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解决 除非你非法买经济房
全部8个回答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152****8074 | 2014-02-20 19:03:30-
151****9422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下面以杭州为例详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其它地方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 2014-02-23 10:18:22 -
142****7176 你这个房屋的问题很多,首先就是属于经济适用房 5年内不能做任何法律文书,也就是交易手续办理不了再说这个房屋属于原房主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那么在出现经济纠纷案件,法院有权查封此房屋,你没有任何保障,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现在办理补了任何手续的,如果是在原房主男方没有出现类似案件之前还可以补救 现在是没有办法了 2014-02-22 22:00:15 -
159****7994 只要你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就可以的,再购买前你要把相关证明资料准备好 2014-02-22 13: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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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324 你和你母亲申请的话;有2种选择。一是把现在房子卖给政府 这种很亏。二是 只能买一套一的房子 58个平方一样要接近10个的公摊 也亏。 **好是你结婚,以你们2口子的名义去买,可以买套二 **大80个平方。再生个娃娃就可以买套三 90平方。
都是成都人 我也是才工作结婚的 估计差不多大 这个申请很麻烦 要不断的跟进,工作人员还会忽悠你,摇号还要点运气。不过价格确实相因的多。其他的问题你可以加成都经济适用房的QQ群问 比如黄金 东方的。我懒得打字了 2014-02-22 09:21:25 -
143****9721 两者并没有实际关系,怎样都无所谓 2014-02-21 19: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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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491 属于低收入人群。无房户或者人均住宅面积低于18平方;都是本地户口,在房产局也没有房屋过户记录,就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你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 2014-02-21 19:31:37 -
137****5623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中,工龄买断一次性补贴算不算可支配收入??? 2014-02-21 10: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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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434 上海市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014-02-20 21:24:58 -
152****4173 先分户,再购买。一个地址可以分甲、乙、丙户。 2014-02-20 1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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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按20条第2款规定,不能再申请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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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政策正在改头换面中。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开发办方面获悉,新办法拟将销售对象划定在国家重点工程搬迁、奥运建设搬迁、城区危旧房改造和文化保护区搬迁范围内。此前传言的“定向销售”初步有了明确说法。 同时,拟将出台的政策还将对销售方式做出修改,由过去的开发商销售改为政府代售,进行分片、分区销售,同时将对购房人的资质审核下放到区里。与原来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模式相比,此次调整后销售对象更加明确,而原来的销售政策是定向在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 据了解,修改中的经济适用房销售政策已经向相关的开发商征求了意见。但由于目前该“办法”尚处于讨论稿阶段,拟定后的新办法尚需经过市政府审批,所以具体出台时间尚不能确定。 对修改中的新政策,现在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开发商**关心的是如何回款的问题。一位开发商表示,现在所见到的草案还没有细化此问题。另外,销售权交由政府后,开发商因为无法掌控销售过程,所以对尾房的处理“心里还没底”。而购房人**关心的是,销售对象范围缩小后,一些处在购买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夹心消费层将可能与这种社会福利住房无缘。 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停建经济适用房的建议,北京市建委开发办住宅处处长孙新欣昨天表示,停止开发经济适用房将导致更多的问题,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 孙新欣介绍,2003年国发1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合理的住房体系,经济适用房就是这个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北京市采取开发经济适用房的办法,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孙新欣说,对于是否继续开发经济适用房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一直就存在不同的声音。他认为,北京经济适用房建设稳定了住房市场,拉低了北京房价,这是不可否认的。它给众多拆迁改造地区的居民提供了房源,圆了这些老百姓的住房梦;它还为中央机关、北京市机关无房或住房不够标准的干部解决了住房困难。 孙新欣认为,在北京土地资源稀缺、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政府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供应。 “当然,北京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没有毛病,比如说户型太大,被高收入的人买了。”孙新欣说,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在我国停止福利分房的背景下产生的,当时一直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老百姓消费。一些经济适用房被机关团体买去作为**后的福利分房。北京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建在回龙观、天通苑等比较偏远的地方,当时交通、配套设施还比较落后,房价较低,面积较大。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市建委已经意识到经济适用房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不断对政策进行完善。针对有人质疑的对购买者收入审核不严的问题,孙新欣说,“建委现在已经可以通过审核,杜绝同一个人购买一套以上的经济适用房。” 孙新欣认为,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除了对购买者的资格进行公示外,建委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她介绍,目前建委正在与税务部门沟通,希望采用查询申请购买者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办法,推测其收入状况,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蒙混过关。 北京每年3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放量难以满足需求,孙新欣表示,政府应该把这些优惠房子配置给**需要保障的人群手中,包括危改户、动迁户、从文化保护区疏散出来的居民。 现状 经济适用房高度紧俏 前些时北京有楼盘将要放号消息,经核实均属“江湖传言” 房地产行业知情人士昨日称,近期内没有听说北京市内有准备放号的经济适用房楼盘。对于前段时间一些楼盘传出的将要放号的消息,后经核实均未放出一套房子,属“江湖传言”。而另一方面,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紧缺是明摆着的。 各房地产网站上的《2004北京在售经济适用房的表格》,共列出了24个经济适用房楼盘,其中8处已“售完”,13处属于“尾房”状态,只有3家标出是“新房”,但没有明确的发售时间。 因在2003年8月第一次放号创下5天5夜数千人排号而创了“全国纪录”的三环新城,目前正处于“平静”期。据称该楼盘还有2700套住房在建,但何时放号不清楚,估计下个月会有消息传出。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在北京,目前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是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二是没有住房或住房没有达到标准;三是今年年底以前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 相关新闻 查个税控购房尚处研究阶段 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具体办法确定后会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针对有关将对购买经济适用房者查个税的说法,昨日,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还不太清楚此事,如确定以后,会向社会公布。 在北京市两会期间,市建委负责人曾介绍,这项政策还处于研究阶段,基本思路是通过审查个税,判定购房者的家庭年收入是否满6万元。但他同时表示,因为国内个人信用体系没有建立起来,这项政策实施起来难度很大。现在核查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主要手段还是向社会公示,让全社会监督。 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年北京将从个税、民政和公积金上对购买人进行规范,同时将加大审核、公示力度。 去年北京经济适用房公示共接到投诉9起,查处6起,取消了购买人的购买资格,但没有公布骗购者名单。据介绍,今年将采用实名制,公布骗购者名单,建立社会信用制度。 个案 38万元买套70平米两居室 2002年初,闫先生在南城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当时的售价是每平方米5300元。 “若不是赶上拆迁,我也不会买房,也没有买房的钱。”闫先生说,当时来这里看房的拆迁户不少,所以房子销得很快。 售楼商说,当时闫先生看的是准现房,已经预定出大部分,只剩下部分尾房。“销售商当时提出的条件是,购房款必须一次性全额现金支付,一率不接受贷款。”闫先生必须一次性拿出38万元。 考虑再三,加上当时拆迁不能回迁的形势已定,闫先生**终接受了开发商的条件。他说,销售方没有检查他的收入情况就和他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是拆迁户,他享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契税减免。 这个小区的物业费是每月每平方米0.52元,取暖费是每平方米30元,这两项费用合计一年大约是2500元左右。 阎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房屋居住年限70年计算,这套房子每月须支出的房钱是450元左右。按照一般居住年限50年计算,每月的房钱大约是630元左右。比较起现在市场上普遍的房屋价格,闫先生认为,这个价格还算可以接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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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朋友申请过此类房产 产权证也确实下来了 上面在备注一栏标注:经济适用房 .购房合同上好像没有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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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的政策,没有影响不会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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