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给非直系亲属的也是和买卖程序一样没必要做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后夫妻房产过户需要办理赠予吗?
157****2775 | 2014-02-17 21:28:17-
134****8111 赠与公证即可,也可以凭着法院判决书直接去交易所 2014-02-20 17:42:34
-
136****1856 1、现在办理将房子赠给孩子的公正书,注明夫妻双方都有义务配合办理房子过户,到时男方不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诉。具体你可以咨询公证处。
2、其实你没有必要顾虑,孩子也是男方的宝贝,怎么可能会不配合呢? 2014-02-20 11:46:07 -
142****9849 赠与公证即可,也可以凭着法院判决书直接去交易所 2014-02-20 11:45:27
-
131****6382 手续费和工本费几百元钱。 2014-02-20 10:36:32
-
144****4436 公证费:评估价的2%,契税 2014-02-20 09:46:23
-
154****8245 夫妻双方持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与公证后,到房管局办理。 2014-02-19 21:16:43
-
147****2667 办理赠予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全款过户只需要业主本人到场就可以 2014-02-19 09:41:23
-
146****8278 目前,只要房产证登记为一人,其个人是可以过户.
办理共有权证,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且没有契税,费用很少,夫妻双方到房产局办理即可. 我在石家庄市办理过,详情咨询当地房产局.
不过您要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哦.
随着人们的法制的意识增强,类似办理共有权证人很多了.我昨天在一个售楼处还发现,这里开发商提示人们可以房产证办2个人名下.
如您也想办理共有权证,只要夫妻俩协商好,就行. 2014-02-19 09:29:15 -
132****1919 婚姻关系变更导致权利人增加或减少
1、《**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原件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原件/复印件1份
4、结婚证或离婚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5、离异的应提交财产分割协议或民事调解书及生效证明文书 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注:申请人不能提交结婚证的,可提交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收费标准:所有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由受让方交纳。 2014-02-18 18:44:42 -
155****6381 公证费:评估价的2%,契税 2014-02-17 21:51:35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不可以的哦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