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闻闻是否味道还很大,如果味道不大,就可以住了,不要考虑甲醛,考虑也是徒劳,因为再环保的材料都含甲醛,完全挥发完也不是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问题,住的时候注意通风就行,这样室内空气循环,有害气体不超标,对人体没什么伤害。如果味道依然很大,自己无法忍受,那还得继续晾。
全部3个回答 >夫妻房产加名字才两个月赠与能撤消吗?
132****4904 | 2014-02-24 15:15:31-
146****0912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势)。
华律网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已经办理了加名字手续,只不过是证件还没做好,赠与已经完成了,没有法定情形无法撤销。
相关法律知识:
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一、赠与的任意撤销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当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2.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因此,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
二、赠与的法定撤销
赠与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时,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法定撤销与任意撤销的不同点在于:第一,撤销赠与须依法律规定的事由;第二,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以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本是使受赠人取得利益的行为,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加害行为或者其他忘恩负义行为的,法律应赋予赠与人有撤销赠与的权利。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均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赠与合同约定的行为。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利,是法律对赠与人加以保护的必要内容。
1.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情形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
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第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的继承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法定撤销条件
赠与的撤销权本应属于赠与人,但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使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赠与人的撤销权事实上已无法行使。而由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才能实现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与意愿。同时,也只有在赠与人不能行使其撤销权时,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才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因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赠与必须基于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致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法定情形。
3.撤销权的行使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撤销权人如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一经撤销权人行使即发生效力,使赠与关系解除。 2014-02-25 20:57:45 -
149****3056 已经加上名字,就已经是既成事实了,没法撤消了。 2014-02-24 15: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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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装修环境甲醛的挥发时间,和很多因素都有关系。短的两三个月,长的十多年,这个跨度也太大了吧。总不能我买个房,还等十多年才住进去吧。那可不亏大了。装修后两个月能不能入住,主要是看甲醛等污染物指标是否降到国标以下,所以**好还是入住前找专业机构检测一下,如果合格就可以入住,如果超标就找专业产品治理达标后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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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后两个月入住不合适。两个月的话可能太短了,新房装修后过早入住会有有害气体,影响身体健康。要知道新房装修在施工时,要使用大量的装饰材料,其中绝大部分是化学合成材料,存在易挥发的成分,因此装修后的房间会有一定的化学气味,刚一完工就入住,对人的身体没有好处,应该晾置一段时间,待气味基本消除后再入住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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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两个月后房子一般是不可以入住的,如果是在秋冬季节,所有窗户都打开,持续保持通风的情况下,成年人可以在两个月后入住,但这是**理想的情况,事实上,在春夏季节的时候,空气湿度大,空气流通较慢,房屋内的甲醛等异味不能够较快的去除,这时候如果入住,将会引起呼吸疾病甚至引起心血管疾病等,对人体是非常不利的,只有在秋冬季节,并且通风良好的情况下,成年人能在两三个月后入住,两个月是**短需要的通风时间,但还是建议三个月**好,室内残留的甲醛等有害气体的浓度越低越好。上述情况考虑到的都是只由个人,并且个人都是成年人,如果不只是自己需要入住,家中还有老人小孩甚至是孕妇婴儿等的话,需要的时间**少是六个月,因为他们的抵抗能力没有成年人那么强,需要等浓度较低时才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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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装修误区: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吴坚揭开了一个装修误区:选用材料合格不等于装修就能环保。首先,家装市场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有的产品即便注明“环保”,也不一定真的环保。作为普通居民,很难在市场上林林总总的“绿色材料”、“环保装修”中分辨出“伪绿色”、“假环保”。其次,环保材料不是不含有害物质,只是在限量之内,比方说在10立方米的空间内用一张复合板环保不等于用四五张复合板也环保,少量材料达标但累加后就可能超标。室内污染来源: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为: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甲醛主要来源于室内装饰用的人造板、建筑胶水、家具、布料等;苯主要来源于胶、漆、涂料、黏合剂等产品;二甲苯来源于墙纸、地毯、油漆等;TVOC在墙面漆中含量较多。室内污染的受害者首先是孕妇、婴幼儿、儿童、老人和有旧疾的病人,其次就是那些长期处在室内又没采取防护措施的装修工人。室内装修污染造成的疾病主要有呼吸道疾病、皮肤病和白血病。装修后首要通风: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有4种治理室内空气污染的方法,但是即使治理后仍需要通风。每天连续不断地进行室内外空气交换,实现适时、适地、适量通风,满足人们日常室内生活所需新鲜空气,使有毒有害气体散发出去。即使在空气对流非常好的条件下,新居装修后至少要“晾”2—3个月。装修3个月后室内空气质量更贴近实际情况,此时进行环保检测,可以对新家空气是否达标,有更准确的了解。其次,选择实木材料,选择品牌家装公司以及品牌家居建材,从低碳、环保角度理性地选择,健康装修同样可以减少室内空气污染几率。如果急需入住,需要进行专业的室内空气治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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