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批准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全部3个回答 >农村现在能建房吗
137****0913 | 2014-02-10 20:47:47-
147****2617 应该不违法吧,宅基地好像要审批的。 2014-02-13 09: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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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473 问你的村长与镇长吧!如果是你自已的地建了房子,以后要加大公路,**也会保给你呀. 2014-02-12 1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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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117 农村自建房问题,不能简单地说可以或不可以。因为如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经过一定程序批准的,就可以建,反之就不可以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这就是前提条件,如果你不是农村村民,或你的占地面积超过当地省级政府的规定,那么就不可以在农村自建房,擅自建造就属于违间建筑,就是建了,也要拆除的。
如果你是农村村民,原来也没有宅基地(如原来同父母居住在一起,现在成人了需要分家立户,而原来的宅基地是父母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自建房,则是合法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你所说的自建房是否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请自己对照政策界定吧。个人对政策的理解,提供你参考。 2014-02-12 17:28:04 -
138****49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1、农村村民建房“只允许一户一宅”(也就是说户籍是农业户口的,并且是户主,未审批过住宅或者住宅使用面积远低于地方规定的人均使用面积,可以申请村民个人建房)2、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3、请你对照规定,是否符合?
备注:特殊情况除外(有的地方政府暂停审批村民个人建房),还有旧房可以拆掉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面盖新的,但是另起一块地再盖的话就不行了,必须要经过审批 记得给评啊 2014-02-12 14:39:33 -
155****6591 农村自建房问题,不能简单地说可以或不可以。因为如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经过一定程序批准的,就可以建,反之就不可以了。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这就是前提条件,如果你不是农村村民,或你的占地面积超过当地省级**的规定,那么就不可以在农村自建房,擅自建造就属于违间建筑,就是建了,也要拆除的。
如果你是农村村民,原来也没有宅基地(如原来同父母居住在一起,现在**了需要分家立户,而原来的宅基地是父母的),经乡(镇)人民**审核,由县级人民**批准,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的自建房,则是合法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你所说的自建房是否合法的,还是违法的,请自己对照政策界定吧。个人对政策的理解,提供你参考 2014-02-11 14:14:10 -
146****5756 只要是自己的土地 都可以 2014-02-11 10: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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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265 可以建房子,只要是宅基地国家就允许建房屋的。 2014-02-10 2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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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能随便建房子。国家政策对于宅基地建房的限制:1、面积限制需要按照政府所审批的面积来建房屋,超出的面积是属于违法的,被执法部门查到,要接受行政处罚的,比如罚款、没收、拆除等,严重的还可能坐牢。2、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宅基地就是用于盖房子住的,不能“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更加不能出售。3、不能非法转让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不能随便的转让给他人(特别是外村人和城里人),可以经过集体的同意本村相互之间调配。4、闲置着长期不用,导致房屋坍塌现在很多人都会把农村的房子修建很好,然后放置闲着觉得不住也是自己的东西,很多房屋都摇摇欲坠,废弃多年也无人照关,现在规定凡是2年内不修葺老房子的,一律收回。5、要服从政府的统一规划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村个人自建房,都有建房的模板。就算没有模板,也会有一些具体规定,比如高度不能超过3层等。任何新建、改建、重建和扩建行为,都要经过规划许可。未批准建设的房子,属于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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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办理房房产过户首先要看房屋的用地性质:一、集体用地不可买卖不能办理过户及房产证;二、国有土地可交易,可过户并办理房产证,具体过户手续如下: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农村自建房过户税费如下: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3、契税评估额3%(面积144平方以上3%)买方;4、所得税1%(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5、交易费6元/平方,买方;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7、营业税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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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不能卖给非农户口人员。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一文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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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是否要交费?群众反映:我是抚州市临川区罗湖镇的一名农民,一家5口常年在外打工,现在想在村里申请宅基地,是否要交审批的费用?临川区委办公室回复:经核实,你系临川区罗湖镇舍前村委会雷坊村人,一家5人均为农村户口,老房(与他人共有)已拆除,属于无房户,符合农村建房申报条件。如你要在老宅基地或其他符合规划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涉及收费项目:测绘费400元/栋、不动产登记费10元/栋。罗湖镇工作人员已向你说明情况。无房户怎么申请住房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不得申请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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