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1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5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触机构出具的与拆迁量相当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及监管协议书(属财政投触资项目提供政府资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资金计划文件);( 6 )具备可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条件的安置用房或者具备基本生活设施、质量合格的周转用房证明。
拆迁房时开发商应具备什么证件才放心让他拆??
131****8394 | 2014-02-09 10:18:43-
138****5877 你签好你的合同就好了,其它的是不用你操心的 2014-02-12 09: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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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992 1.房屋产权所有证 2.土地使用证 3.户口簿 2014-02-11 18: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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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258 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施工,预售许可证等便可与银行申请贷款合作。只要有预售许可证此开发商的商品房便可合法出售,因预售许可证是在前期开发证件齐全,并且建筑封顶后经严格审批才能下发。
别人说的竣工证可能是竣工验收,只有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才可交付使用。这与贷款没有关系。 2014-02-11 10:32:48 -
137****1879 **准许证件 和房屋土地凭证 2014-02-11 09: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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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703 你签好你的合同就好了,其它的是不用你操心的 2014-02-11 09: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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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338 签好合同就行了%7E%7E%7E其它事情要国家去做`%7E 2014-02-10 11: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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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144 开发商取得五证后可以办理银行贷款手续 2014-02-10 10: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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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670 房屋土地凭证 2014-02-09 2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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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7683 你是说拆迁后另外建房了,还是在拆迁前建房了? 2014-02-09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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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219 **重要的是《房屋拆迁许可证》就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
(七)项规定,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居住等经营性项目用地及其他具有竞投(买)条件的项目用地,拟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出让开始日前20日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和至少一家设区的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14-02-09 1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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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开发商应当是延期交房了.你可以按照你们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至于说方式,看一下你们合同中约定是诉讼或是仲裁条款,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仲裁条款,则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需要提醒你的一点是,如果你现在领了钥匙,不管该房屋是否达到交房条件,都视为你的一种认可,那么,在你领取钥匙之后就不能再计算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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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未取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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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下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买受人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1)《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2)《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留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特别提示:上海市住宅交付时还应根据约定提供《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非住宅交付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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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长江2路拆迁时1:1。5,不过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实施不起来。现在全部都是1:1.2,而且还没开始拆迁。那里拆除后回迁的是小高层,小高层的公用面积大。1:1.2实际上回迁后就是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