金:
(一)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
(二)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交纳。
新建内销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由市房地资源局和市物价部门核定。
新建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设立维修基金的,首期交纳标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住宅转让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设立维修基金的,全体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公约规定的标准交纳首期维修基金。 2014-02-28 13: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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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卖房后,维修基金要转给买家。具体怎么操作,还得问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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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卖房后,维修基金需要过户给买家。这是为了保证小区设施维护,对双方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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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卖房时,物业维修基金是不能退的,好像是要转给买家。具体我也不太清楚,还得问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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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维修基金过户。维修基金使用条件: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3、特殊使用:(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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