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您得看房本上怎么写的,70年的话,大产权,
全部10个回答 >新农村小产权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151****9557 | 2014-02-16 13:36:50-
151****3431 房产证的关键是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小产权证,意味着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只有你购买的房子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了,才能拿到国家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否则可能拿到的只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的房产证。 2014-02-19 09:37:24
-
137****8300 你的小产权的性质是什么,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话**多只能办理一个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是绿色的,如果你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就可以办村正房屋所有权证 2014-02-19 09:15:01
-
131****3554 可以,只要这房是你的,你有这房的房产证,都可以办 2014-02-18 10:40:11
-
138****7829 小产权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真正的房产证是由国家建设部规定的格式,有些地方上颁发的"房产证",如果不是违规操作的话,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实际上的"乡产权证",因为你买了小产权房,卖你房的部门要给你一种证明所有权的证书,因此制造了另外一种"房产证",你可以对比一下,格式是不一样的,并没有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字样,我见过.新的"物权法"的颁布对小产权房的影响,还是不允许城里人到农村去买房的,你买了要说没事也可能没事,因此现在国家并没有并且将来几年内也清理不了,但是一旦卖你房的人看涨价了返回,你买的房子会被判为无效,这是肯定的,**后到时候给你些补偿,但房子肯定收回。
在北京,周边房价都涨了,农村也都涨了,所以有些卖房的人反悔了,说合同无效了,司法实践操作,这样的案子打下来的确是无效。
不过,一般地区基本没事. 2014-02-17 09:16:38 -
135****3040 小产权房就是当时单位为了给员工提供住房福利,花钱盖房子,但由于所盖房子的这块地,单位没有花钱向国家买断,那么这块地就叫划拨地,在土地证了有体现,如果你要办房产证首先问题就是要把属于你分摊的划拨地费用交了,也叫做土地出让金。
那么费用是多少呢?这个要根据你房子所处的位置来收费,一般每个城市都有分几级地段,不同的地段,收费标准也不同,这个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你当地的房管局,他们会告诉你的。
没办好土地使用证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办证是相当的难办的。 2014-02-16 16:31:16 -
138****2365 能,但是下的产权证只能在你户口所在的集体内交易。而且交易人必须是农业户口! 2014-02-16 13:54:57
-
答
-
答
农村房屋只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你直接在申请建房的时候就用个人的名义修撒,单独立户,在申请宅基地的时候,想办法多申请点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顶多就是当地政府或开发商随便给你们个证件。小产权房的开发,建设,销售均不合法,房管局没有登记备案,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将来一旦拆迁,将不予补偿。北京等很多城市正在逐步治理小产权房,北京已经拆了很多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果该新农村建设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则可以自由买卖,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果是集体土地,则买卖房屋有一定的限制。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受理。 1.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收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七)其他必要材料。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不能脱离宅基地使用权单独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和该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保持一致,房屋的产权人与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当是一致的,不得分离。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形式,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目前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自由流转,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购房。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转移登记的证明文件,可以避免集体土地上房屋违反规定私自流转,从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 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需要强调的几点: 一是申请人可以就集体土地上房屋申请转移登记,并不意味着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自由转让。目前,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转移有严格的限制条件。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受到限制主要是由宅基地为集体所有的性质所决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带有身份性质的财产权,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联系在一起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受让人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仁[1999]3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s号)均明确禁止农村房屋向城市居民流转,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1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