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房东商量无果,可以报警。
全部8个回答 >房董不退房子压金怎么办?
133****1112 | 2014-02-09 09:51:13
已输入 0 字
已有11个回答
-
143****6126 先和他讲道理!在不行就 办了他 2014-02-12 09:29:28
-
142****1161 这个要找他的,必须得退.你们只是口头约定的 2014-02-12 09:11:58
-
147****0916 只要你有押金收据就可以推,若房东不退,你可以到租赁所投诉。 2014-02-12 09:06:09
-
154****5716 既然都违约了,你可以不用交。 2014-02-11 18:20:49
-
145****9989 您好!
重要是看您合同上面的违约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有约定从约定。
房东撒无赖了,不租这种房子也罢,有钱还租不到房子呀 2014-02-11 12:29:46 -
131****7828 只有告他喇 2014-02-11 11:43:46
-
145****6206 按事例来说,没有签定今年的协议,但是你去处已签定,这个可以称为事实合约关系,就是说,去年签定的合约上除了时间以外,其他内容继续有效,按合约关系来说,你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或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如果没有做到,可以算违约,此事,私下解决为妥,好好商量,还有,如果你未经房东同意私自搬走房东的物品,肯定是不正当的,如数额较大,可以套用刑法或民法追究你的责任。 2014-02-11 09:13:41
-
133****5793 您好,您要是注满了合同的日期,按道理房东是该退租金的,你提前一个月给房东打招呼啊,**好是找下个租客接上,搬东西肯定是不合理的! 2014-02-10 16:25:47
-
136****3410 看合同上写的是一居吗?主要是根据合同来的 2014-02-09 20:02:49
-
155****0711 在网上复制的,你可以看看,也许有用
1.如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三个月,到期终止,房东无权单方要求续租—个月,其主张依法无效,可不予理采。
2.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据此,房东提出不续也须提前一月通知,与法无据。
3.如合同约定有:到期不续租也须提前一月通知,则你应按约定未通知的违约责任承担; 如未约定违约金数额,法律规定原则为:按房东实际损失为限,承担违约责任。房东无权直接以押金抵偿。如合同未约定须通知,则无论依法或依约,房东均无权扣押押金。
4.建议:不要再使用该房屋;留有房屋已交回证据〈如房东出具的房屋收条或钥匙收条〉; 向房产局、工商局、媒体投诉,无果,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会获支持。祝维权成功! 2014-02-09 18:03:44 -
142****6508 合同期内你违约的话 业主是可以不退押金的 如果不停水电 那你就不交了 2014-02-09 17:25:56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1、你自己分析得很对,房东两个拒付理由都不成立。设施损坏只要不是你砸坏的,或故意损坏的,都属于自然损坏,不能由你承担法律责任,遗失的借口为收条所推翻,因此,房东拒付理由不成立,你可以通过诉讼退回押金。2、押金未退,不代表租赁合同还有效,即使你们之间的押金具有定金担保的性质,定金未归还,也不代表主合同即租赁仍继续有效,这是我国担保法有规定的,主合同决定从合同,从合同不能决定主合同,稍微有点专业性的地方,不过没关系,法院里的法官这些知识基本知道,并且房屋已经交还的事实也已经成立,因此,租赁合同解除,押金应要返还。3、对照合同查一查,押金有无定金担保性质,即合同上对押金有没有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押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押金,而且要明确规定,如果没有,则**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简单说,如果你们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给你。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你们有优先购买权,房东无权让你们提前搬走的,这样的话你们可以拿着合同找房东,让他们赔偿的
全部8个回答 > -
答
退房时,房东不退押金是不合理的。我建议先与房东沟通,若无果,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首先以遵照合同约定履行,像这种情况,那么跟业主好好协商了,一般不要让他受损失,都会接受转租的,实在不行。又非搬家不可,就只有按合同约定违约自己负责了。
全部6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166
人正在讨论北京楼市
北京买房交流(4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