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经签了,要解除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全部8个回答 >如果业委会暂时成立不了,业主能不能联名要求更换物业?
138****3297 | 2014-02-23 21:36:13-
153****2215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2年。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
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
1、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管理招标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由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由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终结果,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8、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或从步骤5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如果紧紧是绿化没人管可能性比较小 2014-02-24 11:30:07 -
148****1195 新建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应广大业主要求自发组织成立的,主要应在当地民政部门和社区的指导下按照法定程序民选组成。物业公司是社会企业,没有牵头组建业委会的权利。而且在业委会成立后,还应接受业委会的管理。业委会根据业主要求,有权组织业主联名或投票更换物业公司 2014-02-23 21: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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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业委会是一个家庭出一个人代表家庭参加选举。所以,不管的家庭中的谁都可以代表家庭参加会议并行使选举权,不一定要产权登记人参加。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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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成立个临时的业主委员会呀,这么多业主,可以在小区做下宣传,开个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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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经过物业公司委托,业主委员会是有权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有人不交物业费那怎么办呢?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供应方应先行履行合同义务,因此物业应提高服务质量,对已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负责,也要对全体业主负责。如果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不能达到合同要求,业主就不算拖欠物业费。所以关键是看业委会在收取物业费后,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保证物业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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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更换物业的流程一共有六个步骤。第一,更换物业的所选择的理由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第二,如果要更换掉物业,需要2/3的业主同意。第三,更换物业之前应该和原来的物业协商解除合同。第四,去居委会申请更换物业。第五,去解除物业公司所签订的物业合同。第六,通过招标的方式聘请新物业。 物业公司其实就是由小区内所有的业主所聘请的一个专业的小区管家,它还是受业主委托来来帮助业主实施对于管理小区,维护小区里的卫生、安全等事项的服务机构。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尽如人意,比如说,出现随意抬高物业费,或者侵吞公共区域的收益,未买车位就不能进入小区等的霸王条款,这时候撤销物业公司就很有必要了,这样还能维护整个小区业主的利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