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省纪委投诉
全部3个回答 >九八年拆迁分房
137****6693 | 2014-01-31 10:54:08-
137****1407 可以的,难道没有房子你就不准备嫁给你男朋友了吗?怎么感觉要嫁钱似的 2014-02-03 09:21:12
-
137****2382 产权人不给你也没有办法 2014-02-03 09:14:32
-
147****0688 您好,你的已经重新办证,如果交易就按照现在两本产证! 2014-02-02 21:50:07
-
151****6771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我的情况是我和我妈的户口在外婆处,九八年拆迁时我和妈妈分到一套房子,我外婆另外分到一套。所以以我的经验,你的情况是你的户口既然当时已经迁走,不管啥情形下迁走,就表示放弃你的该有的权利了。那就是你的父亲现在拆迁的话能够分多少。你的祖母还在世的话或许你的父亲能够多争取一些,因为户主是祖母,但是现在户主是你的姑姑,户主有权代其他同住人签字签协议的。
所以你的父亲分到房子几率很小,到时就看你家姑姑是不是会凭良心来对你父亲了。还有如果当时你的祖母在世时有没有办过析产。办过析产你的父亲分户的话那就肯定有一套房子的。另外一个问题你的姑姑两家都享受过福利分房,是否还能分到?这个问题她们当时是几几年分到的?据我所知福利分房后八年之后再拆迁的话是可以享受的。
我建议你花些时间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这样就很有把握了! 2014-02-02 09:16:04 -
133****5408 这个是很难要回来的,要的话肯定找当时你给的那些人 2014-02-02 09:12:11
-
151****4826 拆迁按区.县批准入户.人口登记.审核后安置用户人口分房 2014-02-02 09:06:17
-
148****7728 按照以前的房产证算,你也可以去建委查查 2014-02-01 11:51:02
-
158****8965 按户口薄的人口,每个人45平米,反正我们那是 2014-02-01 09:08:57
-
152****4560 置所得的房屋,只要开发商办出了大产证,业主即可办理小产证.5年内是指产证出来后5年内不得转让.在5年内,也不能加上你的名字.但你们可以做财产约定,约定你有共有产权. 2014-01-31 11:20:31
-
答
-
问 拆迁离婚分房答
不要怪我批评。你的问题确实说得不清不楚。首先,要确定该拆迁房屋是你们夫妻在夫妻存续期间建置吗?如果是的话,那你们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就可以要求。如果不是,你们已经离婚,至于说你的户口有没有迁出,对于拆迁的房子跟你已没什么关系。
全部5个回答 > -
问 拆迁分房吗答
在我国,城市居民房屋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的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性拆迁法规和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应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目前,建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就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开展调研,近期将出台一个有关拆迁管理规范化的办法。高人民法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的司法解释已进入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阶段。该司法解释将突出体现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关于这些政策,企诉拆迁律师团队整理了以下内容提供参考,如您还有更多疑问,企诉拆迁律师团队可以提供免费的专业拆迁法律咨询,咨询热线:400·627·5858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如何确定?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怎么办?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强制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什么要求?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拆迁有明确要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国务院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要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拆迁规模。房屋拆迁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是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经过立法机关表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件。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没有规划,或者有规划也形同虚设,“规划跟着领导走”。国务院明确要求: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居民的收入状况,编制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房屋拆迁人须遵守哪些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拒绝搬迁的怎样处理?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先予执行。以上是新房屋拆迁政策的具体规定。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政府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二、是征收范围。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三、是征收程序。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征收补偿方案要征求公众意见,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还要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四、是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五、是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草案还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该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会议要求,条例公布施行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全部3个回答 > -
问 拆迁分房吗答
看各地的标准,一般都是按照户口本上的人口每人多少平方的补偿标准来分的。 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全部5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