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感觉,你师傅肯定给你上了,不要平白冤枉别人,这真成了管闲事落不是了!2、现在因为你刚工作,挣不了多少钱,要是一般同事有事就上200元礼金就行了。可是人家是领导、又是长辈,关键是给你找了工作,这样的话200元的确是上少了,你应该和你妈妈商量一下再上礼就不会是这个数了,你就是太年轻了,经历的少。3、关系一定要处理好,否则你还怎么开心工作呢!不过还可以弥补啊,不知你妈妈去了没有,如果没去,就跟你妈妈去主任他们家一趟,比如以你妈妈的名义给新人买点礼物等等周到一下吧。4、或者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说.,过节多卖点礼品去看看主任,谢谢他的关照等等.....但那200元礼金的事就过去了,跟任何人千万不要再提了,免得让大家下不来台,显得小家子气。不知我的说法你能接受吗?我的孩子已经是你这个年龄了,也是对这些事的处理比较头疼。祝你好运吧!
全部2个回答 >碰到这种转让纠纷该怎么处理?
145****9427 | 2014-02-10 10:44:25-
133****2370 退还不属于买卖,所有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机构不能进行买卖交易,你们的土管部门应该不是买卖宅基地,有可能是租赁或是其他方式。
你们已经接受了补偿款,就已经形成既成事实;如果你们5口人都在本村,重新申请宅基地应该有正当理由和合法依据凭证,向村乡相关部门申请即是。你的申请属于正常行为,村里应当予以考虑,如果村里推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4-02-13 10:04:18 -
154****3293 转让租赁物是需要出租人同意才会生效的。 2014-02-13 09: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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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259 找律师详细咨询一下就知道了。 2014-02-12 2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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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691 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宅基地是指农村中有建筑物或没有建筑物(计划用于建农宅)的非耕种所用的空闲地属于集体所有,归各户长期使用,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也就是说你们将宅基地进行买卖是属于违法的;
而且根据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因此,我认为服装厂无权征用你们村集体的宅基地;
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知识: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只有划拨和出让两种,根本就没有买卖,况且,无论土地使用权以什么方式发生变更,权利人都应采用书面合用的形式,并到国家有关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否则,土地使用权的变更不具法律效力,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也就是说打官司的话可以将服装厂以及土管部一起告上法庭! 2014-02-11 12:58:58 -
143****2354 只要你能证明对方知悉现实情况,而且现在是不确定的事,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支付剩余价款 2014-02-11 1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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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523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交换、置换宅基地法律是许可的。你们说的是买了一块地吧,对不对?那不叫转,叫买!只要你们同在一个村,那这个买卖行为是有效的。 2014-02-11 1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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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296 这个问题是属于转租的问题:
1、你和B签的合同是有效地,也就是说你完全可以依照“如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百份十的违约金”这一条要求B赔偿你的损失!请坚信这一点....
2、法院受理不受理的条件,不是因为合同额的大小来确定的,而是有法定条件审查的,只要是你的合法权益收到不法侵害,你就有权利通过诉讼维护你的权益,哪怕是要求对方给你说一声对不起。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元官司,为了一元钱也可以诉讼!所以放心,拿着你的证据和资料去大胆的去起诉,要回你应得的。
3、按照法律A、B不是房产所有人,而且从你的描述来看,房产所有人也不允许他们转租,故而,他们是无权处分人,你们的合同要归于无效。注意,这里你可以强调的说明,你是善意第三人,这样法律就会维护你的权利....
所以你放心,去法院起诉,你能赢的... 2014-02-10 15:39:50 -
143****8452 您找证据证明他没有私自卖树,然后澄清事实 2014-02-10 11:05:09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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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3、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4、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出让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对出让土地的**高使用年限做了规定:居住用地为70 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39条、第40条、第41条又规定了出让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时终止,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国家无偿取得,需要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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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想解除购房合同前必须先催告,在催告过后接下来3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说,一旦遇到延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子。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个月仍然不能按时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有些开发商会在办理交房手续的过程中,要求购房者签署一份房屋交接单。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这类文件时,务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单上的各项内容。如果购房者只是为了拿到钥匙进行入室验房,这就并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单上标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房者认为房子尚且不够交房标准而拒绝收房,开发商却认为这是因为业主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并可能会要求购房者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购房者们**好坚持广大业主一起收房,并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束中的交房标准来执行。无论如何,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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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原因:1、法规定土地国有。单位及农村集体有使用权。2、可以转让,但须同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本村村委会有管理权。关于集体土地:1、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3、集体土地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特性:1、生产性。集体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2、竞争性。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及位置的固定性,导致人们对集体土地的竞争行为。3、增值性。对集体土地的每一次投入,都表示其价值的提高。4、资产性。土地可以被人垄断,形成资产,土地不仅有资源的属性,而且具有资产的属性。5、流通性。由于土地位置固定性、不可移动性,集体土地流转重要的不是土地本身的流转,而是占有和利用他的各种土地权利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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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纠纷发生前,可以与对方签订补充合同,将违约责任约定清楚。第二纠纷发生后,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己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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