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拒绝收房的。在房地产开放商将房子交给业主手上之前,所有房子的门窗等的物品都必须是完好无损的,而且原建筑必须要没问题以后才能交到业主手上,所以业主在收房之前,需要进行验房,就是要将房子里面原建筑构造要检查清楚,无问题,门窗等的物件也无损坏。所以如果在检查的时候,有发现任何重大点的问题建议不要相信房地产开发商的话,先需要维修好,才能进行签字验收。但是如果只有一点小问题,也可以先签字验收或者不放心也可以拒绝签字收房,等房开和物业管理处维修好以后,再次检查验收没问题以后才签字收房。
全部3个回答 >我有一个新楼盘,但因延期交房,业主现在拒绝收房怎么办?
137****3801 | 2013-11-03 10:49:28-
154****9660 你可以找律师咨询下吧 2013-11-03 13: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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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407 业主不收房,肯定是想你赔偿点咯 2013-11-03 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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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627 这个要看你自己怎么跟业主协商了,毕竟是你不对 2013-11-03 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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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交房的时间,大家都会声讨开发商延期交房。但是有些时候开发商也会有提前交房的情况出现,但开发商提前交房好吗?们一起来看一下开发商提前交房好处和开发商提前交房坏处!开发商提前交房好处:一般来说建筑封顶以后,电梯-水电-门窗-内部公共区域-外部公共区域-实测面积-抹灰-外立面清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个要看开发商自己的开发计划了,处于预算计划和成本考虑一般来说不会提前交房,如果是营销需求或者其他变化在资金和工程进度允许的情况下,也可能提前交房,而且提前交房可以解冻开发商在政府的期房预售押金,对开发商的资金流转也是有一定好处的。而对们业主来说,可以提前拿到房子,对房子的规划装修也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安排等等,也是好事一件。开发商提前交房坏处:开发商提前交房是比较少的,所以**担心的就是开发商在交房条件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利用购房者想快点儿收房的心理偷工减料,用“提前交房”掩盖质量问题,使业主们接受质量不合格的房子,而业主们如果签字收了这种质量有问题的房子,就等于放弃了法律赋予的权利,**终损害自己的利益,也让开发商逃脱了责任。开发商提前交房一定要做请专业的验房师来验房,如果房子不合格的话坚决不能签字收房。目测难以检验房屋质量,尤其不要被开发商提供的简单装修所蒙蔽。手续证件不齐全的房屋不管什么理由,都要坚决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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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II.宜昌房地产律师寇志中深层导读:本条解释主要解决的是“商品房的除主体结构以外的其它质量瑕疵”,即非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本条规定中所称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包括哪些范围?在本《解释》第十二条中重点阐述了房屋主体工程质量问题,其中包括了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那么其它质量瑕疵应包括的范围就是除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以外的其它房屋所有部分。《建筑法》第62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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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热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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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收房,肯定是要现场进行验房收房的。不到场,当然可以拒绝收房。但是:如果到了收房时间,开发商书面摧告你收房,你不到或无法到现场收房,你应当书面通知开发商,并与开发商说明理由,双方约定到现场收房的时间。否则,时间太长,过了合同约定收房的一定时间一直拒不到现场收房,开发商可以以他们按合同约定已经履行了交房手续,视为已交房。而且有的开发商可能在住建局还押了销售保证金(一般为整个开发项目的5%左右呢),如果有业主不收房,长时间造成开发商的销售保证押金无法取出,他会以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收房,造成他们押金利息损失为由,主张要求拒绝收房人赔偿,这就对业主不太好了。你可以到现场收房,收房时请验房公司专业人员,让他严格帮你,有一点理由就记下来,找开发商要求整改,不要签字确认收房,这样,收房的时间就会长一些。但**后肯定还是收房,没有买了房,无正当理由一直拒绝收房的。毕竟是一笔大资产呢,有的人等着入住急得不行呢(有房还去租房多不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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