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亲自去实地看一下吧
全部6个回答 >阳光花园第五期满五年了吗
153****1580 | 2014-01-20 14:15:15-
132****8538 在涂山东路,朝阳路与涂山路交叉口的东侧,路南! 2014-01-20 1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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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998 没有满五年! 2014-01-20 14: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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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安居放房申请单位:市住宅售房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座二楼 申请人向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办理步骤: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达经济适用房销售计划和房源,通过媒体发布经济适用房出售通告→申请人到市住宅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售房中心审核、分类排队打分→公示→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再次公示→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申请人自选房号→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申请人到售房中心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申请人交纳购房款或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申请人到售房中心领取“入住证明书”→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办理时限:由每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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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售楼部现场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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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规定已经把5年缩短成2年了。是以房产证上的发证日期为准你看看你的房产证 如果已经满两年 就不用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只用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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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房屋编码 详细地址 房号 1 44030301000731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902 2 44030301000710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401 3 44030301000701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一层 4 44030301000708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303 5 44030301000747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302 6 44030301000744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203 7 44030301000739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102 8 44030301000711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402 9 44030301000738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101 10 44030301000703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202 11 44030301000732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903 12 44030301000712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403 13 44030301000705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204 14 44030301000706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301 15 44030301000751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402 16 44030301000716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503 17 44030301000719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602 18 44030301000745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204 19 44030301000746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301 20 44030301000769 罗沙路3101号鹏兴花园五期62栋1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