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物业税的税率尚未出台,第二套以上房**可能“尝鲜”,如果征收物业税要有面积限制的.比如大于一百五十米的或是更大的是对象。开征物业税的主要目的是平抑房价,让需要住房的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能买上住房。问题是,开征物业税以后是不是真的能平抑房价。 专家建议须慎重开征物业税开征物业税的主要目的是平抑房价,让需要住房的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能买上住房。问题是,开征物业税以后是不是真的能平抑房价。决定房价的因素是成本、利润和需求量。地皮费在不停地涨价,建筑材料在不停地涨价,生活物质也在不停地涨价,相应地建筑工人的工资也必须涨价,否则他们就无法生活;房地产商的贪心越来越大,追求的利润也想越来越多;中低收入群体还有很多人没有买上住房,大批大批的青少年长大结婚也需要住房,需求量是刚性的。那么,房价能降下来吗?有关人员说,开征物业税能平抑房价,是因为这样做可以使那些抄房人加大持房成本,无利可图甚至颗粒无收,就会退出,老百姓可买之房就会多起来,价格就会降下去。这恐怕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抄房人毕竟是极少数极少数,他们掌握的房屋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房屋还是在需要住房的老百姓手中。想整投机抄房的人,**后恐怕被整的还是普通老百姓。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开征物业税可以使房产成本降低,房价必然下降。就算真是这样,老百姓今后每年都要支付税金,这能算是真正的降价吗?如果开征物业税可以使房产成本降低而降低房价,房产商会一点损失都没有,甚至进一步获利(比如成本实际降低50%,房价只降低40%,买房人觉得已降不少,而房产商却多获利10%),而那些已购房因各种原因又不得不卖房的老百姓就惨了,一生的心血甚至是全家人一生的心血,就这样打水漂了。这有可能使二手房市场疲软甚至萎缩甚至被封杀。中国人自古就追求公正、公平、合理,如果开征物业税可以使房产成本降低而降低房价,购房人可以少掏很多钱,那么在此之前高价买房、高比例纳税又已经交纳了70年土地使用费(有的地方可能是50年)的购房人还要不要每年交物业税?现在乃至今后就业问题一直是非常严峻的问题,有些人为此多买一套房甚至多买两套房,预备失业后租出去以作生活费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应当仍在保护之列。而且,房价降下来会引发一大堆问题:国家金融会面临严重的安全问题;房产市场会疲软甚至萎缩——一旦房价出现降低趋势,人们就会只是观望而不下手去买;一旦房产市场疲软或者萎缩就会引发一大堆社会问题:大量缩减就业岗位;国家税收大量锐减;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进一步难于解决;因房产市场活跃拉动起来的多种行业必将萎缩;……等等。住房是大宗商品,绝大多数人都是辛勤工作一辈子才能还清购房的欠款,有的人甚至是集全家人一生之力,那么,他们绝对不会希望买到手的住房贬值,人为降低房价会直接影响已购房人的利益,会使亿万已购房人产生强烈不满。而且,我们如果人为造成这些人的重大损失,也于心不忍。绝大多数老百姓买房已是穷一生之力,还要他们每年交纳物业税,怎么负担得起?改革的**终目的是要让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好,决不是让老百姓越来越紧巴。新增一个税种,按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应当是在充分征求公民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研究论证,交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行。现在只是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想做就做,恐怕也不合法。正常的房产市场应当是:起步之初价位合理,随着物价上涨,房价也一步一步小幅度上涨(价位始终都应是成本加上低于10%的利润)。但是,我们国家在此之前那么长的时间里,政府对房产市场基本上不管,听其所谓的“由市场决定”,黒心的房产商在起步之初就把房价定得比较高,看着需要住房的人很多,又大幅度猛涨,在一些房产网站上看到有人写文章说外国房产利润一般在5%左右,**高不超过10%,而我国房产利润有很多已超过30%,有的甚至更高。如果政府早一点管管,哪会出现现在这种局面。现在说这些已是为时已晚,无用之言。但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1、加大经济实用房和廉租房的投入并加快建设,以解决中低收入人员的住房问题。千万不要想着用人为降低房价的办法来解决问题,因为这样做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会损害亿万已购房老百姓的利益。这里面有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必须解决好:要真正保证经济实用房和廉租房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低收入人群。听人说,以前在好多地方拿到经济实用房和廉租房的人并不都是穷人,有的甚至早就有几套房了照样拿上了经济实用房。2、清理黒心房产商,从他们开始做房产起,好好算账,保证他们10%的利润,多余部分强令退出,用来资助经济实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这样做可以体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原则,而且也能震慑各行各业的不法奸商今后不敢再胡作非为。今后房价仍然按物价上涨指数的比例上涨,但房产商的利润仍然保持在10%以下,多余部分上交国库。世界上有征收物业税的,也有不征收物业税的,这么多国家和地区,也就美国、日本、法国等19个国家和地区征收物业税。这就是说,各国国情不同,不一定必须要采用相同的政策。我们国家的国情是就业不稳定,工薪收入偏低,是不适合征收物业税的。而且,新增一个税种,按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程序,应当是在充分征求公民意见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再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然后交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行。如果只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想做就做,恐怕也不合法。
全部2个回答 >已购住房是否征收物业税?
