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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2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资格证丢失怎么办.....
152****6312 | 2014-01-23 14: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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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809 《办理经济适用房资格证》
(针对本地区而言)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的家庭;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4、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未参加过集资合作建房。
5、未购买商品房;
二、申请程序:
1、凭户口、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区房产管理局领取《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及《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公示》各一份,并按要求统一用黑色钢笔规范填写。
2、申请表须签意见、加盖公章,并注明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必须盖章人签字,留查询电话号码。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公示表》需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居委会加盖公章,经办人员签字,留查询电话。
4、单位和社区出具的收入证明应有专人签字盖章,留查询电话号码。
5、租住证明应有租住所在地社区的签字证明,加盖该社区公章,并留有经办人员的查询号码,同时办理租赁备案。
三、办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必须提交的证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及户头的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以A4纸张为标准收取)。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月或年收入),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出具,收入证明上加盖单位公章,收取原件。
3、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提供产权证件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备案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属于借住亲友房的,需提供社区居委会证明。
4、申请人及其配偶若不在同一户口上,需提交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离异需提交离婚证或者民事调解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收取复印件)
5、申请人年满法定婚姻年龄未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提供的未婚证明。
四、发证时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经区房产局审查核实后,情况属实符合条件的,在收件受理的一个月后,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房产局办理窗口查询领取《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明》。
五、已经办理并领取了《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证明》的家庭:
(一)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预售登记公告一般刊登在本地晚报或晨报等媒体上;
(二)预售登记公告后,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公告规定登记期限内,到指定的登记现场进行购房登记。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014-01-25 21:32:51 -
153****6177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准工作暂行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明。**证须具备以下条件:有本市城镇户口;无房家庭(含旧城改造、重点工程拆迁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面积低于本市人均住房面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购买过经济房或参与过集资、合作建房。
目前在武汉市的具体要求是,城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545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小于24.25平方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证的市民,可先向所在区房产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申请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状况证明等。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房产局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公示7天,无投诉或经核实投诉不实的,核发《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限为18个月,在有效期内凭该证明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2014-01-25 09:12:11 -
153****4552 如果遗失的话肯定是可以申请补办手续。可以去相关单位咨询一下如何补办。 2014-01-25 0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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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342 有什么不知道,不懂的 问下百老师就oK了%7E!(百度) 2014-01-25 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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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329 你好,去领取的地方补办 2014-01-24 10: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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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232 在报纸上登遗失通告,然后去申请补办。(杭州)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你可以咨询所在城市的住房管理中心 2014-01-23 1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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