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房产证,自建房是没法分户的
全部11个回答 >在4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商用土地上建住宅楼,会有70年的产权吗
143****7472 | 2014-02-17 20:37:03-
133****5680 50年和70年的差别,其实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及交易权限的差别。这也就是纯商品房价格比别的住房价高的原因。 2014-02-26 17: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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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358 50年和70年的差别,其实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及交易权限的差别。这也就是纯商品房价格比别的住房价高的原因。 2014-02-20 19: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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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849 土地法有规定:住宅70年;商业用房50年。 2014-02-20 13: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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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339 您好,是不可以的。 2014-02-20 09: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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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933 没有的,详见解释 2014-02-19 1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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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492 一、关于土地的使用年限
我国土地的产权属于国家,老百姓购买的是商品房的产权,以及房产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并没有土地的产权。
土地的使用年限分为下面几种,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以所在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所示为准。
二、关于到期后的处理办法: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三、关于土地使用性质的改变:
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划性质,如商业、综合、住宅这几类,开发商在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后,是无法改变的。
但出于市场的不同需要,开发商可以做出与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同的产品。比如在商业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住宅的房产,或者在住宅性质用地上建设产品定位为商业的房产。虽然购房者**终取得的产权证的用地性质仍为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性质,但购房者可以将房产做其它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业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两年由于严格禁止土地协议出让,实行招拍挂后,导致住宅供应大幅减少,稀缺性增强后,开发商开始采用的新兴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办公用房,就是购房者所熟识的“商住房”(产权70年,但产品定位为办公,建造标准介于住宅和写字楼之间,或者完全就是写字楼的标准)。
四,与原有土地性质不同用途房产的利弊
这里,将新兴的,在商业用地建住宅的利弊归纳如下:
弊端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使用年限
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所以,你不会赔30年,但会多缴一些土地出让金,因为4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肯定会比现在的贵!
2、交易税费
初次购买或者转让时的契税按照3%收取,而住宅为1.5%;
如果国家开征物业税、土地增值税,商业用房的标准也会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长贷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如水费:3.7(住宅)/5.6(工业商业)/6.1(宾馆、饭店、餐饮业)
5、设计标准
设计导向不同。公建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较高。
6、落户问题
无法迁入户口
优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关于保值性
开发商能将土地建造成本都较高的商用房,改为住宅出售,主要由于住宅可变现性强,风险小,销售速度快资金回笼时间短等因素,当然,**关键的原因在于区域的住宅稀缺性强!能实现较高的利润价值。因此购房者在购买这类住房时,往往也是由于缺乏其他的选择导致的,房产相应的保值性也比较好。
2、关于建造标准
非住宅的房屋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都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3、可以注册公司
2006年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正式下文:公司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写明房屋用途为 2014-02-18 22:59:07 -
138****6869 住宅房一般都是。 2014-02-18 1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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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990 没有的,详见解释 2014-02-18 1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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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318 你想改什么 2014-02-18 09: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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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3767 是的,只要是住宅都是70年产权 2014-02-17 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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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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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7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意见》明确了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五个原则: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标本兼治。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意见》明确了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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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一九九0年五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五十五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水电费征收标准的划分在全国几乎是统一的,同样是按照使用用途来计费,其中娱乐用电、用水费用**高,其次是商业,**低的是文化教育和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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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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