143****6478 | 2014-02-08 20:56:19-
155****1208 1998 年前注意房改房维修基金,99年开始商品房维修基金,08年改称住房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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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1 17:42:04 -
139****7924 不会全收的,首套会免收的,小面积也会又优惠的。不要害怕,**鼓励刚需用房。抑制投资性房产. 2014-02-11 1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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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321 所谓物业税,针对的不是购买房屋的行为,而是保有房屋的行为征收的税金,所以,如果征收,凡是符合规定的房屋,都要征收物业税,目前物业税还没有出台,而且物业税和物业费完全不是一回事。
此前一直有各种传闻,**广泛的估计是按房屋面积来征收,并确定一定的面积之下免征,而免征的面积一般认为以120-140平方为限比较好。 2014-02-11 09:37:25 -
134****5235 不是所有的都是,根据具体情况收取 2014-02-10 2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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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209 房子多也不在乎这点小钱啊 2014-02-10 09: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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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685 不是所有的都是,根据具体情况收取 2014-02-09 21: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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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009 针对二手存量房征收房产税! 2014-02-09 11: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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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594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第一次提出了维修基金的概念.同年12月.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构建了维修基金制度.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健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与此同时.各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性规范文件。 2014-02-08 22: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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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959 物业税法还未公布,不用急.第二、现在房已付地价,物业税也会考虑这一现状的。 2014-02-08 21: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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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收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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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的高端住宅肯定有房产税和物业税,存量住宅是没有的,但是存量独栋别墅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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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说公路、地铁等开通后,沿线的房产价格就会随之提高,相应地,物业税也要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物业税是政府以政权强制力,对使用或者占有不动产的业主征收的补偿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费用。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 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如德国、美国、智利等;有的称“地方税”或“差饷”,如新西兰、英国、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则直接称“物业税”。 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5月25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委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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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物业税如何征收?答
从2003年5月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3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大连等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了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财税部门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房地产数据库,开发了若干套评税软件,形成了专家支持队伍,形成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物业税改革思路,取消了城市房地产税,统一了内外资房产税制度。 目前试点的城市当中都有不同的“空转”方案,**终选取哪个方案还不得而知。其中一个方案是,针对商业地产采取跟目前房产税一致的征税办法,即对于自用房产按房价原值的70%,乘以1.2%的税率计算,而对于出租用途房产按租金的12%计算。针对个人非营业性住宅,则区分为自住和投资两种,其中自住用途的免税,投资用途的(包括超过一定面积的,或者超过一套住房的)要征税,征多少还未明确,“但出于抑制投机的目的,税率不应太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呼吁开征物业税要先听证,“税负太重老百姓受不了,也打压了楼市正常发展;太轻却起不了抑制作用。”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而提高。 该税种尚未实施,原计划先在北京一地进行试点,但是到现在北京也没有开始真正实施。 **好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是否确实有该税费,以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