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二十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
全部6个回答 >我已离异五年,并带一孩子,离异前曾买过深圳微利房,现在无财产。能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吗
137****9839 | 2014-02-26 18:22:52
已输入 0 字
已有1个回答
-
146****2156 答:我市2005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2、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家庭或单亲家庭,且申请人及配偶户籍迁入特区(或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单亲家庭子女的户籍迁入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均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相关情况,你可以到下面国土和房地产局的官方链接查询
2014-02-26 18:49:34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买房交流
3125
人正在讨论菏泽楼市
菏泽买房交流(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