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产权就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建筑的房屋 一般是村镇等与开发商合作, 没有国家承认的权属!大房产权房是指取得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凭证的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建盖的房屋,可进行公开的房产买卖和交易!不用说,小房产要比大房产便宜很多!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的小房产与大房产是什么概念?
132****2824 | 2014-02-25 11:01:29-
144****5769 小产权是指只有只有使用权无法交易的房子! 2014-02-28 12: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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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3553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国家禁止交易。
大产权房就是商品房。土地属于国有,可以自由交易。
价格当然有很大差别。“小产权房”的开发者,土地几乎没花钱或花很少的钱获得。
2014-02-28 11:54:46 -
138****2354 商品房和回迁房的区别:
回迁房和概念源于拆迁,这是我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
拆迁安置过程中,如果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如果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 ,因为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另外,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拆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如果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拆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所以,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2014-02-28 11:32:50 -
145****2902 是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里农民自建房,它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所有。 2014-02-27 09: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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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6605 大产权一般是70年产权 ,小产权往往只有四五十年产权,从数字上你就不难看出其中的区别了。。。 2014-02-26 1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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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356 他们并非法律上的规定,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是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具体如下:
第一种: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
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这种解释对购房人分清买的什么房没有太大关系。
第二种: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第三种: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2014-02-26 15:36:32 -
151****9688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014-02-25 17:52:59 -
137****6406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指建筑物)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2014-02-25 15:30:38 -
134****6107 小房产是商住两用的吧。有40年50年的。大房产就是70年的呗。 2014-02-25 13: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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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商品房是什么概念答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因为可以在市场上买卖流通,属于商品类型,所以叫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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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的企业,统一设计,批量建造后自定价格(市场价)出售的具有产权证和国土证的房屋。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但是不包括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商品房一般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绿化、停车位等 价格由土地使用权取得费、住宅开发成本、住宅开发期间费用、利润、税金、商品住宅差价等六部分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在中国大陆,与商品房相对的一个概念是经济适用房,在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叫“社会保障住房”。经济适用房,由政府限定建筑标准和价格,并只能由特定的低收入人群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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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1]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 商品房 ,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2002年9月1日,北京市取消内、外销商品房的区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推向市场的,并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的房屋都应该是一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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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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